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汉地(少数民族情况不明)放生习俗历史悠久,对于唤醒世人的恻隐、仁恕、慈悲之心,为天下苍生祈福,德被万物,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客观上也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因前段时间连续出现“放生矿泉水”和“抽干湖水捉鳄雀鳝”等与放生直接相关的不和谐事件,促使我们需要全面了解一些放生知识,以便科学合法放生,正确体现善意善心。
一、词典对放生的解释
查阅了一些词典里对“放生”一词的解释,汇总如下:
1、对动物——把捕获(捉住)的野生动物、小动物放掉;
2、宗教活动——特指信佛的人为发善心、积阴德而把别人捉住的活鸟、活鱼等买来放掉;
3、对人——饶人一命,给予活命;
4、对人——北齐对死囚的一种处理方式;
5、方言——谓中途把别人丢开,有如常言“放鸽子”;
6、网络语——用于形容,被对感情不负责任的男女分手、冷落了的人。
二、我国放生的历史
由于词典中专门对佛教的放生做了解释,“特指信佛的人为发善心、积阴德而把别人捉住的活鸟、活鱼等买来放掉”。这样从一般人的直观认知放生就是佛教的专利了,其实不然。
先秦时期民间就有正月初一放生的习俗。《列子·说符篇》中记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可见在过节的时候放生,古代就有。而且在《说符篇》中继续记载:“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从这段文字的理解,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不仅有放生,而且有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人。还知道在捕捉过程中会造成伤亡,所以提出“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
商《吕氏春秋•异用》中有个成汤狩猎解三面之网以放生的典故(网开一面成语即出于此),对后世放生思想影响很大。西汉·司马迁《史记·殷本纪》记到: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
西汉时期,因群鸟救刘邦而有了正月初一放生鸟的习俗。传说这是因为楚汉战争时期,刘邦为了躲避项羽的追捕而藏到一个井中,藏好后有几只鸟飞到井边栖息。追兵看到井边有鸟就不怀疑刘邦藏在里面。刘邦躲过此难,就规定每年的正月初一放生鸟类,以示不忘救命之恩。
我国放生确实是在佛教传入后的推动下,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通过以上几例说明,在佛教传入汉地前已经有了广泛的习俗基础。
三、道家对放生的观点
一般人往往把道家与道教混为一谈,其实两者不可等同,只不过道教依据的是道家思想体系。简单的说道家是一种哲学思想文化流派,道教是一种宗教体系。
正统道家《太上洞玄灵宝法身制论》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生为大德之主,仁为儒道之宗,慈为福端,杀为罪首,立功树德,莫如去害,故济生之苦,皆由慈心于物。顷來男女学士,每以五月夏节,逆唱放生,未至其日,先已罗捕,造于临流,悉已薨夭,既欲招福,反尤大罪。自今以后,不宜预云放生,若有善心卒遇,便买义设斋福之家,师主亦禁戒,轻侮任辦,则是事主之愆。”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放生并不是为善积德的事情,一来天道自然,谁该死谁该活天理自有定数,人为干预有罪无功。二来放生的举动会促使一些人进行捕捞贩卖,无异于助长杀戮。
从上面这段话可以看出道家是反对放生的。但道家对待生命同样平等尊重,慈悲为怀,劝人勿要杀生。
庄子在“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万物与我同一”的思想观念指导下齐万物、等生死,主张 万物之生得到足够尊重,同时肯定生死的辩证因循规律。吕不韦等人在“人与天地也同,万物之形虽异,其情一体也”的前提与基础上,强调贵生、全生,认为“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列子则在简子元日放生中写到“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的道理。
《太上虚皇天尊四十九章经》说:"子欲学吾道,慎勿怀杀想。一切诸众生,贪生悉惧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轻于彼。口腹乐甘肥,杀戮充饮食。能怀恻隐心,想念彼惊惧。故当不忍食,以证慈悲行。"
四、道教对放生的观点
道教认为放生就是救命,放生就是积德,放生就是改变命运,其功德无量。
道教依据的理论是大道自然,不刻意为之,所以放生也提倡:随缘放生;随时放生;择物放生(这点和佛教有很大区别,认为不是任何生物都能随便放生)。
道教放生时要求:勿议定期;勿议定地;勿议定物。体现了随缘随时随物,不使人产生捕捉和买卖行为。
