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吃蛋糕,奶油在味蕾间逃逸,甜甜的味道停留。
发现这个喜好,是跟他在一起之后。
他带我去蛋糕店,买回大的小的蛋糕,放进冰箱。是夏天,蛋糕的味道有夏日的余温。
喜欢的样式,是一片奶油,涂在刚出炉的糕点上。
最简单,也最经典。
买的东西要吃完。
我还记得,他有次买了十二寸的大蛋糕,配料是动物奶油,点缀了跳舞的芭蕾舞女孩。
吃了一天,第二天我忘了放进冰箱,他回来时,蛋糕已经不能吃了。
开始发酵,有了异味。
我忘不了他的样子。他在工作与金钱之间情绪起伏。
我觉得愧疚,自那之后,他买的东西我都乖乖吃完。我学会了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