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美国] 威廉·福克纳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译者: 李文俊
出版年: 2004-08
页数: 358
定价: 25.00
装帧: 平装
丛书: 福克纳文集
ISBN: 9787532732944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小说讲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游手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本书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洋二莽子: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作家福克纳的意识流代表作,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全书共四个部分分别从康普生家族的三个儿子与黑人女佣来讲述一个美国农场主家庭的没落史。本书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一方面因它以小见大地折射出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南方小镇农场主这一特定阶层的生活,情感以及他们的思想,另一方面就是意识流的写法来回穿插讲述家族的颓败史,用同一事件不同人物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来丰满人物形象。如有心者,完全可以将其与《红楼梦》写就成关于没落家族的比较文学,但一懒二笨的我在此就不献丑了。
全书的第一章是从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本杰明作为康普生家族的幼子,三十三岁的却只有三岁的智商。如何刻画一个白痴,白痴的世界观又是什么样的?本杰明的故事作为全书的第一章,是要像开胃菜一样能够诱发读者阅读欲望的。福克纳选择了蒙太奇一般的不断地闪回,把过去发生的事与现实交织在一起。实话说,开始我觉得本书完全看不懂,一方面怀疑自己阅读水平不够,另一方面暗嘲作者在故意炫技。可当我读完通篇小说后才发现膝盖都跪软了,大神就是大神。弱智的思维方式不应该就是混沌的吗?关键是把所有看似混乱的情节按照一定的逻辑写就,“巧合”地符合了弱智的心理世界。让人读完觉得本杰明就得分不清过去与现在,在他的世界中只有动物一般原始的欲望,只有饥饿感与情欲(后来被去势)。对他来说,无知是一种快乐,他丝毫都体会不到整个家族已经荣光不再,祖母离世,父亲醉死,母亲的不管不问,舅舅、姐姐与侄女儿的叛逃这些一切都能够令他哭泣,当然自己的花被他人折断也能。
全书的第二章是以一个自杀者的角度来叙述故事,昆丁作为家族长子,作为一名哈弗的学生被寄予厚望振兴家族,可他骨子里的忧郁与懦弱令他最终投河自尽。老康普生为了长子上哈弗大学不惜变卖土地,可昆丁却一心只想捍卫自己内心的妄念——家族荣耀,妹妹的贞操,陌生女孩的安全等等。而当这一切逐一被摧毁的时候,昆丁的内心也被摧毁了,他再次选择去追逐内心,去寻找“河底的水藻、青荇和那条鱼”。而他的自杀也扼杀了康普生家族东山再起的希望。
全书的第三章则通过康普生家族唯一的健康男丁——次子杰生的口吻来叙事,他是一个像贾环一样在夹缝中生存长大后,性格暴戾无常。在他成为一家之主之后,他愤懑自己不能像哥哥一样念名校,也怨恨姐夫介绍的银行工作不了了之,但他却不得不在杂货店打工来维持大户人家仅有的一点体面。外界的不得志令这个本就心理阴暗人在家庭中变本加厉的报复:杰生作为舅舅对私生女小昆丁辱骂,禁足,跟踪,这些行为表面上是为了康普生家族最后的名誉,实则是他对姐姐逃离家族的报复,对哥哥(侄女与长子昆丁同名)的嫉妒,作为守财奴的贪婪;他作为一家之长,对待下人也是冷酷无情的,他对待亲生母亲也是口蜜腹剑,借用翻译腔来形容他是一个十足的“狗娘养的”。
全书的第四章主角换成了女性——蒂尔西一位胖胖的黑人女佣,她作为旁观者见证了康普生家族的四代人的离开与坚守。老康普生和他母亲,长子昆丁这是生命意义上的离开;长女凯蒂与她的私生女昆丁是生活的离开,她们叛逃了整个家族;而康普生夫人与次子杰生则是精神上的离开,行尸走肉地活在空壳家庭中;真正坚守的是白痴本杰明与迪尔西,前者是压根不知道什么叫离开,后者则是全书唯一的人性闪光点,她像后院堆着的柴火一般为整个康普生家族燃烧了自己的青春,诠释着忠诚与善良。而这仅有的闪光点或许就是这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唯一理由,哪怕大厦早已崩塌。
康普生家族的长女凯蒂其实是本书隐藏的一个主角,她串联起所有人物,也正是她的私生女事件丢尽了家族脸面,她的第一次婚姻直接导致哥哥自杀。她既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封建家庭的牺牲品(牺牲掉了爱情,女儿),也可以理解为一个送葬者(亲手埋葬了家族的荣耀与希望)。我想最后照片中的她过得还算幸福,至少相对她弟弟杰生而言。
末了,尽管本书晦涩地用灰色填满着无意义的绝望,但不做无意义之事安遣有涯之人生,与诸君互勉!
与一般的小说不同,意识流小说注重描写人的心理或主观意识,因此往往逻辑性不强,读起来令人感到混乱、晦涩,有些读者更是把它比作“天书”般难懂。 意识流小说之所以难懂,是因为其文学观念背后有着大量的哲学和心理学支撑,不了解哲学或心理学的人看起来就比较费劲。
我:这本书和作者本身的水平是和诺奖匹配的。包括作者用作品集构建出的宏大的虚拟地点,运用意识流手法,以小见大地反映出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南方小镇农场主的生活概貌。还有作者对人的刻画,还好还有迪尔西这个人性的闪光点,要不然看农场主一家真令人窒息,所有很多人性的黑暗唉。上面的书评也写的很好,这本书有点红楼梦的感觉了,而且在意识到活着就是活着的意义本身以外,尽量在有涯的人生里能做点有意义的事还是有必要的。普通人像迪尔西在这样能闪耀出忠诚和善良就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