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紫薇送给老铁的那首诗吗:
你也写诗送老铁,
我也写诗送老铁。
江南江北蓼花红,
都是离人眼中血。
小时候爱看还珠格格,除却那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记得最熟的就是这首离别诗。
我不知道何为蓼花,只由“眼中血”明白应当是红色的。
这几天翻手机,无意翻到了一篇网络文章,带了蓼花图片,才迎面扑来熟悉感。我一惯以为古诗里写的花草,或跟随古人失了踪迹;或存在那种名人山水画里,毕竟名字都这么好听,怎会落入凡尘。
不知名的花朵,在我即将三十岁的某个夜晚突然有了姓名。孩童时,大致十月末,天气微凉,着一件薄外套,去小河沟畔,捉蓝色,灰色的蜻蜓,蜻蜓飞舞于这沾满露水的花朵间,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我的注意力全在蓝色的蜻蜓身上。
我喜欢蜻蜓,但却是这缭眼睛的花出现在我家桌布上。防水材料的塑料桌布,铺在一张旧蓝色木漆的桌子上,周围用小铆钉固定,许是用了很久,桌布在铆钉周围,开始裂开,鲜艳的花朵像是被寒霜冻过,灰蒙蒙的。桌子上残留着不均匀的污渍,我用抹布用力的擦,怎样都擦不干净。妈妈说那不是污渍,那只是旧了。
所以我每次吃饭时,最想做的事就是换掉这块桌布。我旁敲侧击的告诉我妈,让她换,她总是说,还能用用。在一个几毛钱的碗摔了,我都能被骂的泪眼婆娑,物尽其用的年代。我对换新没有话语权。
我的意志开始与这块桌布发生对抗,我用嫌恶的眼光看它。最不喜欢家里的亲戚来,共用这个饭桌,觉得挂不住脸面。
就这样厌恶着,厌恶着,直到换了新桌子。是一张四角俱全,稳于地面,酒红色木漆的四方桌。不像旧的蓝色方桌那样,立地不稳,需要在一个桌角垫一个瓦片,才能勉勉强强使桌子不晃动。桌面还有木板拼凑在一起的缝隙,老得吱吱呀呀的。
新买的四方桌是用了防水漆,是不需要用桌布的,水泼在桌面漏不了地面去,只要及时擦擦就好,我沉浸于这漂亮的桌面。
那张桌布从蓝色木桌,卸了铆钉,取下来,破败不堪,像一张烧了一半,余着灰烬的老照片,卷着尘土去了。
当然不会留恋什么,我的开心好比身上的皮肤癣治好了般。我对新事物的追崇,始终保持狂热。
在各种软磨硬泡向父母要钱买喜欢的物件,到现在我可以自由选择喜欢的东西,衣柜永远缺衣服,新衣服也就宠幸三天。每次出去玩,拍照穿的衣服定是要曾经没拍过的。
我也不知道从哪里养成的这种习惯。妈妈衣柜里会有十几二十几年的衣服,被打理的干净整洁。我一年前的衣服,堆在衣柜里,皱皱巴巴。
我想啊,等我老了,我都记不起来,我曾经有没有真切的喜欢过一件衣服!不会像妈妈讲她20年前的衣服,像在讲一个老朋友。
童年时光不过十几载,我现在看到这红蓼花,又想起在小河沟捉蜻蜓的场景;会想起那块红蓼花桌布的落幕时刻,我心里是温暖明媚的。
我也忽然明白为什么要把这花当离别花,这分别是哽咽过后眼里红血丝的颜色。
从未想过紫薇写给老铁的送别诗,也是送给我的。那小河沟的红蓼花,我每往前走一步,频繁回顾时,都能看见它在朝我挥手。
《还珠格格》电视剧,再也没追过了。动力火车的《当》的歌词却在我的耳畔想起: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事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