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离职,结算工作暂时放到我的手里。
本来流程很简单
甲方通知我方开收据,计划本周或者下周给我们付款。
我们财务说收到钱才能开收据,或者走封闭结算。
甲方说我们以前都是乙方先开发票和收据,然后再走付款审批。
和财务部长沟通,甲方要给我们付款,能否通融一下,先开个收据给人家。
财务部长爽快同意。(底下干活的都是讲原则,通融的事情一定要找领导,提醒自己以后遇到类似事件直接找领导,不和小兵纠缠)
本来可以顺利进行,结果有出了幺蛾子。
财务给我的收款信息和当年合同上的收款信息不一致。
又和财务沟通,告知如果想走内部交易,不能用合同上的账号(大家都是系统内单位,只能走内部交易)。
和甲方沟通,如果要变更银行账号,需要做合同变更。继续沟通,能否写个证明盖上公章,证明新账号也是我们公司的账号,被告知不行。
和领导汇报,前因后果交待了一遍,能想到的办法都和领导汇报了,最好征求领导有什么更好的建议。
领导很无语,好不容易和业主沟通准备付款,最后竟然卡在了一个拟合同的员工手里(合同上的账号早就不用于收款了,由于拟合同的员工没有及时更新,导致付款直接被耽搁)。
下班后反思这件事,一个小小的合同管理员,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的一个小小的疏忽,可能直接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但是他自己并不自知,即使知道他也觉得这件事和他无所谓,反正最后结算的人也不是他,而过个几年,他可能被换到其他岗位其他部门,再去追溯到底是谁拟的合同,可能都追溯不到了。
未来应该如何规避这种情况,这些关键点,应该如何把控,还需要进一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