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读书笔记,实在难得。因为我早上没有读懂这篇文章,故下午在飞机上又读了几遍,才明白作者的含义,刚刚才记录下来。
有时,我们会听到:“我有一个大创意”、“我在构思一个大创意”......这样的话。甚至连大卫·奥格威都会说:“除非你的广告源自一个大创意,否则将如夜晚航行的船只,无人知晓。”
但究竟何谓大创意,大部分人是混淆的,今天我们来正本溯源。
首先,创意不等于广告讯息。创意,其实指的是传递信息的方式。理查·范乐尔认为大创意这种说法很容易误导人,因为创意是广告的核心所在,故他认为这样的创意可以称其为”核心创意“,但创意并不等于完整的广告,因为即便有了创意,我们还要构思通过何种画面、什么词语去表达核心创意,这个过程称为执行的想法。故我们可以说,大部分的广告都需要有两种基本的点子:
(1)一个像广告心脏般的核心创意点。
(2)一个执行的想法,以便赋予核心创意在平面或银屏上的生命。
我们举个例子说明两者,巴西奥美曾为Araldite强力粘胶制作过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电视广告,广告中他们把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汽水罐粘合在一起。其传递的信息是:Araldite 可以让任意两个表面紧密相连。至于其中的核心创意,则是:借由将最不可能、看起来最不可相容的两个物体连接在一起,戏剧化表现Araldite 粘着力之强。 而执行的想法:是使用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来体现。
核心创意和执行想法之间的关系是:
(1)一个核心创意有多种执行的想法。
(2)当确定了核心创意后,我门便可以以适合当地文化的方式,具体地将该创意的精神和内容表达出来。
例如上述例子中,除了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显然还可以用耐克和爱迪达斯等品牌来表达。
换句话说,我们看一个广告,至少可以这样看:广告片=广告诉求+核心创意+具体执行。
当广告片效果不好时,我们可以逐个来分析判断,避免将一个广告片全盘否定。
最后,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好创意变为一个“大创意”,是依靠企业家良好的执行,以及意志坚强的品牌公司的培育与呵护。虽然一个核心创意是广告制胜的关键,但只有胜利得以长久和持续,才能将其核心创意称作“大创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