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故事重新开始

    2018年7月23号,我结束大一的生活,从南京回到小镇。

    满目尘土的街道,和满耳轰鸣的汽车声,爬满小镇古老的心事。破败的心事。

    熟悉而陌生的破败。

    爸妈说我上大学的这一年里,小镇通了高铁,建了很久的飞机场进行了第一次试飞。然而大城市的繁华和科技没有渗透进来,喧闹和刺耳却在小镇由来已久。

    镇民们更新日用品的财力远超过了小镇负载,街头垃圾遍地,男人们不分场合的抽烟,女人们将日常废品直接扔进明河,明河顺东而去,流经我家的后窗,让夏天的闷热感更重了。

    刚下火车,走在露台,我有一阵晕眩。我强烈地暗示自己晕车晕高温,是啊是啊,小镇人怎会与小镇格格不入?我只离开了一年。

    然而当我看到驶入机动车道的三轮车带起漫天的尘土,火车站门前台阶上的粪便,胸口还是猛烈地一紧,我是小镇的陌生人。

    小镇什么都没变。

    比如站在台阶下的那个中年男人,数十年如一日的留着寸头,胡茬剃得干干净净,穿了好几年的条纹T恤,就连停摩托车的地方和姿势都没变过。

    我爸接过我的行李箱,一面走一面自顾自地说,你大哥开车过来了,你坐他车走。

    大哥是舅舅的长子。

    我大步跟过去:“我坐摩托车。”

    这次他却拒绝了我的提议,你拿着行李,不方便。

    小时候我总晕车,厌恶公交巴士汽车等一切机动车,汽油夹杂老旧空调的气味在我的胃里翻江倒海,嘴里一阵酸苦,就像一瓶掺了苦胆的醋,在汽车里颠来颠去。所以坐爸爸的自行车曾是我最幸福的事情之一。后来家里到镇上租房子,老爸买了一辆二手的摩托车,我便成了后座的常客。摩托车上的风呼啸得更加猛烈,我的心和头发一起被吹了起来。我想我对摩托车的贪恋一时半会是好不了的。

    自行车和摩托的味道都是好闻的。许是清风的干爽,许是路边的青草花香,许是……父亲的味道。

    2018年7月24号,我回到小镇的第一天,对面小吃店还没有盛上热腾腾的油条香气,老爸的鼾声在隔壁房间依旧,我的手机铃声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

    高中毕业之后,我再也没有听到过林阳的声音。

    打扰到你了吗?

    我在贵州支教,这边的天很蓝,云朵很大,星星很多,夜空很美,我拍了你一直想看的银河。

    我现在抬头就能看见银河。

    哎,星星太多了,我找不到牛郎织女。

    小孩子们也找不到。

    早安,十一。

    十一,我有些想你了。

    ……

    我拿着手机,哽咽说不出话来。

    当你看到久违的名字时,不知道是惊喜还是心酸……




    时间是沉默的老人,嗓音低沉不爱说话,却把人类高贵的情感一点一滴注入我们的脉络。年少的我们,一心一意,只愿做自己的星海,不负枯荣不负等待。一路跌跌撞撞地流浪,踉踉跄跄地成长,那些青葱岁月,那些青春年少,那些笑容和心酸,最终都化作眼底的晶莹。再后来,我们遇到的最难过的人,是一滴眼泪都不掉;看过的最灿烂的笑脸,是在生活背后咬紧牙关;青春受过的伤,成了无涯时光里最沉重的勋章。或早或晚,一生交付岁月,匍匐成歌……

    “遇见你的人那么多

    你一定会忘记我

    路过我的人也很多

    我怎么只记得,对你喜欢过”

01

    我叫赵十一。生于1998年10月1号。

    我从小到大最厌恶的就是我的出生日期,没有之一。

    我爸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不巧,我妈也是。

    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升而更日落而作,奶奶说农民就该有农民的本分。

    但是偏偏我有一个会做生意却英年早逝的姥爷。他把自己的小女儿(我妈)宠上天之后便撒手西还,家底被舅舅赌博败光,我妈虽无法无天,却也束手无策,26岁时嫁给了小自己三岁的我爸,山沟沟里的穷汉。

    我妈前半生风风火火,日子滋润,怎么受得了度日清贫?于是生下我两年之后,便硬拽着我爸北上打工。

    人人生而有追求幸福的自由和权力,我并没有厌恶留守儿童的身份,也不反对他们奋斗打拼,但是能不能在走之前,把名字给我留一个?

    当派出所女警察面无表情的询问我上户口的大名,奶奶一拍大腿嚷道,哪曾起过名字?

    警察为人民服务,效率第一,女警察匆匆瞥了一眼我的生日,干脆利落地敲下了“十一”二字。

    难听的名字有很多,但是像我这种难听又古怪的名字,真的是同龄人中少见。

    我后来没好气地问奶奶,十一国庆节,为啥不干脆给我起名赵国庆?

