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主流的知识和观念中,文字是语言的符号化,是书写的语言。因此,在功能上,文字和语言等同,都是中性的交流工具。所谓的中性,是说文字本身并无价值和道德判断。
事实上,这样的判断仅仅适用于彻底语言化的字母文字,对中文,尤其是白话化之前的中文,是不适用的。一方面,中国文字并非是语言的符号化,而是一种相对语言非常独立的符号系统,而且,越是早期,文字的相对语言的独立性就越强,与语言的距离也越远。直至文字的最原始阶段,即单纯的“文”的阶段,完全与语言无关。
与人类文明中任何文字不同,中国文字包括两个阶段,两套系统,即“文”的阶段和“字”的阶段,“文”的系统和“字”的系统。关于这一点等会再详细讨论。
现在,我们一般把现代白话文之前的中国文字叫做文言文。文言文和白话文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与语言并不对应,不同步,而后者则与语言完全对应,完全同步。自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人突然对自己的文字自卑起来,原因就在于它与语言不同步,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所有文字则都与语言完全同步。
由于欧美国家的文字都是语言的符号化,都是语言性文字,欧美人也就想当然地认为,所有人类文明的文字都应该是他们那个样子。一旦中国人接受了欧美的观念,把语言性文字当成文字的标准,然后套到中国文字上,中国文字的“落后”性顿然呈现。
从中国的文字史来看,历史越早,文字与语言的不同步性也就越高。《五经》分为《经》和《传》,两者最明显的区分就是与语言的同步性,《经》的同步性比较低,《尚书》、《易经》、《春秋》、《诗经》都是如此,《传》的同步性明显跃升一个档次。因此,《经》很难理解,所谓的诘屈聱牙,《传》却容易读。
甲骨文与语言的同步性更低,西周金文稍稍好一些。实质上,《尚书》、《易经》、《春秋》经文的文风与西周金文高度接近。这意味着这三本书的经文的成文应该在西周。尽管《春秋》本身经文的书写自春秋始,但是,“史记”的格式和文风应该定型于西周,作为鲁国史,只是进行了良好的继承。
《传》的出现是在春秋时期,标志性,甚至开创性人物就是孔子。《传》并非是对《经》的解读,而是本来就是《经》,是没有文字化的,口耳相传的经。在《传》之前,《五经》的主体实际上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文字化的部分,另一个部分是没有文字化的部分。《传》只是将没有文字化的部分文字化。
这一点在《周易》和《春秋·左传》上表现地尤为明显,少了《传》,这两本的经文几近毫无意义的乱码,不可理解。《左传》更是直接补全经文没有记载的大量历史事实。
由于易经是群经之首,历史最为古老,远在文字(甲骨文)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其逐步地、分阶段地文字化的特征也就更明显。
在甲骨文之前,实际上是在西周金文之前,易经符号化的东西只有卦象,即八卦符号,而没有文字。后面会详细解释,八卦符号实际上不仅是“文”,而且是“文”的源头。也就是说,西周之前,易经是有文而无字,完全没有文字化,其内容主体是靠口耳相传,八卦符号只能起到分类、提示和助记的作用。因此,绝不能把易经称为一本书。
无论从文字风格,还是文字内容来看,易经的第一次文字化发生在西周,即卦爻辞的撰写,也因此易经被称为《周易》。因为周文王是周朝的开创者,所以他被冠名为《周易》的“发明”者,即所谓的“文王演卦”。而历史事实更可能是,周文王只是一个名号,被用来标记时代,“文王演卦”是说易经的首次文字化出现在文王时代,或由文王所开创的时代。
由于金文基本与甲骨文差不多,文字与语言也高度不同步,所以,西周时代易经的文字化是非常浅的,其内容的主体依然没有文字化,而继续保持口耳相传的状态。《周易》的经文,尽管比原先的八卦符号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但依然是严重信息不完全的,而更多是提示和助记符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周甲骨金文时期,文字的普及面非常小,仅仅存在于官方,而且主要是用来祭神敬祖,民间尚没有文字。所以,易经在西周的首次文字化一定是官方所为。这不是说易经不在民间存在,恰恰相反,易经的基础依然在民间,但是,民间的易经依然是八卦符号下的口耳相传。这也是《周易》经文,甚至重卦事件被误认为是文王所为的更重要原因所在。
