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 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 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申命记 17:18-20 和合本)
對於立王的條件,在利未人中,不多妻子,不多金銀,還要手抄律法書一本,平生誦讀。還不能帶以色列民回埃及書去。判斷是非,不偏左右。
在我們的現實中,這種事情在何處尋?多數的君王,就是人間的君主。都是遵從了惡人的道路。願主憐憫!
親愛的天父,
謝謝祢一直以來的眷顧,
引導我走正直的路。
雖然有顛簸,
但祢堅固我。
哈利路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