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其中写道:
一个习惯抒发各种自然感受的文明人变得坦率、豪爽和真诚。相反,野蛮人不得不抑制和隐藏自己的激情,时间长了,他们会变得虚伪。野蛮人不是没有激情,他是将激情隐匿在心里。哪怕他已经非常愤怒,他也压抑自己,不让人看出来,但是,当他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时,他的报复会是恐怖的。到这种时候,细小的冒犯都会使他爆发。在北美有一些易动感情的女性,在受到母亲轻微的责备时,只会说一句“你不会再有一个女儿了”,就去跳水自尽。在文明民族中,一个男人的激情通常都不会这样狂暴或猛烈。他们常常吵闹,但很少造成伤害。
这段话让我明白,原来我一直都是野蛮人。
从小到大,我从来都是父母眼中的乖孩子,没有吵过,没有闹过,没有发过脾气,至少对父母没有说什么什么不敬不尊的话语。这并不是因为我对父母很满意,事实上,我对父母非常失望,特别对父亲对儿女们的伤害感到愤怒。我只是忍气含怒,压抑和隐藏自己的激情,至少在父母的前面是这样。
但怒气总是得发泄的,积蓄到一个程度,是忍不住的。怎么发泄?通过伤害那些比我弱小的人,首先是我的弟弟和妹妹,其次是村里的那些小伙伴,乃是通过暴力的方式造成伤害。我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一言不合就动拳头。很多时候,我独处之时也会怒火中烧,只能举起拳头打墙,或者打树。
这种情况实在太危险了。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人定时炸弹,表面上是一个听父母话的孩子,温顺肯干,实际上心中常有凶杀的念头,有时一个凶杀的意念在我的脑海当中升起,一出杀人的悲壮剧情就在我的脑海里上演,搅动着我的心思,常常一天都处在热血贲张的情绪里。
认识了耶稣之后,我改变很大,但是却仍然没有根除,愤怒的情绪还会时不时冒出来,甚至包括凶杀的念头。所以当我看圣经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早就已经犯了十诫中的每一诫了,虽然没有亲手杀过人,但在心里已经杀了千百遍了。
不得不说,我信主之后变得更能忍耐了,对于他人语言和动作的明显挑衅,我已经非常能依靠着主克制自己了,变得温柔了不少。
但是,我也有失败的时候。上周末回老家,就是最失败的一次。
那天我和三弟因为小事发生了口角,我非常看不惯他的骄傲和虚荣,最主要的,是觉得他目中无我,没有将我这个大哥放在眼里,我的自尊受到了打击。我怒气爆发,一掌拍扁了桌上一个易拉罐,再补了一掌,接着一跃而起,一掌拍在三弟面前的茶几上,泡茶用的茶壶被我击碎,其余的小茶杯胡乱散落。我还不解气,再一掌击中茶几上煮水的电炉,将它击垮。
我的怒气明显太过分了。三弟脸露恐惧,旁边的年幼的侄女也被吓得表情僵硬。
事后我很后悔,都说冲动是魔鬼,这话是真的。因为冲动被让人做出后悔莫及的事,让神很伤心,却正中魔鬼的下怀,让它在旁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