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杜预(二二二—二八四)《春秋左氏传集解》,简称杜注,唐孔颖达(五七四—六四八)正義,简称孔疏。
鲁隐公,名息姑,伯禽七世孙,惠公弗皇子,声子所生,于周平王49年即位。“公”为当时对诸侯之通称。依《史记•鲁世家》,伯禽至隐公凡十三君。
惠公元妃孟子。
惠公,名弗皇(亦称弗湟,弗生),隐公及桓公之父。在位46年而卒。元妃为第一次所娶正夫人。据《左传•文公二年》:“凡君即位,娶元妃以奉粢盛(zi cheng)”。孟子是排行,即老大,所谓“孟仲叔季”或作“伯仲叔季”是也;子则母家姓。宋国子姓,则孟子乃宋国女。
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
继室,续娶之意。《史记•鲁世家》谓声子为贱妾。杜注:“声,谥也。盖孟子之侄娣也。诸侯始娶,则同姓之国以侄娣媵,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犹不得称夫人,故谓之继室。”《左传•哀公二十四年》云“若以妾为夫人,则固无其礼也。”似鲁未曾以妾为妻者,则声子不能视为正室夫人矣。
宋武公生仲子。
宋武公,名司空,微仲九世孙。依《史记•宋世家》微子至武公凡十二君。《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宋武公十八年生鲁桓公母”。
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
文即字,而先秦书未有言字者。以字为文,始于《史记•秦始皇琅琊台石刻》曰“书同文字”。手,即手掌。
故仲子归于我。
归,杜注“妇人谓嫁曰归”。归于我即嫁于惠公为嫡妻。《史记•鲁世家》“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史记索隐》(唐司马贞著)云:“不知太史公何据而为此说,焦周亦深不信。”
生桓公而惠公薨。
杜注:“言归鲁而生男,惠公不以桓生之年薨。”元年传云“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太子少”,太子即桓公,言其少,则非初生之称。宋武公生仲子在其十八年,宋武公亦死于此年,此时尚未入春秋,周平王之二十三年,即公元前748年。鲁隐公元年为周平王四十九年,此时仲子虚岁已二十七,其出嫁固早于此时。薨,《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诸侯之夫人或母夫人死亦曰薨。
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杜注:“隐公追成父志,为桓尚少,是以立为太子,帅国人奉之。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此说谬矣。实则是隐公行国君之政,而实奉桓公为君,非立为太子。桓公之被立为太子,惠公未死时已如此,不待隐公再立之。桓公虽非初生婴儿,其年亦甚幼小,不能为君,故隐公摄政焉耳。摄位称公亦犹周公摄位称王,固周礼也。
元年,
元年,前722年。周平王四十九年,齐僖公禄父九年,晋鄂侯郄二年,曲沃庄伯鲜十一年,卫桓公完十三年,蔡宣公考父二十八年,郑庄公寤生二十二年,曹桓公终生三十五年,陈桓公鲍二十三年,杞武公二十九年,宋穆公和七年,秦文公四十四年,楚武王熊通十九年。“元年”,有三层意思要记住:1,这一年是鲁隐公执政之第一年;2,这一年是周平王之四十九年;3,这一年是公元722年。
经
元年春王正月。
“隐公以摄位称元年”(刘师培)。刘歆《世经》有“周公摄政五年”之文,则摄位得纪年,自系古文说天子与诸侯一也。王,指周平王。姬姓,名宜臼,一作宜咎。公元前770年继承王位,至公元前720年去世。《春秋》纪月,必于每季之初标出春、夏、秋、冬四时,如“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虽此季度无事可载,亦书之。相传有“三正”:夏以建寅之月(今农历正月)为正,殷以建丑之月(今农历十二月)为正,周以建子之月(今农历十一月)为正,而仍以正月为春,则殷周之春皆之冬。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
公即鲁隐公。凡经文单称“公”者,皆鲁君。邾,国名,曹姓。初都今曲阜县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儀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今湖北黄冈。盟法:先凿地为坎(穴、洞),以牛、羊或马为牲,杀于其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音对,容器)盛之。读盟约(古称之载书,亦省称载或书)以告神,然后参加盟会者一一微饮血,古人谓之歃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牲上埋之,副本则与盟者各持回藏之。蔑,鲁地,即定公十二年之姑蔑,在今山东省泗水县东四十五里之地。姑蔑,此省称“蔑”者,惠栋《左传补注》谓“隐公名姑息,当时史官为之讳也。”蔑,《公羊传》、《谷梁传》俱作“眛”,盖同音假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郑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省华县东北。据《史记•郑语》,寄帑于虢、鄶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史记》有世家。郑伯,郑庄公,名寤生,时年三十六岁。段,郑庄公同母弟,古本《竹书纪年》作公子圣。鄢,本是妘姓之国,为郑武公所灭,地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北而稍西。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xuan)来歸惠公之赗(feng)。
