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是2000年的一天。
上海南站人山人海,人声鼎沸,孟希摩肩接踵东挤西歪,终于穿越过人海,呼吸着站前广场的空气,一片清新和惬意。
大学毕业后她就再也没有来过,因为工作在家乡县城的缘故,有时候就算有这个打算,也因为繁忙的工作而脱不开身。
袁春则一直在上海工作,他和孟希之间已经经历了八年的爱情长跑,从十七岁到如今的二十五岁。
毕业三年来,一直都是袁春奔向孟希那边,不论是跨年七夕还是其他节假日。距离也许也是使两人的情感能够维系如此长久的原因吧!
孟希坐在出租车上,望着手中一直戳着的两张门票,舒心的笑了笑。开始回忆起十七岁那年雨季的点点滴滴。
二
那时候,他们在读高二,孟希是四大天王之一张学友的铁粉,这班上人谁都知道。因为学校广播每放张学友的歌,不论她是在吃饭还是在上厕所,都会兴奋的尖叫起来。
一天周末,孟希一个人坐在老式收音机前收听张学友的最新动态,得知几天之后就要在上海开演唱会,她既兴奋又无奈,愁眉苦脸哀声抱怨,这只是个梦,只有在收音机前才听得到的梦。她未尝不想亲临现场聆听天王的款款天籁。可是……。
哀叹之余,门外突然传来呼喊她名字的声音。是袁春,袁春春光明媚的现在门外,还好孟希的父母都不在。
孟希走近,袁春立马从掩在后背许久的两只手中伸出两张票子,孟希定眼一看,心脏狂跳,正是张学友上海演唱会的门票。袁春要她挑一张,她犹豫半晌,最终还是被自己一直以来的梦给打败,当年遥不可及的梦想如今变得触手可及。她想:豁出去这一次她的人生也就圆满了。
瞒着家长,骗着老师,两人最终一起去了上海。演唱会现场人声鼎沸,台上星光恣肆,学友大哥在台上深情款款的唱着情歌,从祝福唱到吻别,孟希兴奋的上窜下跳,放声尖叫,就在这时,袁春轻轻靠近她,吻了她的脸颊,虽然只是蜻蜓点水浮光一掠,但那个位置立刻如火焰般蔓延直到她满脸通红。
袁春说:这两张门票是他两年的兼职工资加上排队彻夜换来的,为的就是等待今天这一刻,他爱她。
孟希感动点了点头,不仅仅是感动,更是多年的暗涌终于浮上水面之后的喜悦。
听完演唱会,两人甜蜜的乘车回家,一路互诉多年来的情愫,从相识到好感再到袁春所承诺的爱。
自此,两人默默的在学校默默的谈着恋爱,默默的度过了高三,又默契的选择了同一座城市的同一所学校。也如愿以偿的去往了那座曾陌生又熟悉的城市。
三
孟希前些天曾跟袁春提她半月后要来上海,现在却提前来了一个礼拜,是想给袁春一个巨大的surprise。听一场演唱会重拾当日美好的青春年华,重赏学友大哥深情款款的现场腔。今日购票不再像当年那样艰辛了,却很少去听了。
孟希按着地址来到了公司,询问前台袁春所在的设计部方位后,乘着电梯到了设计部6楼,同事说袁春在21楼总监办公室,便回头再次回电梯坐到了21楼。
一伙的同事围在办公室外,孟希很讶异,问道发生了什么?
一员工掩盖住憋藏已久的笑,小声说:"嘘,自己听。"
办公室里传出熟悉的清晰动听的声音伴着轻快幽清的吉他弹唱声。
" When I was just a little girl,
I asked my mother,
"What will I be?
Will I be pretty?
Will I be rich?"
Here's what she said to me:
"Que sera, sera,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The future's not ours to see.
Que sera, sera,
What will be, will be."
孟希听到后顿时黯然神伤,面红腿软。但又不敢妄下定断,袁春在大学刚学会弹吉他的时候,给她唱得就是这首歌。那是一个没有星星的晚上,空旷的情人坡安详静谧,空气中只流动着袁春优美欢快的歌声及各自的呼吸声。
孟希调皮的问道:Are you a little girl?what's the meaning of que sera?
袁春说:i am not little girl.just 歌词.que sera=whatever will be .世事难料.you怎么so蠢哦!
孟希被逗得哈哈大笑。
袁春接着说:不管世事如何难料,有我在就天不怕地不怕。
如今果真是que sera.只是今日:why am i here ?where are you?where should i go to?
