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考虑的东西,和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质料,潜能和实现的关系衔接。
如果把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质料,看作认知行动的实践中的东西,而不是单纯客体的内容,那么这种衔接就通了。
实体的形式,一方面在实体造就出来时,是实践上的本体,或摹本的东西;另一方面,在认知活动里,形式还要基于主体的认知行动领会出来,这点和生活形式的领会类似。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实体作为既已给出的东西,而语言游戏是还处于实践中的动态的东西。前者的认知,领会,其主观方面,有赖于康德的知性。知性和生活形式的领会,前者是主观条件的主体性机能,是经验之不独立的普遍逻辑的形式部分,后者却是整体的东西。
知性是分析的结果,却非我们的经验。就我们的实践行动而言,我们具有的只是一种对象意识的一,经验的一。这一就是我们的统觉。并且在经验或称为经验统觉之中,直观地就可以分析出来其中的普遍的一。我们的知性,都是后于经验的,基于语言现象的,分析的结果。
知性对于感性材料作综合运用,但是知性本身是分析的结果。w说逻辑命题都是分析命题。这里就是弗雷格的我们到达一个判断的内容(这里就相应于知性的运用到达一个经验的情况)和我们断言的根据(知性的来由——分析)的区别。
但是,w的语言游戏构成对于亚里士多德或康德的形而上学的威胁么?
考虑w对于心理表象的使用的部分。比如一张叶子的例子。把某张叶子看作普遍的叶子的样例,和仅仅看作它自身,对于同一张叶子,就有不同的看。看到的,是不同的东西。
在前者中,我们会看到这张叶子的最一般的特征,而搁置其特殊性。比如这张叶子由叶脉和叶肉组成,叶脉和叶肉处于一种纲领式的关系之下:较粗的干线叶脉延生出较细的叶脉,而它们共同对这片叶子形成粗疏的覆盖,等。而搁置具体的叶脉的粗细,长度,等特征。它要求的是普遍的特征的确定。在后者中,这些特征当然都是需要的,是基本的,但是它要求的是这片叶子和所有叶子都有所区别的个别性特征。比如它的特定的形状,尺寸,颜色等。
w会承认经验是知性的产物么?
可能不会。w始终在一种有意识中看待经验。上面叶子的不同看或用法里,康德的经验已经处于一种用法之下了:把它看作这张叶子本身。只有在此用法之下,康德的知性才作为其下分析的东西呈现出来。
194
人们 什么时候 会 认为 机器 反正 已经 以 某种 神秘 的 方式 包含 着 它的 运转 了?—— 做 哲学 的 时候。 是什么 误导 我们 这样 认为? 是我 们 谈论 机器 的 方式。
知性在此就如同机器的运转机制。在w的叶子的例子里,可以看到对于现象,可以具有不同的看法。而这不同的看法基于主体的想象力而产生,它决定着对一个东西的不同用法。
康德的知性所讨论的经验,局限于判断造成的经验。但是对于实践本身作为经验的对象,主体本身成为客体的情况,康德就没有考虑。可以难以否认人的实践,以及社会现象作为现象。它们也作为人的经验的组成部分。甚至在W的行动和语言普遍地嵌入生活形式下被考虑而言,自然现象的经验也是人的一种基于客体意识而来的客观经验。就是说,知性是嵌入客观经验的。而客观经验即经验统觉。康德的知性的综合统一,可以看作w的综观的统一的一种特殊情况。
机器具有如此这般运转的可能性, 这时 我们 讲的 机器 是按 理想 方式 固定 不移 的 机器, 只能 以 如此这般 的 方式 运转。
这句话,可能是w的反讽。机器的如此这般的方式运转,并非它固有的,不得不的本性,而是基于我们的使用,基于我们试图要求它如此这般运转,并且根据这个目的提供所有需要的条件。
是我们对于机器的用法或使用决定了它的运转方式。
也有相反的用法。譬如一台不再使用的老机器拿来当废铜烂铁卖了,这时它就看作一堆材料性的东西。用作原材料了。即使这机器还是能用,但是我们已经不需要这种用途了。
做哲学,是一种什么情况?
