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矛盾的人性在小说里展露,天真与狡猾,质朴与功利,高尚与卑劣。
斯特里克兰太太三十七岁,持家能干。脸庞算不上漂亮,但看上去很舒服。说话谈不上口才,但能愉快地聊天。公寓的装潢不富丽堂皇,但很有格调。丈夫是个抽雪茄聊红酒的股票经纪人,未来儿子会上军校获勋章,女儿会出落得高贵嫁个炮兵部队的少校。一切都很圆满,除了她从未想过丈夫有一天会毫无征兆抛妻弃子,为了画画。
斯特里克兰就是那个“疯子”。毛姆的描述让我并不喜欢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抛家弃子,借债度日,对救命恩人斯特罗夫恶语相向,霸占他的太太布兰琪,并对布兰琪的死冷酷无情……斯特里克兰就像被魔鬼控制,没有良知,他只知道一件事,就是画画。
但这一点,又让人肃敬,不敢妄言论断。小说里把两种生活价值推向了极端,斯特里克兰太太要的是世俗的六便士,而斯特里克兰要的是疯狂的月亮。这两种价值观之间没有对错,是不同人的取舍和选择。大多数的人一生都在追寻着六便士,追逐着物质的奢华,而忽略了精神的富足。所以,当出现斯特里克兰这种为了精神执念而把自己搞得穷困潦倒、狼狈不堪的人的时候,他就成了疯子。
另外一对推向极端的人物就是斯特罗夫和他的妻子布兰琪。斯特罗夫可以算是社会道德规范的典型代表了,他对妻子忠诚、对朋友仗义、对生活乐观,对艺术热爱……天真善良到......有点滑稽。于是……老好人被绿了,捂脸><。可是问题是,被绿的理由不是因为布兰琪是个坏女人,不是因为她爱慕虚荣、水性杨花或者没有道德责任感,而是因为她跟斯特里克兰一样,被一种原始的冲动操控着,无法自控。
在我们的价值观里,是无法肯定这种违背人性的背叛的,但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毛姆努力想要突出一种近乎兽性的原始力量。这种力量跟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对画画的痴狂是一致的,无视世俗眼光与纲纪伦常,是一种自发的对精神的执念与疯狂。
把小说放回二十世纪初那个工业发展、社会至上、物欲横流的时代背景下,大概就更能理解毛姆用如此荒诞的笔墨去描述这个故事的原因了。毛姆说“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恶的人,但我还是认为他很伟大”。他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有一种脱离世俗的艺术追求和精神执着。
精神家园的丰满是很安宁和迷人的。小说里最喜欢的一章也是最短的一章,是第五十二章,描述了斯特里克兰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斯特里克兰和爱塔在塔拉瓦奥的荒岛上靠自然的馈赠生存,他白天画画读书,天黑之后就坐在走廊看看夜色。这种与世隔绝的安宁,离现实太过于虚幻而遥远。但如果,平凡的我们能在心中留下一个纯粹的精神角落,在那一刻,忘却物质与浮华,只留心中所爱与所念,也是一种安宁的满足吧。
小说的最后提起了斯特里克兰和爱塔生的那个孩子,他买不起几便士一个的上等牡蛎,但他抬头就能看见海上的月亮。
无论在何境地,愿我们在脚踏实地的同时,留下一点空间,抬头看看月亮仰望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