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陌忘芊
我是韩里昂。
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叶之晚、林果然、孟凡都不知道。
我从小没有感受过爱是什么。别的家庭都其乐融融,唯独我的家里冷的像冰窖。终于在我初中的时候,他们彼此也无法忍受冷淡,各自分开,组建了新的家庭。我有两个父母,每个月去不同的家庭住,我似乎一下子成了最多余的那个人。
当然,我也不会去追寻爱,做个自由洒脱的人难道不好吗。高中以后,我就没再回过家。他们觉得愧疚,为了补偿我,只能给我一些钱。我用那些钱,悉数买了摄影机。
大学开始我就四处流浪,去不同的城市和村庄,看沿途的风景,迷路的羔羊,荒芜的沙漠,浩瀚的星空,专注拍摄一些我想要纪念的东西,也陆续获了些许不知名的摄影奖项。
男人都很烂,我也不例外。林果然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原本,我是不打算找女朋友的,但林果然美丽张扬,对全校人说我是她男朋友,于是,我真的成了她名义上的男朋友。
但我们常常争吵。大多数都是因为我不肯给她拍照的缘故。我不喜欢拍摄人物,尤其是没有灵魂的人。
在我看来,林果然的确是没有灵魂的人,像是最艳俗的玫瑰,每天想的是怎样装扮那张好皮囊,充满谄媚与讨好。但我喜欢的是,素雅寡淡的百合花。
毕业以后,我成了自由摄影师,也跟林果然分了手。
那次旅行,我去了西藏,遇见了叶之晚。我不知道她的故事,但莫名其妙我觉得我和她有一种联系,我们大抵是同一类人。
我问她,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其实,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更多可能,她会把我当成坏人,当成骗子,当成神经病。
但她点点头,说,好。
真是个傻姑娘。那天夜晚,我拍下了她看月亮的侧脸,她成了我唯一拍过的人。后来,我又给她拍过许多照片,可最喜欢的,还是那一张。
林果然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了我的地址,找到了我。她看到了我拍的照片,说,你不是不拍人物吗?那这是什么?
我说,是我爱的人。
她眼睛瞬间红了,说,那我呢?你是不是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女人就是麻烦。我实在不是救世主,既然爱上了叶之晚,就只能永远爱她一个人。林果然要让我爱她,大抵是不可能了。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她会拿死来威胁我,甚至拿叶之晚来威胁我。
冲动而又心死的女人什么都做的出来,我相信。我太害怕叶之晚知道她的存在以后会离开我,于是,我只能等,等她把我忘了,等她离开,还我和叶之晚一个安静。
我从前是个自由散漫的人,我想过很多次我人生的结局,大抵会一个人走到老走到死。但叶之晚出现了,她是我的太阳。
我从未体会到深爱一个人原来是这种感觉,所以,当我看到她给一个叫做陈屿安的男生写的信的时候,我崩溃了。
我一直都缺乏安全感,那一瞬间,我忽然好害怕叶之晚会离开我。我知道她一直都想有一个家,于是,我找到孟凡,卖了我的作品,借了他一笔钱,在海边买了一座房子。
我一直都知道,她想有一个家,所以我想告诉她,我要娶她。
但叶之晚没有等我。我再回到从前住的地方的时候,房东告诉我,她已经离开了。她走的很决绝,没有向任何人透露她的行踪。她也没有朋友,我打听不到她的任何消息。
有时候我醒来,会恍惚觉得,那是一场梦。叶之晚只是我梦中的人。但那种照片一直提醒着我,她曾经真的真实存在过。
我开始去我们曾经去过的城市,寻找叶之晚,可惜两年过去了,也没有找到。或许,她已经找到了陈屿安,或许她已经嫁了人了。
那天我去西班牙的路上,阳光很刺眼,我看不清前方的路。一辆货车从对面开过来,我往右边打方向盘,车忽然失控了,摔下悬崖。
那一刻,我看到了叶之晚,她在对我笑。我眼角似乎有泪流出来,到嘴巴里,感觉咸咸的。车里放着一首歌做《郭源潮》,刚好唱到“层楼终将误少年,自由早晚乱余生。”
差点忘记了,我本是渴望自由的人啊。但叶之晚,我真的好想你。
新闻里说,一场车祸引发了森林火灾,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烧成一片荒芜,早已找不到发生车祸人的遗骸。
很多年以后,有首歌叫做《杀死里昂》,歌里唱着:
“谁在人潮拥挤的地铁上,
谁的目光在背后发烫,
谁在歌唱,谁在歌唱,
谁在面无表情的感伤。
平庸过活渐入死亡,
幻觉也能杀死渴望。
然后在爱情里欲火焚身,
然后在谎言中晕头转向,
然后在丑陋前掏出手枪,
然后在美梦中杀死里昂。”
碎了的灵魂哪里可以安放,世间再无韩里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