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群众矛盾纠纷产生的高发地,也是解决矛盾纠纷最佳地。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通过抓住依靠群众在基层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筑牢了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这一做法被广泛推广,称为“枫桥经验”。时至今日,虽然社会矛盾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是依靠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的做法仍值得学习和推广。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不断上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搞好基层社会治理,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削减矛盾纠纷源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的出发点是人民,奋斗的目的是人民,奋斗的过程依靠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党建引领,围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就是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引导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通过群众群防群治,减少矛盾纠纷的源头。
坚持党委统领,构建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建立建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发力。按照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各地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如:我市以抓好党组织建设“引擎”,建立村、社区“大党委”,激活党员的“驱动”力量,聚合先锋力量精准发力进行尝试,取得良好的效果。具体是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多个治理机制,使若干村、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服务组织体系、无缝连接,全面绘制社区“民意图”,积极搭建搭建集约平台、志愿实践平台、融合服务平台、精细管理平台、文明风尚平台、标杆引领平台等多个平台,着力解决回迁群众存在的矛盾多重化、邻里陌生化、文化差异化、居民多元化、精神需求化、行为规范化“六化”难题,建成平安、幸福、创新、包容、美丽、诚信的村、社区环境。我市这一做法的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也只有群众的广泛参与,才能找到矛盾纠纷的焦点,搭建解决矛盾纠纷的平台。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基础工作。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看,基层矛盾纠纷多发生在邻里之间和家庭内部,要解决矛盾纠纷,基础是摸清其原因。基层干部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主动作为,上门服务,深入调查了解,坚持从调查中发现问题,从摸排中掌握实情。调查摸排中要主动对接、谈心交流、教育安抚,认真倾听,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人员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密切关注通过听、看、说、劝等教育安抚手段,将矛盾纠纷掌握在手中积极寻找能够解决问题的平衡点和着力点,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首先,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及早发现,靠前处置为目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状态,处置在基层社会中。其次,尊重客观事实,建立调查情况清单,对处置过程要事实求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尊重和考虑矛盾纠纷各方主体感受,做到有理有据,处理结果公平公正。最后,抓住矛盾纠纷重点,处理过程中要找准矛盾纠纷的争议点,找准解决的关键点,要突破难点,解决彻底,避免矛盾纠纷升级、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