哲学对于现象的反思,达成的是普遍逻辑的知识。逻辑作为现象的本质,它是不变的东西。就语言游戏的理解而言,逻辑就是一种使得抓住它之后,语言就成为一种可以搁置的东西。得意忘形,得意忘言。语言可以成为一种梯子,通过语言的理解,就可以不再需要语言了。
可是,语言的使用,使得意义始终不能脱离语境:即不能离开生活形式的领会,也不能离开语言游戏本身。语言游戏要嵌入生活形式的领会里得到理解。这里,w没有谈到作为整体的生活形式扣掉嵌入的语言游戏之后的东西。这可以看作语言的用法。可是语言的用法的谈论,还是通过嵌入生活形式来表达的。
比如语言2的:“石板。”
把它看作一个命令。在这里命令可以看作一种用法的指出。它和语言,这个句子可以独立地谈论。
之前读书会上,陈常乐老师指出过这点。一个棋类游戏可以解释规则,但这是从棋类游戏到语言的倒退。但是语言游戏本身不能解释。而只能通过看来领会。
解释和描述是两种方式。描述给出一个现象,对于这个现象的理解则在语言之外的领会。解释则逃不脱经验概念的先天运用的嫌疑。一个解释的真总是没有根据。解释总是一种断言。而描述则没有这种语言的越界。
关于经验概念的先天使用,在自然科学里是合法的。比如一个化学方程式,可以看作现象的分析。但是这个方程式是一个综合命题。
一个方程式可以看作先验命题的先天运用,它对相应的特定经验的解释上总是真的。这里的要点就在先验命题的先天运用的特定对象的指出。在这里,对象和概念之间,比如这水那水在化学这门学科中之于H20,是第一实体和种之间的下属关系。又可以把H2O看作水的用法。把概念看作对象被看作的东西,就这种看法下,概念就是对象的本质。
回到语言的不可解释,而要置于使用中来理解。
语言的意义,或对语言的理解,要基于语境。语境是理解语言的根据。解释等于断言用法,在语境之先,或脱离语境。
解释在一种情况下是合法的:在自我规定的实践中。宪法是一个例子。或者人自己发起一个语言游戏,自己设定了规则:棋牌游戏就是一种例子。它们某种程度可以解释,并且基于解释。这里有柏拉图的理念在实践中的情况。
在学习一个棋类游戏和学习一个语言游戏之间,有共性。就是说,它们都可以有所解释。但是这么说的前提是,解释者是作为一个已经学会了这个语言游戏的人,他已经理解了这个语言游戏。可是我们在学习一个语言游戏中,作为一个学习者,正是对其嵌入的生活形式的猜想和确认达成理解。
w的一个例子:说出一个数列的下一个数的游戏。基于既已给出的数列本身,就有把握地说出下一个数是不可能的。这就是说,语言游戏的理解,永远是进行中的。由此,可以对既已给出的语言游戏作出猜想,并在进一步的游戏中验证它。
以为学会了一个语言游戏的人,也只能基于既已给出的语言游戏而言,理解了。但是对于进行中的语言游戏,却没有作出解释的合法权力。因为,对于进一步的游戏,原有的理解的真,还要受到进一步的验证。
棋类游戏的例子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有区别。前者具有固定的规则。后者的规则却是纯然经验的。受参与游戏的主体所决定。即使宪法,还有修宪的制度安排。
一个语言游戏围绕一个特定话题,或者说我们所思考的东西展开。但是,我们所思考的东西在交谈中会推进,可能会在思辨中深入或辨析中转移。这决定了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和棋类游戏的固有规则具有区别。
运转 的 可能 性倒 应 该是 像 运转 本身 的 影子 那样。 但 你 见过 这样 的 影子 吗? 我 在“ 影子” 名下 理解 的 不是 运转 的 任何 一幅 图画, 因为这幅 图画 不必 正好是 这一 运转 的 图画。 然而 这种 运转 的 可能性 却 必须 是 这种 运转 而非其他 运转 的 可能性。
( 瞧瞧 语言 的 浪头 在这里 卷 得 多高 哇!)
