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六十五岁的退休老人,在他前半生命中,他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一生无朋友,也无敌人,他跟着他的妻子生活在英国的小乡村里,但是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却渐行渐远。直到一个清晨,他收到一封来自已有二十年未见的患有癌症的好友的来信,老人却在寄出回信的路上,想到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北,横跨整个英格兰。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来。”
一位平时生活中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从家到加油站的距离的老人,却在没有任何装备的前提下,独自一人踏上了拯救老友的道路。与其说是一场救友的路程还不如说是一场内心的自我救赎的的旅途。
踏上旅途之前,老人内心充满了对妻子、孩子以及友人的愧疚之情。他后悔辜负了妻子的期望,后悔自己没有能挽救儿子的生命的,后悔当年自己没有勇敢的站出去来而是让友人替自己顶了罪。因此他选择了用走路去赎罪。
蕾秋·乔伊斯曾说过“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很难想象,当哈罗德一个走在陌生的地方,身体出现了各种毛病的时候,无论是他的内心还是身体上在遭受着多大的痛苦?又是多么坚定的信仰在支撑着他?
在此旅途中,他虽遭受着别人的质疑,但仍然有人在不断鼓励着他。无论是加油站的女孩还是曾为他包扎的玛蒂娜,都在鼓励着这位老人去寻找,去拯救他的友人以及到最后他因为内心失去了信仰而想放弃的时候,那位最初不支持他的妻子却也在那一刻叫他坚持下去,因为她不想让他将来感到后悔。看到那一页时,我明白支持对一个正在改变自我的人是多么重要。值得让人庆幸的事是他的事迹感染了别人,有的人把他奉为朝圣者愿意跟随他。
哈罗德在路上发现这样的现实“这世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那就需要我们去改变自己。生活不仅有柴米酱醋茶,还有诗和远方。我们应该勇敢的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些理性,多一些信念。
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环境的疏离,感到自己与周围的事物格格不入的时候,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自我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满意着这个世界,而我们去不敢做出改变。当有人想努力去改变自己的时候,却因勇气不足想退缩的时候,我希望这本书能给你们带来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