    奶奶很认真地遗憾道,那你要是个男孩,肯定就叫国庆了。

    我:…

    没事没事,名字就是个代号,不就是两条光棍儿,没什么大不了……

02

    我小学在农村上,教学质量自然远远与新时代脱节,上到五年级,整个年级只有20个学生,所以按时完成作业的我很轻松地就成了全校第一。少年是最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的年纪,也是最想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的年纪。那时的我是大家心目中的三好学生,那时的我是这辈子最自信的我,小升初的考试,我考了镇一中的第三名。

    我打电话告诉我妈,我进了一中的尖子班,许是岁月将人的棱角磨平,老妈的语气是这些年第一次的温柔。

    我回家给你陪读。

    在我还没有完全适应突如其来的母爱和老妈的好脾气时,初中生涯也要过去了。

    我妈是真的老了,生下姐姐和我消磨了她身上所有的灵气,长裙和墨镜都被她锁在了箱子里,一同锁住的还有一个女人宝贵的青春。我以前从未觉得她是如此的矮小和瘦瞿,那个不可一世的要遮挡风雨和太阳的肩膀,在夕阳里一点点沉下去,她眼角的皱纹绵长又粗犷,从黑夜垂到黎明。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能理解她的落寞与不甘,人们总是嘲弄着看别人爬向难以企及的高度,却不负责在他们摔倒时接一把。于是我努力地念书和学习,保持着年级第一的成绩,我想让我妈来食堂给我送饭时能够在人群中挺直胸膛。

    在一群多才多艺的同龄人面前,我唯一能为她做的,就是好好学习。

    2014年夏天,中考,我考了全区第一、市第七。

03

    镇一中贴出了大大的喜报,我妈拉着我在那里合照了许久,回去的路上她一直在打电话,我低着头,突然有了一阵少女的惆怅。我的同学、朋友基本都要去二高读书,而我,一个出生农村比普通人还要普通的人,要去读市重点。

    市重点高中自然是在市里,全市最繁华的地方。还有全市最“繁华”的学生。

    我不是天才少女Mary,我要比别人多刷两本习题册才能考出高分。初中三年,我唯一能让别人记住的身份,是六班那个经常考第一的女生,传说中上厕所都会拿着语文课本背书的人。我刚进一中时便听说校长花钱请一个叫葛紫阳的来上学,小学六年每年都代表年级参加演讲比赛,拉丁舞拿了全国的奖项,能歌善舞,气质出众,成绩优异。她是全校的名人,是一中的形象代言人,是校长鼓吹培养全面发展的素质型人才时的口号和标榜。那时我们课间做操,她站在高高的台子上领操,一举一动都朝气蓬勃,硬是把难看的广播操做成了艺术。

    我们都觉得葛紫阳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学生。兼顾学习和爱好,涉猎广泛,不看小说不打游戏不馋辣条。谁也没想到,十全十美的葛紫阳,中考竟没考上二高。

    听说她妈妈托人送礼几经周折,把她送进了镇上的六高。

    离校的那一天我看着她昂首挺胸地走出校门,怀中紧紧抱着拉丁舞服,大步离去,我手中的成绩单像是要被风刮走了。

    不管她在六高还是二高,葛紫阳还是葛紫阳。

    我不是葛紫阳。

    我如此依赖小镇,依赖一切熟悉而朴实的事物。朴实的同学,朴实的环境,朴实的自卑心。

    这份少女的惆怅逐渐堆积成伤感,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彼时正在念大三的姐姐,我以为同样上市高中的她能给我一些人生的建议,她却教训我小姑娘家家多愁善感。

    是啊,姐姐才是我妈的骄傲,性格果断,风风火火。

    而我是我妈唯一的败笔。

    那晚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了很久,鬼知道我为什么哭。

04

    “我如此依赖城市,依赖一切陌生的事物。我不停地去适应一场又一场变故,随波逐流,顺从一切,接受一切。但是我心里有秘密。”

    2014年8月28日,我带着我的秘密,去市高中报到。

    贤山高中背靠贤山而得名,贤湖水自贤山而下,占领了校园的西南角。二十几张红榜顺次排列在贤湖一侧,我妈几乎是拽着我一路小跑过去的。

    “哎,让一让,让一让……”我妈凭借自己灵活的小身板挤进人群,而我则很尴尬地被卡了几个大妈中间。

    就在我快呼吸不过来的时候,我妈终于得胜归来似的朝我挥了挥手,“十一啊,是三班,你被分到了三班!三班!”

    明明离得那么近,我妈非得吼得很大声。好像她多吼一遍“三班”,我比别人多长一块肉似的。

    去教室的路上,我们和另外一对母女同行。

    那个阿姨化了淡妆,身上有好闻的香水味。

    “我女儿在3班,你家孩子分在了哪个班?”我妈惯有的热情。

    “一班。”阿姨嘴角淡淡地向上弯了弯,补充道:“最好的班。”

    “不是说高一前四个班都是尖子班吗?怎么还有区别?”

    阿姨的笑容突然有些尴尬,“一班自然更好一些嘛……放心,你女儿在三班,差不了多少的……”

    后来我听说,文理分科时,这个阿姨的孩子被调到了普通班。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凡事不要说太满,骄傲使人退步,你妈骄傲也不行。

    然而世事难料,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我妈一进教室就拉着我们班头大肆鼓吹我成绩如何如何优异,学习如何如何认真……差点没把我留守农村坚韧不拔的“辉煌”历史抖出来。

    我一脸羞耻地埋下了头,生怕被人知道讲台上那个高谈阔论的女人就是我妈,她口中那个感天动地的天才少女是我……

    直到桌子微微一震我才小心翼翼地抬起脸,西边窗户里的阳光刚刚好,把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轮廓勾勒出来。

    一直生长在农村和小镇的我,与大地为伴,同尘沙玩耍,不惧烈日四处疯跑。

    我从没有见过生的如此白白净净的男生。就好像从来没有沾过紫外线似的。

    他放下包,轻声问道:“这里有人吗?”

    我呆滞地摇了摇头,却正好撞上班头赞许连连的目光,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赶紧又埋进了臂弯。

    靠,我妈还给不给我的以后留活路了?站得越高摔得越惨烈,这个道理我都懂!

    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就在我内心os激烈不已时,旁边幽幽吐出一句:“看来我同桌很学霸。幸会幸会。”

    幸会你个头啊!你tm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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