在这里,可能性应该被看作实践上的目的的东西,而非认知上的可能性。认知上的可能性涉及的是质料的潜能。质料可以潜能上为一种形式所统一,也可以为另一种形式所统一,而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认知上的可能性只是潜能,而非现实的是。
认知作为实践,在于发生的认知行动作为现象作为客体的客观性。
影子和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以事物为轴心,决定影子。
在语言游戏中,运转本身作为事实,而运转的可能性是它的影子。这又是客观对象和关于对象的意识或思想之间的关系,或者说对象和作为其含义的概念之间的关系。
W的理论,语言游戏的理解,在于回到事情本身。在这里,事情是那生活形式,是语言游戏所嵌入的整体的东西。
最后一句,指出语言的使用已经不再跟从事物,而是在指出事物的一种理想的情况。作为认知,这是非法的。但是作为实践中目的的东西,在实践领域中作为理念,这是合法的。
错误的情况是什么呢?
语言在描述时,我们却从语言的这种用法中,从语境中抽出来,从图像和事态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理解语言的意义。这样,语言表达出来的是脱离其语境中的用法的,作为语言的影象的东西。这种影象作为语言的意义,它要作为关于事实的谈论,就是一种事情的可能性。可是,这样的话,语言的意义就脱离了对于现实事物的谈论。
判断或命题在语言中具有特殊的情况。它是对于事物(对象)自身的性质的断言,并且这性质正是断言的内容(概念)。
当名称意谓对象,概念词意谓概念,对象补充不满足的概念,这概念就作为对象的性质在语言中被使用。或者说,句子意谓真,和它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总是具有相同的真值。
一旦 我们 问自己 如下 问题, 浪潮 就会 平息: 当 我们 谈论 某台 机器 的 时候, 我们 是 怎样 使用“ 运转 的 可能性” 这个 短语 的?—— 然而, 那些 古怪 的 想法 是 从 哪儿 来的 呢? 好, 我 现在 用 一幅 运转 的 图画 向 你 显示 运转 的 可能性:“ 所以 可能性 是 某种 和 实在 相像 的 东西。” 我们 说:“ 它 还不 在 运转, 但它 已经 有可能 运转 起来”——“ 所以 可能性 是 某种 非常 接近 实现 的 东西”。
可能性,可以看作一种潜能。
亚里士多德把质料看作潜在的是者。怎么理解潜在?
潜在就是:
把质料置于某种形式的统一之下。这种嵌入基于主体的判断,它是一个行动。嵌入形式之下,对于质料来说,是一种受动。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w对于语言游戏基于嵌入生活形式得以理解,是在实践领域的质料和形式的关系的阐发。对于质料而言,把它嵌入形式,就是通过接受一种自身之外的异质的规定性而使自身得以参与一个新的整体的存在。形式对于质料而言,就是基于主体的综观统觉而得以显现的潜能。潜能指出的,只是一种受动或受规定的可能性。它始终要基于实践领域来理解。而这种可能性,基于想象力展开(猜想),并且基于经验实证(证实或证伪)。
w这里指出可能性的用法,就是基于语境中的展开展示我们使用这个词要表达的意思,即我们通过语境中如何使用它理解它在这种用法里的意义。
而语言的浪头,指的是语言诱惑人基于语词自身而非语境来表达。从而我们从语言得到一些理想的,先天的东西。它们仿佛柏拉图的理念,而现实的东西只是它们的蹩脚的临摹。
只要我们区分语言游戏是在解释,还是描述。林来梵:宪法学是围绕规范展开的解释学。宪法学是解释的一个例子。当我们在实践领域讨论某种规范性为目的,我们在作解释。我们谈论的是理念的东西。当我们使用语言谈论日常思考的东西,我们在作描述。描述总是针对现象中的对象作出刻画。这里具有某种外部标准。或者说,在描述中,语言总是相对于事物的联系中被使用。这使得外部标准是语言游戏的组成部分。
误用的情况在于,我们在基于日常思考的东西而使用语言时,对于这些语言游戏,却作出解释性的理解。
浪潮会平息,基于的是把语言游戏的理解置于语境中来给出,从而,语言摆脱了基于语词自身确定给出意义的假象。
随后,w又顺着语言的幻觉说下去。
