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小说
日前读小说家继平兄有关小说的观点,很中肯,是经验之言,对于要写小说者正是度人金针。可惜,急功近利时代,人们一要趁早出名,二要不下苦功。这话恐怕不会有多少人去留意的,不说也罢。
现在,文坛上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把小说地位抬得很高,一个作家如果不写小说,尤其长篇小说,好像就不是作家的;一方面则是读小说的人越来越少了,有人说写的人比读的人多,虽有夸张成分,却也不无事实。
我国传统小说一直不被待见,小说家语颇有不经之言的意思,只供人们解颐一笑罢了,并不被当回事。魏晋汉唐宋元明清,无不如此。无非是些掌故传奇,神仙鬼怪。唐之传奇,虽有些情爱内容,如《莺莺传》之类,已算是创作了;不过,也并非自觉的创作,只是文人为售功名逞才之作而已。自宋以后的说书,只在勾栏瓦舍之中,英雄传奇,历史故事,才子佳人等等,已不止限于鬼怪神仙了,却多充满了世俗味,成了老百姓消遣解闷,得其乐者的娱乐方式。
所以,历来的写小说者,从不敢署名,更不能得到高名厚利,即如所谓经典小说之《三国》《水浒》《西游》《红楼》也无不是无名氏所作。我们现在见到的“罗贯中”“施耐庵”“曹雪芹”等的署名,或真或假,并不能确定,只是后来的胡适之们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而已。
蒲松龄当年写《聊斋》,只说是“志异”。所谓“志”即是记,“异”当然是猎奇的别称,也不敢妄称创作。目的无非兴之所至,图人快乐而已。
小说的地位发生巨大改变,是从近代开始的,当然是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却也与梁启超的小说界革命的主张颇有关系。而“五四”运动更是把小说与民族革命紧密联系起来,如鲁迅就以小说而写国民性,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
自此以后,以青年为阅读群体的新小说与以市民娱乐为旨归的鸳蝴派小说(旧小说)壁垒分明。而从受众欢迎的程度看,当然是鸳蝴派小说更胜一筹。当时,鲁迅母亲就从不读周氏兄弟的文字,只喜欢读鸳蝴小说,鲁迅还为母亲买寄过张恨水的小说。这种尴尬的局面,一直维持到一九四九年后。
一九四九年之后,由于政治的影响,新文学家掌握了文学的话语权,小说以写工农革命,时代变革为主流,而发展到极端,就只剩下“八个样板戏”和一个浩然了。这当然是政治上的需要,而小说娱乐消闲的功能被漠视,这种观点被批判,创作也成了禁区。
改革开放之后,小说创作出现了一种繁荣景象。不过,还是以传达某种概念的严肃写作为主,所谓消闲娱乐的观念,仍然被正统的小说家们所不屑。
然而,传统的鸳蝴小说,仍然顽强地生存着,如港台,乃至八九十年代风行于内地的武侠小说,如当下网络上受到热捧的种种类型的网络小说等等,即是其流亚。
这类小说的特点,是以好读为主,怎么好读怎么写。或者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的文笔很粗糙,不过编了个好看的故事而已。可是,它们却受到欢迎。
严肃的受众少,嬉皮的受众多,真是小说创作的吊诡,也是给某些自命不凡的大小说家一个巴掌。
窃以为,小说其实不必怎么强调和抬高,即使供人们娱乐却也无妨,只要有情趣不低俗就好。我们现在把小说的意义大大夸大了,煞有介事反而坏事。而在引进西方当代小说创作思潮上,我们的一些小说家有盲从之嫌,食洋而不化。更何况这种引进其实似是而非,有几人懂得原文呢?不过是从翻译而来,焉知不是受了译者之骗?这就更等而下之了。
小说的娱乐功能,我觉得并不见得不好,丢了娱乐这个因素,小说就不是小说了。我们常说“寓教于乐”,正是这个意思。从前老百姓识字读书的少,但他们懂得礼义廉耻,有做人的底线,就是从小说戏剧中获得的。所以,视娱乐为低俗,必摒弃者,是一种短视,这本身就是错的。
当下,有一种写作风气,即是驻点创作,所谓深入生活,或带着任务扎下去,不能说没有效果,有的创作也获种种之奖——其实,好小说获奖固可证明,但也不一定,时间久了,获奖作品有不少已被遗忘于历史的烟尘之中了,这也是事实。
扎根生活,不过是小说创作之一种途径,写小说不能只在一条路上,条条大道通罗马,各人选择,各得其所。
当然,有一点必须强调,即见好就收,不必硬写,已江郎才尽了,还借着积下的名气胡写乱作,并自炫或让人吹捧抬轿,这就露出其丑态了,不足为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