天王,周平王。周王,经文或称“天子”,或称“王”,或称“天王”。统计称“天子使”者一,“王使”者三,“天王”使者十二,其实一也。宰咺(xuan),宰,官名。《周礼》有太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此宰不知何宰。歸,同饋,赠送之意。惠公,鲁惠公,此时已死。仲子,惠公夫人,此时尚未死。赗,助丧之物,用车马束帛。《穀梁》:“赗者,何?乘马曰赗(用一辆车四匹马助葬叫作“赗”),衣衾曰襚(sui”用衣服被褥助葬叫作“襚”,即赠给死者的衣服被褥),贝玉曰含(han四声,用贝壳、玉壁放在死者口中助葬叫作“含”),钱财曰赙(fu四声,用金银钱财助葬叫作“赙”,即送给丧家办理丧事的钱)。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此谓鲁及宋人盟于宿。宿,国名,风姓,相传为太皞的后裔,在今山东省东平县稍东南二十里。
冬十有二月,祭(zhai)伯来。
祭伯,祭,故国名,姬姓,与周朝天子同姓。按周朝制度,同姓而封为国君者,可以在周朝的中央政府任职。祭伯,王朝卿士,祭是其食邑,即今河南省郑州市祭城公社。
公子益师卒。
益师,鲁孝公之子,隐公的叔父,字衆父,后为衆氏,衆仲之祖先。卒,大夫死曰卒。
传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史记•鲁世家》云:“惠公卒,为允(鲁桓公名)”少故,鲁人共令息摄政,不言即位。”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邾子克也。
未王命,故不书爵。曰“儀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此是释经语。杜预注以为附庸之君未王命,例称名。而邾子克能通于大国,继好息民,故书字贵之。
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费伯,鲁大夫。郎,地名,当在今鱼台县旧治东北十里。经不书,传记此事者,由于城郎意出费伯本人,非奉隐公命。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郑武公名掘突。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叔是排行,段是名。《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郑武公十年娶申侯女武姜,十四年生庄公寤生,十七年生大叔段,”则庄公长于大叔段三岁。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寤生,杜注以为寤寐而生,误。寤生犹言逆生,现代谓之足先出。
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亟音器,屡也。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严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
制,地名,今河南省荥阳县汜水公社,亦名虎牢关。虢指东虢,为虢仲所封,制当为其属地。虢叔者,虢仲之后也。《汉书•地理志》臣赞注云:“郑桓公寄帑与贿于虢、會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會,四年而灭虢”。虢叔之死亦在此年。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大同太。京,故城在今荥阳县东南二十余里。郑世家云:“庄公元年,封弟段于京,号太叔。”顾颉刚谓古人用太字,本指其位列之在前,段叔之称太叔以其为郑庄公之第一个弟弟也。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祭仲,(?—682年),郑大夫,姓姬,氏祭,名足,字仲,初为祭封人,郑武公二十七年(前744年)为郑卿士,历仕庄公、厉公、子仪三君凡六十五年。祭为其食邑,祭邑即今河南中牟县之祭亭,与祭伯之祭在郑州市者为两地。雉,三堵也,长一丈,高一丈谓之堵,三堵为雉,则雉高一丈长三丈。不度,犹言不合法度。堪,胜也,任也。犹言受不了。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
庄公称其母为姜氏,盖是当时习惯称谓。焉,何处。辟,同避,逃避。