易经的第二次文字化,就发生在以孔子为标志的《传》时代。但是,《传》的真正定型则直至西汉才完成。《传》实际就是把易经八卦符号、经文之外的,依然口耳相传的内容文字化。因此,《传》也是《经》,只是文字化的时间晚了点而已。
也正是由于《传》的文字化时间比较晚,主体阶段是春秋战国时期,因此,也必然受到那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新思想”的影响,被混入了不同于,甚至有违于易经本身的东西。因此,《传》中有存在非经成分,这就需要后来的学习者加以区分。
从孔子到民国时期的白话文运动,大约2500年的时间里,中国的文字与语言的同步性基本稳定,文字与语言始终保持着距离,拒绝与语言完全同步。为什么在民国之前,中国的文字一直刻意与语言保持距离,这才是我们需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因于“落后”。
对文字与语言的同步性的问题,中国人很早就注意到了,并做了深入的思考,这在人类文明史、文字史中也是绝无仅有。
《周易·系辞上》:“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这里“书”就是文字,“象”、“卦”就是八卦符号,“辞”、“言”都是语言。
这段话,实际上是在讨论八卦符号(文)、文字、语言与意四者之间的关系。但在这四者中,意是中心,是目的,八卦符号、文字、语言又都是工具,都是表达意的工具。但是,最能直接和彻底表达意的,却既不是语言,也不是文字,而是卦象,是八卦符号,“立象以尽意”。
《庄子·外物》:“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这里只提到言、意两者的关系,把卦象和文字都忽略了。而在庄子的结论中,即便是语言最终也是可以被忽略的,因为意才是最重要的,才是根本目的。
在前人的基础之上,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说:“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
王弼讨论的是卦象(文)、语言和意三者间的关系,把文字忽略了。《周易·系辞》、庄子、王弼三者都将文字置于一个非常不重要的位置。只有《周易·系辞》提到提到了文字,也是“书不尽言”的,庄子、王弼则直接选择了对文字的无视。
与整个人类文明史中所存在的任何文明不同的是,中国文明很早,准确地说在文明之始,就是意识到“意”的存在和重要性,并且于此同时开发出了表达“意”的抽象符号,就是易经的卦象,也是中国最早的“文”。也就是说,在文字出现之前,中国早已形成了成熟的抽象符号体系,即“文系统”。这个体系是完全独立和超越语言的,其目的是表达“意”,而非是语言的符号化。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意”并非一般意义上。个人意义上的“意”,而是“圣人之意”,是“义理”、“道义”之“义”,同于“义”。当然,“圣人之意”与普通人之意并非绝对不同。《孟子·告子上》:“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因此“圣人之意”只是一种“公意”。所以,“文以载道”是对“文系统”的真实描述,其历史起点在易经的产生时代,也是中国文明的产生时代。
文字实际上介于以卦象为起点的“文”与语言两者之间,包含了两者的元素。在目的上继承了“文”,是为了传达“意”、“义”,同时,文字也有了声音,建立了与语言的对应。因此,“书不尽言”也就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在目的上,文字不是为了表达语言,不是语言的工具;第二层,在单词数量上,文字少于语言,不能建立完全的同步。这两层含义是相关的。
而在中国文明之外,所有的文明,无论是使用楔形文字的“最古老”的古两河文明,还是后来使用字母文字的文明,都没有出现独立的“意”、“义”,也当然不存在去直接表达“意”、“义”的抽象符号系统。即在文字系统之前,不存在“文系统”。因此,他们的文字的目的只是为表达语言,是语言的符号化,语言的工具。
