亲属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很多家属都犹如热锅上蚂蚁,茫然无措,甚至不少家属听信各类“关系”之说花费钱财四处托人打听,而耽误为涉嫌犯罪的亲属争取取保候审或不予逮捕的最佳时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因此,排除极少数非正常的因素影响下,绝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自被刑事拘留之日始,只有律师才能第一时间见到他本人,也只有律师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案件的真实情况,真正帮助到犯罪嫌疑人及家属。
那么,家属委托律师前往羁押的场所(看守所)进行会见,他会做些什么、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一、了解事发的详细经过
很多时候,家属不知晓案件事发时的情况,往往是在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才知晓自己的亲属被刑事拘留,甚至被羁押在外省。此外,对于拘留通知书上所写明的罪名也并不一定能理解。如此前经办的一个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何为制毒物品,何为非法买卖,家属对此是缺乏基础的认知的,更不知道情况是否严重。
在此情况下,委托律师前往会见,律师一般在第一时间告知系受家属委托前来,随即会进入了解案件基本事实的阶段,详细询问事发的前因后果。以笔者经办的某涉嫌诈骗罪为例,首先在核对完嫌疑人身份之后,即询问其被拘留的时间、地点,办案机关讯的情况;而后,询问其入职时间、职位、收入情况;之后,询问其实施诈骗的过程及方式;最后,询问其到案的过程。整个流程进行完之后,基本上对案情有了一个整体的判断。
二、解答犯罪嫌疑人的疑问
询问案情阶段结束后,律师基本上已形成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事实有了较为清晰的判断,此时,犯罪嫌疑人本身会存在诸多疑问,需要律师作出相应的解答与解释,具体大致包括了以下方案的问题: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所指控的犯罪,罪名是否有误?
2.该罪名现行的刑法定义以及刑事责任规定是如何的?
3.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是否情况严重?
4.存在共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地位如何?
5.犯罪嫌疑人能否争取无罪/取保候审/不予起诉?
6.整个刑事案件处理的过程以及阶段是如何的?
三、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紧张情绪
多数第一次触及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人,内心其实是极度惶恐与不安的,一方面是对于自身的处境不了解,另外一方面是对代表国家强制力的监管场所的自然畏惧。在这种情况下,其情绪一般较为紧张,甚至可能会出现食不能安,夜不能寐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急需对自身的状况处境有清晰的判断,此时,律师会见,能够有效的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往往能较大程度缓解其心理上的紧张与不安感。在询问清楚相关的事实与情况后,律师也能给出相应的建议,可较大清除其内心的不确定性与空白,有效安抚、缓解其紧张的情绪。
四、传递家属的关怀
刑事案件中,律师不仅只是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实际也架起了家属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实沟通的桥梁。每一次去会见,为犯罪嫌疑人带去家属的问候与关心,往往可为高墙之内的犯罪嫌疑人带来许多温情。作为家属,也迫切想了解自己的亲属在监所内的身体及心理状况。双方的信息互动,很大程度上即是通过律师前往会见来完成。
可见,一旦家属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第一时间委托律师是极为必要且重要的,而会见,不单单只是“见上一面”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