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厌,足也。意为有何满足。所,处所,地方。此句犹言及早处置。毙,踣(bo)也,犹言跌跤,失败。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既而,犹言不久。西鄙、北鄙,郑国西部与北部边境一带地。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
公子吕,姓姬名吕,字子封,郑武公之弟。庸,用也。无庸,犹言用不着。将自及,谓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
廪延,郑邑。杜注今河南省延津县北而稍东。子封,公子吕之字。厚,未势力雄厚。杜注谓土地广大。暱(ni ),亲近,通“昵”。不義不暱,杜注“不义于君,不亲于兄,非众所附,虽后必崩。”完聚,杜注“完城郭,聚人民。”杨伯峻:“聚,谓聚粮食,襄公三十年传“聚禾粟”可证”。俱,备也,足也。卒乘,杜注“步曰卒,车曰乘。”杨伯峻:“足乘指战士。步兵曰卒,车兵曰乘。此犹言战士满员。”启,开也。此谓开城门。
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春秋时多以车战,车一辆谓之一乘。
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辛丑为二十三日。共,本为国 ,后为卫别邑。即今河南省辉县。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
不弟,犹言不像兄弟。
如二君,故曰克;
此言庄公与叔段之战,可比两国国君之相战,庄公战胜,故用“克”字。
称郑伯,讥失教也;
此言兄本有教弟之责,庄公于弟不加教诲,养成其恶,故不言兄,而书其爵。
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郑志者,郑庄公之意志也。此言郑庄公养成段叔之罪,意在诛之,书法探其本心言之。出奔为有罪之词,。此若书段出奔共,则有专罪叔段之嫌;其实庄公亦有罪,若言出奔,则难于下笔,故云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寘,音意同“置”。城颍,当在今河南省临颍县西北。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
颍谷当在今河南省登封县西南。封人为镇守边疆之地方长官。
公赐之食。食舍肉。
舍,置也。食舍肉,谓食时将肉另置一边。
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皆者 备也,言小人之母备尝之食。遗,饋也,与也。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
繄,yi,惟;只。杨伯峻认为是发声词,无义。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掘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诗见今《诗经•大雅•既醉》。匮,竭尽也。永,长也,久也。锡,赐也。言孝子为孝,无有竭尽之时,故能以此孝道长赐予汝之族类。“是”指颍考叔。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
缓者,言惠公死已逾年(惠公之死不知何月,春秋时,旧君死,新君逾年始称元年,此时是隐公元年七月,则已逾年矣),始来馈赠助丧之物,太迟缓矣。杜注:“惠公葬在春秋前,故曰缓也。子氏,仲子也,薨在二年。”仲子此时犹在,未死而助其丧,尤不合理。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同轨,指诸侯。轨谓辙廣,同轨则辙迹亦同,后人因谓车迹为轨。與廣六尺六寸(周尺较今尺小),两轮离厢各七寸,故辙以八尺为度。天下车同轨,先秦早有此思想。毕至者,言无不至者。同盟至,宜是同盟诸侯遣使会葬。同位,同为大夫者。外姻,与结婚姻之亲戚。
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荀子•大略篇》云:“送(赠)死不及柩尸,吊生不及悲哀,非礼也。”正用此语。尸本为未葬之通称,荀卿故加“柩”字以明之。自始死及殡(将葬停棺),自启(将葬举棺)及反哭(古礼,葬后返庙而哭),皆主人所至哀,此所谓哀者,指自始死至返哭时。豫凶事,此释“子氏未薨”。仲子未死,而赠以助丧之车马,豫赠以凶事之物也。隐公二年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或此时已病重,周室闻之,故于赗惠公之便,而兼赗之。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
纪,国名,姜姓。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寿光县南。夷,国名,妘姓。亦称夷国。
有蜚。不为灾,故不书。
蜚,《尔雅》:“今人谓之蜚盘虫,亦曰香娘子。”
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季年,犹言晚年,末年。黄,宋国之邑,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民权县东十五里。成,解怨结好也,今言媾和。始通也,隐公立,始与宋通好也。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