道教认为四种灵物不能放生:外来物种;有害昆虫;有病或有瘟疫的动物;没有自食其力能力的动物。
道教放生也有规定的仪轨,但因为随缘随时放生的原因,所以规模一般都是很小的。
道教《道藏》所收《水镜录》中有《放生文》和《杀生七戒》两篇,用极其感人的语言,劝人放生戒杀。
《杀生七戒》讲述了生日、生子、营生、宴客、祭先、祈攘和婚礼等七件大事时不宜杀生的道理。
五、儒家对放生的观点
孔子本着儒家“恻隐之心”,“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思想,确立好生与仁政的关系。他说“舜之为君也,其政好生而恶杀,其任授贤而替不肖。德若天地而静虚,化若四时而变物,是以四海承风,畅于异类:风翔麟至,鸟兽驯德,无他也,好生故也”。孔子这种好生的仁治观念确立了仁者爱民爱物的放生思想核心,成为儒家“仁政”的立论基础,也是几千年来传统中国理想的政治统治模式与个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道德修养标准之一。
儒家的放生,胜在道德深度,源自先秦的思想:“大德曰生”,涉及天地对万物的生育,提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对人、对其它生命,要给以生育和保护。这里绝对没有功利心,就是人性的升华,高尚的文化传承。
孟子的“君子远庖厨”之说,与佛教“三净肉”的说法如出一辙。
六、佛教的放生观点
佛教(本文仅指汉传佛教,余同)传入中国后,大约在公元五世纪初昙无谶译出《金光明最胜王经》,其中讲到“大象负水济鱼”、“王子舍身饲虎”等事例,为佛教放生提供了依据,推动了佛教放生思想的传播。以后随着大量佛经翻译流通,佛经中诸多有关戒杀放生的论述,放生理论也不断丰富完善。于是,放生习俗在中华大地逐渐流行光大起来。
佛教进入我国后,由于融合了本土儒道文化,结合了民族习俗,深受信众喜爱,所以发展广泛且快速。
儒释道放生思想虽然各有侧重,各有见解,但大方向的融通结合,促进了社会放生行为广泛持续发展。
从放生仪式来说佛教是最规范、规模最大和影响最广泛的。从词典中“放生”一词解释中,只提到“特指信佛的人”可见一斑。
佛教放生仪式最初起源于天台智者大师举办的天台放生会。其后,唐肃宗于乾元二年(759)下诏告天下,在山南道、剑南道、荆南道、浙江道等地设置放生池八十一所,颜真卿还撰写了放生池碑文。到了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天禧三年(1019),天台宗遵式奏请以杭州西湖为放生池。天圣三年(1025),四明知礼也奏请以南湖为放生池,在佛诞日举行放生会。放生逐渐变成了佛教的一种传统习俗,并形成了一整套固定的仪轨。
放生是功德无量的一件事,能带来无上福报。佛教认为放生可以消除杀业,不论对放生的一方还是被放生的都有好处,是一种功德无量的福报。
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
净土宗九祖藕益大师也曾说道:“欲即人心证佛心,转浊劫成净土,术莫过于放生。”
星云大师说:“放生最大的意义,是先放人一条生路,给人方便、给人救济、给人离苦才最为重要。我们应该随缘放生,不要刻意放生。”(此说法与道教一致)星云大师这里说的“人”,我的理解应该是广义的“放生对象”。
佛教放生的福报功效很多,主要有:救命、还债、救急、慈悲、觉悟、实践、积极、方便、改命、解怨、消灾、治病、救亲、延寿、福善、助生西。
七、合规依法科学放生
这些年,放生经常出现不和谐的事件。由于在放生时不注意和缺少必要的科学知识,容易出现乱像,使好事善事变成“坏事”,使放生变成“杀生”。
因此在放生时需要守法按规科学进行,不能随性随意。以下这些法律法规及文件就是合法放生的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费法》是主要的法律。2022年9月6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严格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根据该修改稿对放生有了更规范的要求;
2016年5月17日,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合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就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进行规范;
2014年7月30日《中国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倡议合理放生保护生态》;……
以及各地市的相关规定文件,都是相应的规范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如果随意突破容易犯法犯规,给放生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科学放生,那更是每一个参与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不必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