我们可以怀疑如此这般 的 物理 条件 是否 使得 这样 一种 运转 成为 可能, 但我 们 从不 争论 这是 这种 或 那种 运转 的 可能性:“ 所以 运转 的 可能 性同 运转 本身 处于 一种 独特 的 关系 之中; 这种 关系 比 图画 和 实物 的 关系 更 紧密”; 因为 可以 怀疑 一幅 图画 是 这件 实物 还是 那件 实物 的 图画。 我们 说“ 经验 会 告诉 我们 这是 否 给了 轴 杆 这种 运转 的 可能性”, 但我 们 不说“ 经验 会 告诉 我们 这是 不是 这样 一种 运转 的 可能性”:“ 所以, 这种 可能性 恰好 是 这样 一种 运转 的 可能性, 这一点 并不是 一个 经验 事实”。
这里,指出实践中的作为目的的理念,这么一种可能性的东西,和认知中图像之于实物的关系,的比较。
在认知中,图画一经画出,它能脱离实物。图画和实物一样的地方是,它们都是现象中的东西。对于图画的使用,先不讨论审美的情况,在审美中不求空间现象中的真。这里考虑有空间现象中真的诉求的图画的使用的情况。我们使用一幅图画,总是要在脱离实物的情况下,就是说,撇开语境,根据图画自身给出实物的某种图示。在这里,真是作为图画被使用的先决的条件。如果图画错了,那么理解到的东西最终也错了。按图索骥,如果图错了,在其指导之下的实践也难以预期正确的结果。
但是语言游戏和图画的区别,在于语言的使用,总是不排除语境,而是嵌入语境中被使用。
运转的可能性和实际的运转之间,就是语言游戏要表达意义中的情况。它是一个实践领域的活动。在实践中,目的的东西或我们思考的东西,作为规范语言的用法的轴心或根据。语言并非凭自身产生意义,而是要根据如此这般使用所根据的东西来产生意义。而这所根据的东西,就是语境。语言游戏的使用和理解,都根据语境作出。
认知是对于现实的接近。而实践中的目的,则是对于现实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行动来实现这种要求和规定。
运转的可能性和运转本身,在实践中的目的和这个实践的结果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来看待。
最后一段。
理解和解释的误用。我们在作描述的地方,理解为或误以为这是一个解释。
描述和解释可以干净地在语言上区分么?
理解是从语言领会到意义。解释和描述,指的,则是对于语言作何种方式的处理。对于宪法这样的东西,它是通过解释来和经验产生关系的。或者说它是实践中作为目的的理念,和语言的使用作为实践的行动之间的关系。
描述的语言游戏,则是把自身嵌入生活形式之中得到理解。
解释和描述的区别。
描述中,描述活动本身——语言游戏,并不能给出要描述的东西。语言游戏之于意义,就如同弗雷格的对象和概念的划分中,前者是给出来的满足的东西,后者则是它嵌入句子所构成的东西。语言游戏要基于某种用法的猜想,而嵌入生活形式。用法可以看作整体的生活形式抠掉语言游戏之后不满足的概念式的东西。
在解释中,语言要表达的是一个实践的目的的东西,一个理念。这时,是理念先于经验中的东西,并且是前者对于后者的规范。因此,这时,语境不在于现实的东西,我们日常思考的经验中既已给出的东西,而是我们的观念。而观念和语言之间,后者解释前者。或许这可以称为一种私人语言。但是观念这种对象和感觉不同,它是共相,是人之间可以相通的概念。只是这概念需要在内涵上作出解释。
解释是理念在先的实践。
对于描述的理解,则是描述的对象作为日常思考的东西而非理念的情况。这对象是具有外在标准。因而,这种实践就是从现实到现实。目或谈论的东西是现实的对象,谈论也是现实的语言游戏。
而解释的情况中,目的的东西是一种理念,它不是现实的对象。理念基于一种逻辑而给出自身,而非作为现象中的对象给出自身。它作为逻辑对象,对于实践的规范性的内容,也体现在逻辑规范上。
而对于描述的理解中,目的的东西是现实的对象,它对于相应实践的规范性,体现在结果的东西在现象中的规范,而非逻辑规范。
比如理解描述的如此这般的一个圆,这个圆的如此这般是作为现象的东西在空间上的规定性。而宪法中对于人具有如此这般天赋的权利,这些如此这般的权利是根据对象的人作为主体时在逻辑上给出的东西。或者说,这种逻辑规范就是对于人作为主体自身的刻画。它不涉及任何经验中人在现象方面作为客体的规定。
如何看待宪法,和宪法学?