临,临丧哭泣也。为丧主,则哭临。隐公摄位,不敢以丧主自居,故弗临。
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
有宋师,服虔以为即上文所谓败宋师于黄之役,孔疏以为宋报黄之败而来伐,服虔说近是。太子,桓公。由此可见惠公未死时,桓公已为太子。阙谓缺失,不完备。
卫候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後。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之。戴公庐曹,今河南省滑县治;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
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
共叔即共叔段。公孙滑,共叔段之子。郑人能用王师及虢师者,时郑庄公为王卿士,西虢公又与郑庄公同仕王朝也。虢,西虢国,故城在今河南省陕县镜。上传“虢叔死焉”,孔疏:“案传,燕国有二,则一称北燕;邾国有二,则一称小邾。此虢国有二,而经、传不言东、西者,于时东虢已灭,故西虢不称西。”
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
邾子当即邾子克。私于公子豫,谓向公子豫私人言之。公子豫,鲁大夫。
豫请往,公弗许,及邾人、郑人盟于翼。
翼,邾国之地,在今山东省费县西南九十里。
不书,非公命也。
隐公既不允公子豫之请,则公子豫翼之盟,必非公命,故经文不书。
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
衆父卒,公不與小殓,故不书日。
以衣衾加于死者之尸曰小殓,以死者之尸入棺曰大殓。與,今言参加。大夫卒而国君亲视小殓为当时之礼,春秋鲁君率能行此礼。而隐公不行此礼者,或系自谓摄位,谦让不以国君自居。
二年,
庚申,公元前七二一年。周平王五十年、齐僖十年、晋鄂三年、卫桓十四年、蔡宣二十九年、郑庄二三年、曹桓三十六年、陈桓二十四年、杞武三十年、宋穆八年、秦文四十五年、楚武二十年。
经
二年春 公会戎于潜。
戎,故国名,己氏之戎所建。《水经注•济水》:“济渎自济阳故城南,东经戎城,《春秋》“公会戎于潜”是也。”济阳在今河南兰考东北,戎城在今山东曹县东南。戎为古代华夏族对西方少数民族的通称,但实际上春秋时中原地区也华戎杂处,鲁国周边国家中有戎国即是一例。潜,鲁地,当在今济宁市西南。
夏五月,莒人入向。
莒,故国名,西周分封的小国,己姓,一说曹姓。第一代国君兹與期,初都介根,一作记斤,地在今山东胶县西南;春秋初迁都莒,地在今山东莒县。后为楚所灭,又一度成为齐邑。向,古国名,姜姓,在今山东莒县东南。春秋时为莒国吞并。
无骇帅师入极。
无骇,姬姓,鲁国之卿,任司空之职,掌管宫室建筑。公子展之孙,展禽(柳下惠)父。(展为鲁国公子,至无骇即以展为氏)。极,鲁附庸国,姬姓。当在今山东省金乡县南而稍东三十五里。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唐,在今山东省曹县东四十里。春秋时,以唐为地名者有五处,此是鲁国之唐。
九月,纪裂繻(音须)来逆女。
裂繻,纪国大夫。纪,古国名, 一作己,姜姓,在今山东寿光县南纪台村。公元前690年为齐国所灭。纪君娶鲁惠公女,裂繻为之来逆。逆:1.迎娶女子。2.迎接女儿归宁。3.指忤逆不孝的女儿。此当迎娶意。女:指伯姬,鲁惠公长女,隐公的妹妹。《公羊传》:“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在途称妇,入国称夫人。”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伯姬,鲁惠公长女,隐七年又归于纪之叔姬,当是其妹。此归于纪,盖由裂繻来迎,故从之而行。归,《穀梁》:“夫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归本有回家的意思。《解诂》:“夫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家为家,故谓嫁曰归。”
纪子帛、莒子盟于密。。
纪子帛,杜注以为即纪裂繻,子帛为其字。密,故国名,姬姓,春秋初期尚存,今山东省昌邑县东而稍南十五里有密乡,当是此密。这次会盟,是纪国调解鲁、莒国关系进行的一次外交活动。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夫人子氏:杜注以为鲁桓公之母;《公羊传》以为隐公之母;《穀梁传》以为隐公之妻。诸侯之死曰薨,诸侯之夫人或母夫人死亦曰薨。春秋记鲁公或鲁夫人之死,除隐三年“君氏卒”及哀十二年“孟子卒”等特殊情况外,皆用“薨”字;记其他诸侯之死,则用“卒”字。
郑人伐卫。
《春秋》例:凡行军,有钟鼓曰伐。郑伯克段于鄢之后,段出奔共,段之子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此郑人伐卫,是因为公孙滑的缘故。
传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脩惠公之好也。戎请盟,公辞。
戎与惠公,本有友好;今日又相会见,寻温旧好,故曰修好。