"多么轻快的旋律啊!太美妙的声音了!小袁快表白哦!快表白!期待得要死啊!"旁边一女员工嗲嗲的说着。
"帅气员工追求霸气女总监,多么劲爆的新闻,小袁对咱美丽的叶总监垂涎已久了!就挑今天这个外国的情人节耶!"另一员工附和道。
孟希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看来她猜想的后果没有端倪。她此刻的心仿若正被被锋利的刀尖割着,痛苦不堪。她来给他surprise.他给了她一个huge surprise.眼泪瞬间湿透了双眼,拖着依旧酸软麻木的双腿,逃离了现场,边跑着边摔着,似是跑向一个没有尽头的黑夜。
这个情人节,这个别人的情人节,这个都市人的情人节,深深的刻在她的心上,形成一道怎么也抹不去的伤疤。
四
那天孟希也不知道她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只记得之后她独自在ktv疯狂唱歌,唱得歇斯底里,声厮里竭。神志稍微有点清醒的时候,又被啤酒给灌倒。再起来,再灌倒。摊在桌上不断响起铃声的老式诺基亚手机,她已无心拿起。她把攒了许久的演唱会门票拿出,无力的放进酒杯,慢慢看着它融入酒精中,但它却怎么也消失不掉,于是她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后,一甩酒杯,琉璃碎了一地。突然屏幕自动切换到张学友的歌,切掉伴奏放着原音。
"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三年的感情一封信就要收回。她记得月台汽笛声声在催,播我的歌陪着人们流泪嘿 陪人们流泪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此情此景此歌,未尝不是一种讽刺,学友大哥的一声一句一词一段早已唱碎了她的心,她曾经的梦,她今日的伤,一夜之间换了模样。她双手环肩埋头痛哭,大概是眼泪终于流干了,精疲力尽的她才昏睡过去。
五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城市。
如果万贯家财和锦绣前程都不在城市,凡夫俗子为何还要刻意追求城市化。如果期望的人和期待的心都不在那城,便也没有理由再独守,再独守只会让自己在这座城市中独失方向。既然内心的城墙早已瘫塌,为何不去铸造更坚固的城墙,寻找更坚实的臂膀。
一座城,伤了一个人,一个人,倒了一座城。
六
回家乡后,孟希遵从着父母安排的相亲,相中了一男友,交往了半年,便结了婚,那男子是她高中同学,说学生时期就倾慕她已久。对她很好,对她父母也好,这便足矣!
她也没有再见过袁春,大概时间早已把两人的青春永远埋藏,埋到天堂炼狱,总之不在尘世。
偶尔从别人口中听到袁春,说他早已把他家人都接到了上海还办了当地户口,被广夸大有出息大孝子,孟希也只是淡淡一笑。
七
韶光最易催人老,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间已过了十五年之久。孟希早已迈入女人四十豆腐渣的年纪。一对双胞胎闺女也十多岁了,望着亭亭玉立风彩溢然的女儿们。孟希欣慰的眯眼笑了笑,连带着眼角的皱纹肆意张扬。
时光流年柴米酱醋早已把过去的回忆冲刷的所剩无已。
一天,丈夫出了差,孟希和女儿们一同坐在客厅前看着电视剧。突然,小女儿发出了一通尖叫,边推着旁边的大闺女。
"哇,老大要唱歌啦!快看!老大要唱歌啦!老大在点歌啦!"
只见,电视播着的电视剧中,男主正滑动着ktv点歌台屏幕。
"这男孩长得真帅,你们的偶像?好眼熟,看过他许多电视剧呢。你们叫他,老大?"孟希好奇的问。
"帅,当然帅,老大最帅,我们粉丝都习惯叫他老大!老大是我唯一男神!当然不仅仅是帅!他说我们是他宝贝,姐姐也是老大粉丝!"小女儿兴奋激动的解释道。
"对,老大也是我唯一男神,唯一信仰,咱要好好读书将来长大了攒好多钱跑上海见老大去,哈哈,想想就兴奋!"大闺女也热和道。
听到上海这词是孟希愣了一下,但还是自自然然的看着电视。
那座城虽然无奈,却承载着各代人的梦想。看来闺女们也颇有她年少时的风范。
"老大开始唱歌啦!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张学友的耶!"
"好,这首歌从此后就收入我歌单了。"
"听说天王哥时隔八年将在上海再开演唱会哦!"俩姐妹互相侃着。孟希在旁呆然坐着。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十七岁的初恋,第一次约会。男孩为了她彻夜排队,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
果不其然,电视里的男孩唱起了歌,突如其来的熟悉音调,孟希的眼泪瞬间不自觉的落下。听着电视里年轻男孩柔情又不失刚毅的声音,悦耳深情似水牵魂。旋律无端,一弦一柱思着华年。一字一句一声一调,字字句句,声声调调,都在诉说着她的匆匆那年和此去经年。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早已过了玉锦繁华的时节。
正应歌词,女儿问她为什么流泪。
"她努力不让自己看来很累,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己流泪。嘿 ,唱到自己流泪。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电视上本给了她的答案。
她却若有所思地揉了揉眼,说眼睛疼,便回了房。
那一夜回忆一片荡漾,来不及拾荒,便落满心房。
七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里面的某句歌词某段高潮都像在诉说你的人生?
后来我想了想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原因,因为写歌的人都是痴情的人,他们把情感灌输在歌词和旋律上,所以听歌的人也跟着潜移默化变成痴情的人,痴痴傻傻,疯疯癫癫。在优美旋律的伴奏下,随着词中所含的往昔,骚动着好久不见的青春。
而青春就是你我一直唱不完的那首歌,世世代代,永久传流,流淌的时光记载着它的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