实践领域中作为逻辑对象的理念。
回到前面的一句。
如此这般 的 物理 条件 是否 使得 这样 一种 运转 成为 可能。
这句话,不能看作单凭物理条件作为运转的充分根据,或者说作为原因。只要···就···。在物理条件和实际的运转之间,始终相隔着一层主体对它们的用法,并且由这使用决定着实际上如何运转。
这在认知里,就是质料方面的客观条件并不是经验意识的充分条件或者原因。康德指出还要基于主体的知性概念作为主观条件对于材料的综合统一,才能产生出经验来。
195
以因果方式,以经验的方式来确定未来的用法
这句话就是上节末尾我对“如此这般的物理条件是否使得这样一种运转成为可能”这句话的理解。w在这一节头一句话里,他随后指出并不反对这句话,就是反对一种质料方面的客观条件(机器的物理条件)对于存在(运转)的决定性作用。
后一句话,用法本身是现存的,毫无神秘可言:它就以我们思考的东西作为语言游戏表达的对象或内容而言,作为语言游戏中使用某种语法的根据或轴心的东西,这里是一种朴实的情况,毫无神秘可言。
如此这般使用语言,某种语法,这里一方面指看到的语言游戏,另一方面也包括对于生活形式的领会。并没有一种语法是在看到的语言自身之中作出标记,根据自身给出意义。我们可以说判断作为一种思维形式,可以指出因为···所以···作为一种语言的形式,我们可以基于它们指出一个句子是判断,或一个因果关系的句子。但是,这个句子嵌入何种生活形式,在语境中被如何使用,始终还是一个有待想象力和验证来确定的环节。这就是质料和形式之间的关系里,句子作为材料,而嵌入生活形式之中,而生活形式在看到的语言游戏之外。
我们总是基于某种说出来的东西之外的语境来理解说出来的东西。说出来的东西总要嵌入说出来的东西之外的形式之中去而得到理解。这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我们能领会相应的语言游戏的共同的基础的生活形式就可以了。在专业训练中,专业化就是一种共同的话语语境的习得过程。
最后括号里的句子,是一个离开语境作为语言的理解的例子。这个例子导致了一个奇怪的理解。可以看作脱离语境导致理解的神秘性的情况。因为始终有一个用法的位置决定着理解,当这个位置上内容的给出脱离了语境中确定给出来的根据,那么这个环节的内容的东西的给出就陷入一种没有根据的情况,具有一种随意性,同时,对于某种理解的产生,在随意的种种可能中选择了这一个,就具有了一种缺乏根据而来的神秘性。
196
我们 没 弄懂 语词 的 用法, 就把 它 解释 成 在 表达 一种 稀奇
的 活动。( 就 像 把 时间 想 作 一种 稀奇 的 媒介, 把 心灵 想 作 一种 稀奇 的 存在 物。)
时间如果脱离人的思维,意识活动,一种人的行动中的统一的要求,那么,它没有任何所指。时间是人的行动中,在认知和实践行动中,基于思维所要达成使材料在某种秩序下的统一,时间就是这种统一所要求的杂多之间的秩序本身。就是说,时间作为一种具有规范性的用法,它的根据就是那种统一(存在意识和实践中的to be)本身。
把时间看作客观的对象,看作可以预先设想的,必然如此展开的东西,虽然未来在此刻还没有展开来。另一方面,时间中的事情又取决于我们to be 的行动,它以我们主观的自由意志为轴心。这里,时间就同时被看作两种冲突的东西。
心灵是什么?它以我们的思维为内容。心灵就是一个虚构的实体(主体)。这个主体没有任何性质,自由使得它不具有任何固定的性质。
