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无时不刻地处在评价与被评价之中。无论是学校教育中的评价或是日常生活中的评价,既是对评价主体的考验,也是对评价对象的印证,呈现着重大的意义。以下从教育评价的四个维度来评析一堂幼儿舞蹈课上教师的教育评价。
1.教育评价的标准。一般来说,评价标准包含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评价的指标体系是评价具体教育活动时根据评价目标、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要考虑的全部因素的集合。那么,就幼儿舞蹈课的评价指标而言,通过观察前三次任课教师的评价结果,可以看出评价指标大致包括幼儿课后作业的完成,课堂出勤以及课堂表现三方面。指标之间各占多少比例才符合奖券发放的标准?还是其中一项指标没有达到就取消奖券的发放?综合该教师在之前课堂的评价结果分析得出,未完成作业的、上课迟到的以及课堂表现不佳的均不曾予以奖励,但不符合指标同样的行为在两次课堂评价中还出现过不一致的现象,因此教师在进行评价时存在很大的主观性。教师应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不用多缀文论述,如何进一步细化评价使其客观化?通过观察之前课堂表现不佳没有发放奖券的幼儿普遍是以破坏课堂秩序(比如故意捣乱、闹腾等)以及干扰其他同伴的学习(比如主动找他人讲小话等)为衡量底线。那么,是否在这之上的表现行为(如不扰乱课堂秩序以及他人学习的独自开小差、偶尔犯瞌睡等)都不算是不佳?标准是指根据指标体系,判断被评对象达到什么程度,才可获得相应的分数、等级或评语。若标准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以及不合格四等,那么要符合哪种等级才能被奖励?等级定得高,可能充分发挥其改进、激励、导向功能,也可能因为定得高而对所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未能起到改进的功能。反之,等级定得低,可能使幼儿积极地面对自己所存在的问题,不断改善自己,也可能造成幼儿失去信心或者在今后评价过程中只关注评价的外显领域从而应付评价。总而言之,标准越是具体,可观察,越具有可操作性。
2.教育评价的类型。教育工作者要善于运用多种评价类型。以两种划分标准为例:按评价对象所涉及范围划分的整体评价、局部评价和微观评价以及按评价参照体系与被评者之间关系划分的相对评价、绝对评价和自身差异评价来看,教师在进行评价时是否进行了多维度的思考与衡量?例如,一名幼儿作业完成了,也按时出勤,平时一直表现优秀,因为精神状态不佳导致本次课堂表现不佳,是否不予以奖励?但放在整体幼儿课堂表现中来看仍属于良好,是否予以奖励?
3.教育评价的形式。评价形式应多样化。目前只有一种奖券作为单一的评价形式,是否就不同等级分别设置不同评价形式或是按照相应指标体系来制作相对应的奖券?例如出勤奖券,完成作业奖券,课堂表现奖券以及全优奖券。进而提高奖励的普及性,从而使儿童获得成功感、积极的自我认同感和对学习的积极情感,给儿童营造一种和谐与正面的学习心理氛围。
4.教育评价的目的。教育评价具有如下一些功能:诊断功能、改进功能、鉴定功能、激励功能以及导向功能。而无论哪种功能,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因此,在进行评价时,教师应牢固树立“儿童为本”的评价观,以儿童未来的发展为根本目的。
此外,对儿童的学习与发展进行评价,教师应杜绝评价儿童的随意性。对儿童的评价,应该是基于儿童各方面发展证据的判断,没有证据的随意评价,其评价过程、评价态度或是评价结果,都会对儿童带来潜在伤害。
忆起铁芳老师曾谈及教育学的立场:“动态的关联中着眼于儿童自身的发展。”举一个日常教学片段进行阐释。语文课上老师请一位举手的同学朗读课文,该同学朗读得不太流利,这时候老师应该如何评价?站在语文学科的专业立场上评价,该同学的当前表现显然不佳。而身为教师,教育学的立场意味着我们的评价要回到孩子动态的整体的生命发展之中:该同学平时举手一直不太积极,此次鼓起勇气举手朗读教师应当予以鼓励。也就是说,此时的评价更为重要的并非他朗读得好与不好,而是此次举手朗读在他的生命中是什么样的意义。教师无时不刻地评价着学生,教师在日常中面对的学生并非一个孤立的符号、一张静态的试卷,而是学生动态的生命显现。换言之,教师的评价需要时刻朝向学生的学生立场,需要关注学生现实中的生存境遇,从而将评价置于学生自身生命发展的历程之中,基于师生的生动交往之中。教师在倾听学生内在发展与需求的基础上,指引并关爱着学生,满含对学生成长的期待并随时回应着来自学生的期待,于此,教育是师生之间的相互期待,是师生之间生命的契合。
那么,我更希望教师在当时舞蹈课上,面对孩子给出的评价可以这样说:“你之前上课的表现一直很棒,而且你完成了作业还很早地到了教室,但是老师不知道你今天为什么一直分心,你等下偷偷地来告诉老师好吗?下次上课答应老师不要分心了好吗?这次还是奖给你,要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