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
司空无骇入极,费庈(qin)父胜之。
费庈父即元年传“费伯帅师城郎”之费伯。据…《读史方舆纪要》废鱼台县西南有费亭,费与极均在今金乡县南而稍东。郎与极亦在废鱼台县附近。无骇入极,费庈父因城郎而灭极,胜极即灭极也。文十五年传云“凡胜国曰灭之”,则灭国亦可曰“胜”。
戎请盟。秋,盟于唐,復修戎好也。
九月,纪裂繻来迎女,卿为君逆也。
冬,纪子帛、莒子盟于密,鲁故也。
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
三年,
辛酉,公元前七二0年。周平王五十一年,齐僖十一年,晋鄂四年,卫桓十五年,蔡宣三十年,郑庄二十四年,曹桓三十七年,陈桓二十五年,杞武三十一年,宋穆九年,秦文四十六年,楚武二十一年。
经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年,本年为周平王五十一年,公元前720年。此年亦实建丑,夏正则为正月。己巳为初一。此是建丑之二月,建子应为三月。以今法推算,此公元前七二0年二月二十二日之日全食。在《春秋》经文中,记载当时发生的日食共有三十余次。关于《春秋》中记载的日食,后代学者有许多专门的研究,近人冯徵根据这些研究,著有《春秋日食集证》一书,对各次日食有详细的推算,据冯氏记录,本次日食的食甚为本日九时五十一分四十八秒。
三月庚戌,天王崩。
庚戌:十二日。天王:周平王,名宜臼。在位51年,(前770—前720)。春秋之世,周历十二王,(王子猛及敬王不计),《春秋》书其崩并书其葬者五王:桓、襄、匡、简、景;书其崩而不书其葬者四王:平、惠、定、灵;其崩及葬皆不书者三王:庄、僖、顷。崩:《公羊传》:“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通义》:崩:“自上毁坏曰崩”,薨:“毁坏之声”,卒:“终也”,不禄:“不终其禄。”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辛卯,二十四日。
秋,武氏子来求赙。
赙fu:助丧之物。此乃周平王死,周室使人来求赙。杜注以为由于鲁不供奉王丧,致使王室来有求,经文直书以示不敬。而《公羊传》以为“丧事无求,求赙非礼”,故书以讥之。《穀梁传》则以为“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求之”,故书以“交讥之”。考《周礼•宰夫》郑玄注云:“凡丧,始死,吊而含襚(sui,送死者口中所含之珠玉及所著衣),葬而赗赠,期间加恩厚则有赙焉,《春秋》讥武子子求赙。”推郑玄之意,则以为含襚赗赠是正礼,鲁已行之。赙以大量财币是加礼,鲁未如此,故使人求之,非礼。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庚辰:十五日。宋公和:宋穆公,公元前728年即位,在位共九年。卒:死也,有广狭两义。《礼记》:“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此为狭义。无论尊卑,人死均可谓卒。《春秋》之例,鲁君死曰“薨”,其他诸侯死书“卒”。一用狭义,一用广义,似为内(本国)外(他国)之别。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石门,齐地。在今山东省长清县西南约七十里。
癸未,葬宋穆公。
癸未,二十日。“穆”,公羊例作“缪”。凡谥“穆”者,《史记》亦多作“缪”。“穆”、“缪”字通。
传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赴:今作“讣”,告丧也。此谓周平王實以三月壬戌日死,而赴告却云庚戌日(十二日),故《春秋》从讣告,亦书庚戌日。赴告何以将死日误提早十二日,杜注云:“欲诸侯之速至,故远日以赴。”恐是臆测之辞。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
君氏:隐公之母声子。《公羊传》、《穀梁传》皆作“尹氏”,谓尹氏为天子之大夫。“尹”盖“君”之残误字,《公羊》、《穀梁》盖因字残而误。 声子虽是隐公之母,但非惠公之正夫人;隐公虽当时为鲁国之君,缺自谓代桓摄位,有让位桓公之志;故去年十二月,桓公之母仲子死,以夫人之礼为之葬,《春秋》亦书云“夫人子氏薨”。而距此不过四、五月,势不能再以夫人之礼为声子治丧。所谓以夫人之礼治丧者,当其初死,讣告于同盟诸侯,一也;既葬反哭于祖庙,虞于殡(虞为葬后迎死者之魂,祭而安葬之之礼),二也;卒哭(虞后三个月,卒无时之哭——意谓以后哭死者有时),以死者之主祔(以后死者祔于祖庙曰祔)于祖姑,三也。若三礼皆备,则书曰“夫人某氏薨”,又书曰“葬我小军某氏”。声子之死, 既未向同盟诸侯讣告;葬后,隐公又反哭于寝(祖庙);卒哭后,亦卫祔于祖姑,三者皆不具备,则是不以夫人看待声子,故《春秋》书其死用“卒”字,而不用“薨”字;只云“某氏”,而不云“夫人某氏”;又不书其葬。
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声子姓子,宜曰“子氏卒”。但隐公当时正为鲁君,声子是其生母, 如此对待声子,或者有伤隐公之心。据襄公二十六年传当时习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