心灵在于引出主体的行动,行动需要有一个主体或心灵的位置上的东西。但是具体的行动的内容,并不包含在心灵的性质之内。心灵如此这般地行动,具有相应的根据。它总是基于某种根据的东西而作出行动。康德的主体性,从字面看起来似乎是主体的性质,但是,它们只是在知性行动中体现出来的具有规范性的逻辑机能。它们是基于统觉的要求而产生出来的逻辑机能。就是说,心灵这个东西,是某个环节的名称,这个环节作为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位置指出来。但是我们在思维或实践活动中关注的并非这个环节,但是思维或实践活动都要有赖于这个环节而被带到一个意识中来,得以有一种认知中的综合统一,或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中的综观的统一。
197
唯 当 我们 被 诱导 去 认为 未来 的 发展 必定 以 某种 方式 已经 现存 于 抓住 用法 这回 事 里面 而 它 并不 现存 在那里, 这才 变得 稀奇。
这里,是把用法看作一种脱离了规范性的根据的规定性,看作了为语词赋有一种固有的性质。并且,这种性质是整体上的,或者说参与了意义之整体的形式之构建的东西,而非质料的不分有形式的思想。
这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认为语言赋有固有的用法,另一方面,并不能看见这样的用法。这样,前者就落空了。这使得要么语言具有固有的用法,但是这样的语言并非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语言的实际使用的情况。或者,摆脱语言的固有用法的设想,而为日常语言中语言的使用指出一个付诸语境,以我们思考的东西为根据的经验的语法的环节的存在。
并且,语言固然具有某种相对固定的,语言的传统中展示出来的用法。但是,这种语言的意义的原子主义,只是指出一些质料环节的东西。它只是为用法提供出一些具有特征的材料来。这种特征与特定的用法相套接,产生生活形式的东西。如果这么理解,用法就是在生活形式这整体的东西中显现的形式的东西,却不以自身作为对象受到表达。
如果类比算术中的情况,就是代数的情况。
我们拥有的是一个命题:2x+1=2为真,那么,3x-1意谓什么?
一种算术中的思考是,先根据条件命题,写出x=1/2,然后带入后者,得到它意谓3/2-1=1/2。
另一种思路是,3x-1=3/2·(2x+1)-3/2+1=3/2·2-3/2+1=1/2。
在一般语言的句子的情况中,对象可以基于一个真命题置于概念之下而受到谈论。但是我们的谈论本身,是一个意谓真的句子,而不是一个对象。我们没有办法用逻辑概念基于意谓相等来表示或替代一个一般语言的句子中的对象。
罗素可以用指称词组来意谓一个对象。但是,那是有某种经验情况中的语境为条件的。并非逻辑概念本身可以做到。
在数和真的情况中,真本身看作逻辑对象,数则可以通过概念的逻辑构造来产生,作为一个逻辑对象。
但是一般语言的对象,我们可以给出的,不是一个意谓相等的单纯由概念造就的逻辑对象,而是一个判断。
在w的逻辑哲学论中,图像和事态之间图示形式相等。这就是一般语言的句子中,w放弃了以对象为实体的态度,转而以事态为实体。或者说放弃了以事物为对象,基于意谓相等对它作出谈论。从而把事物置于句子之中作出谈论。并且,这时不再以事物为谈论的着眼。在弗雷格的语词置于句子的联系受到谈论里,对象还是给出一个意谓真的句子作为条件,试图谈论的东西。逻辑对象真和数就是这种尝试的成果。
而在w,在一般语言的句子的考察里,世界是由事态而非事物所组成的。可以把事物看作一种虚化的逻辑角色,而把这种逻辑关系本身看作实体的东西,我们通过句子考虑的是一个事态而非某物。
那么,图示形式的不可说怎么理解?