以中国文字的标准和历史来衡量,这些文字不仅是“低级”的,而且是残缺的。低级在于目的,不是去传达道义、义理,而只是去传达语言。残缺的是历史,在文字之前,他们均缺乏独立的“文”的历史,而这又源自独立的道义的残缺。
残缺道义,残缺“文系统”,因此,被称为人类最古老文字的古两河楔形文字之来源就成问题。在中国的传统观念看来,“字”只是对“文”的扩展和延续,是“文”的儿子,而“文”则是“字”的母体。那么,缺乏“文系统”的古两河文明又是怎么凭空突然发明文字的?事实上,文字至于古两河文明,就是一个无母之子。
《说文解字序》:“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于是始作《易》八卦,……。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黄帝之史官仓颉,……,初造书契。……。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这段话是中国文字起源极为重要的史料,当然也是人类文字起源极为重要的史料。这段话的文字本身并不难理解,难解之处在于其中所引用的《周易》,以后将做更详细的阐述。
许慎很明确地把中国的文字划分两个阶段,文的阶段和字的阶段。明确区分了文和字,文是字之根基和母体,而字则是由文所孳乳。许慎认为八卦符号、结绳和书契都属于文。不过书契又是特殊的文,是文和字的交集,既是文,也是字。书契是最原始的字,而书契之前的结绳和卦象则是文而非字。
许慎所使用的“孳乳”并非比喻,因为这是“字”这个字的本义。“字”的现代字形与早期的金文字形非常接近,为宝盖头下一个子。宝盖头代表家,子为幼子、婴儿。因此,“字”的本义是生育、孵化、抚育、怀孕之类,文字之义是由其所派生。用“字”来指代文字,就直接意味着,文字的字也是孩子,是谁的孩子,是文的孩子。
总之,无论是《周易》的记载,庄子王弼关于象、言、意的讨论,“字”的字形之含义,还是许慎对文字起源的追溯,以及更重要的,我们此前对书契符号和结绳符号的研究,都指向一个历史事实:在文字产生之前,中国文明中已经存在成熟的文的符号系统,文字系统正是在文系统的基础上衍生而出。
许慎正确指出了文系统的三个子系统:八卦符号、结绳、书契。但是,他却将认为文字起源于书契时代,事实上是商朝的甲骨文。许慎更致命的失误在于,认为文系统和字系统的成形原理都是象形,所谓的“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文者,物象之本”。
事实上,八卦符号、绳结、契齿文三者本质上都是数字,是数,而不是象。易经、结绳、书契三者都是对抽象数学的应用,只是应用的领域不同,易经将数学用之于世界变化的模拟,而结绳和书契则是将数学用之于经济合约的签订,结绳和书契本质上都是经济合约,而且也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经济合约。
既然,八卦、绳结、契齿文都是数字,那么抽象数学就是三者共同的基础,三者的出现也以抽象数学的出现为基本前提。关于抽象数学的起源问题,以后将专文详述。这里只是指出,中国文明的,也是整个人类文明的抽象数学是与易经同时出现的,其首要应用就是八卦系统。
由于数字符号是人为赋予,也是人为约定,也就具备合约属性。这可能是《周易》认为结绳、书契与八卦存在关联的另一个原因所在。三者都以数字符号为中心,也都具备合约属性。
传统一贯认为,中国文明始于“伏羲画卦”,开始于易经产生的伏羲时代。这意味着,中国文明与抽象数学同时产生,中国文明产生伊始就存在抽象记录符号,即由数字组成的八卦符号,这是“文”的肇始,也是“文以载道”的肇始。
也就是说,整个中国文明自始以来都存在抽象的记录符号系统。这个符号系统又整体上分为两个阶段:文的阶段和字的阶段。同时,在成型原理上,文与字又存在不同。象形的确是相当一部分字的成形原理,而是文的成形原理绝无象形。因此,文和字不仅是两个阶段,也是两套不同的系统。
字乃文之子,文乃字之母。前面的系列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甲骨文金文的很多重要文字是直接对书契符号和结绳符号的继承。当文字出现以后,结绳的文和书契的文就融入文字系统,其独立性消失了。文的三大子系统中,唯有八卦系统依然保持独立存在至今。
因此,文字的最根本的成形原理并非象形,而是继承,对文的理念的继承,和符号的直接继承。这一原理被后人遗忘和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