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球网的报道,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2020年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历两次下调,选择以LPR定价的购房者,月供将在2021年发生变化。
新发放的房贷2019年10月平稳切换为LPR定价后,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也在2020年3月至8月顺利启动。不论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定价,客户有一次选择权。对于未自主转换的存量房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在8月底前进行了批量转换,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央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末,存量个人房贷累计转换28.3万亿元,涉及6429.7万户。94%的存量个人房贷转换为参考LPR定价,可从下一个重定价周期开始享受LPR下降带来的政策红利,减少利息支出。2020年5年期以上LPR经历两次下调,已降至4.65%,较2019年末累计下调了15个基点。这意味着,在2021年1月1日重定价日时,部分购房者可享受这15个基点下调所带来的月供减少。
今天应该有不少人和我一样已经看到了房地产利率的重新定价,而且我出现的是利率的下调,那么这件事情大家该怎么看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对于整个房地产利率整个体系的改变,已经不是今天一天的事情了,去年我们都在反复宣传强调 lpr的利率定价机制,如今相信不少人已经第1次体会到了lpr利率定价的特点,简单点说,这样的定价机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将长期的固定定价变成了短期的浮动定价,而浮动定价会根据利率水平进行变化,而相信这次大多数人看到的利率水平都是下降的而不是增长的,这是因为当前整个中国都处于利率水平较低的状态,其实也不仅是中国了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在低利率甚至负利率的状态,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这种利率定价的模式就能够比较好的让大家享受到当前利率较低所带来的市场优势。
其次,我们要比较客观的认识这种浮动利率定价的模式,从长期的角度来看,这种客观的浮动利率定价实际上有好处也有坏处,从目前来看利率降低了,对于大多数人的还贷压力来说是一种降低的趋势,但是同样如果进入了高利率区间的话,同样也会导致利率的上涨,所以这种浮动利率大家也要有一个比较理性和客观的看待。当然从目前来看,我们觉得利率相对稳定是中国的一个比较明显的特色,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利率的调节一直都是非常谨慎的态度,稳定的利率是市场的一个长期大势所趋,所以我们看到浮动利率对大家的影响并不太大。
第三,从长期整个中国利率定价市场的角度来看,采用活动利率的定价机制,无疑是有利于整个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毕竟当前的利率水平和市场的适应性程度两者是要相匹配的,我们采用了比较浮动的利率定价,能够有效的帮助整个中国企业和中国的个人在信贷过程中找准自己的价格,这是一个比较优良的价格发现机制。
对于大多数个人来说,浮动利率的优势应该已经看到了,但是我们也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这就是利率可升可降,未来有可能出现利率的上涨,如果出现利率上涨的话,我们也要有一个客观而理性的判断。
而对于企业而言,面对着浮动利率可能带来的价格变化,也要在浮动利率水平上面进行进一步的调节,从而帮助市场实现比较好的长期可持续的发展,企业要有对浮动利率明确的市场预期,只有这样才能够帮助整个企业在浮动利率的市场条件下有比较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