图示形式可以在语言中显现,也可以在事态中显现。我们对于对象一旦作出言说,就构造了一个含有对象的句子。并且这个句子不是算术式的那种意谓相等的情况,而是弗雷格的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情况。
考虑这个句子:这个苹果的颜色是红。这是一个表示意谓相等的句子。但是问题在于主词包含一个代词,它不能单凭语言给出自身的意谓。所以说,这个句子如果具有亲知,以其为语境,是一个意谓相等的例子。但是,如果撇除亲知,单纯从语言出发考虑意义,它并不算作一个专名。只能把这个句子看作一种定义,基于意谓相等为一个名称赋予意义。
因此,由于命题的结构:对象处于概念之下而两者之间非意谓相等,使得一方面是事物退化为一个逻辑关系中的角色,并且对象并没有通过命题得到给出,给出的只是这个命题本身;另一方面,命题本身也难以在形式上得到谈论。任何谈论它的命题把它对象化,就是说把它在一个新的命题中置于一个逻辑角色之中,这个命题并不对这个逻辑角色作出基于意谓相等的谈论。所以,谈论是不可能的。
比较康德的知性形式。我们体验到的意识到的是知性工作的结果的东西,经验。知性只是我们对于经验的由来的分析的结果。它不是我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知识。而且即使我们具有知性概念的知识,也还是不能感觉到或体会到主体如何按照知性的逻辑在感性材料的综合统一的工作。我们对于知性的工作过程不具有意识。我们具有的是意识的一为目的的认知实践。知性只是根据意识的一这个目的而对于主体性综合统一的机能的逻辑分析。康德把知性归于本源统觉,把统觉作为知性机能的原因的东西。这就是我们经验意识中的意识的一本身。我们可以抓住意识的一这一点就够了,符合其规范的实践产生出来的自然是符合其目的的经验。知性的逻辑机能只是源自语言中判断的逻辑机能的分析。或者说,其想象的来源是语言现象中的情况。
我们为什么要去谈论图示形式呢?
我们的语言只要给出事态,这是我们使用语言的目的。图示形式,逻辑形式,是我们不需要关心的东西。
可以说,事态或命题是给出来的看见的东西。这是我们要表达和理解的东西。它们是整体的东西,而图示形式作为其中形式的部分。
类似的是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生活形式作为整体的东西,它扣掉语言游戏之后的东西并没有作出单独的谈论。
如果我们使用语言时出现它们,但是它们的出现就是为了构造我们使用语言的目的的东西。当目的的东西整体的东西已经给出来时,我们就不必再去关心它们了。
这就是前面算术的例子中,我们可以不必先求出x的意谓,然后通过意谓相等把它带入另一个带有含有x的算术表达式中来得到这个表达式的意谓。如果这个例子的情况变一下,根据一个算式根本没有能力得到x的意谓,那么这个方法不可行。而如果另一个表达式恰好可以写成含有前一个表达式的含有x的一边为主目的函数,那么这个函数的值就可以不需要获得x的意谓就给出了。
语境原则就在于从看见的东西,从经验出发,来谈论看不见的东西。
在弗雷格,是基于句子的真来谈论语词的意谓。虽然这种谈论只是在逻辑对象比如数,以及推理领域富于成果。
在一般语言的句子,其对象并非逻辑对象,弗雷格的理论其实不能处理对象的意谓。
罗素引入了亲知作为语境或条件。在弗雷格,以真为逻辑,构造逻辑对象。罗素通过亲知语境的引入,来解决名称意谓对象的问题。
w早期,则放弃了事物作为考察的对象,转而以事态为对象。或者说,理解为世界由事态而非事物所构成。
罗素的亲知,和语言结合,给出了名称的意谓。w早期基于事物的给出,进一步思考关于事物我们作什么处理。看到的,是判断中,名称的意谓的虚置。我们对于事物的认知,总是一个事态。事态基于一个判断,判断却始终把事物作为一个X保留着。
正因为名称的意谓是一个X,我们可以得到的是事态。那么,事态本身才是世界的基本构件。名称意谓的事物只是事态的一个不独立的部分,它还是空的。以事态而非事物为世界的基本组成,这就是w的语境原则。
w早期只考虑认知活动,考虑语言中作判断的句子。这种关注和逻辑哲学论相匹配。后期,w考虑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这就使得语言的意义理论跳出了早期的理解。事态本身已经不再是意义所在了,而是要把语言游戏嵌入到生活形式之中来理解。这是因为,判断还是一种关于客观对象的认知。在关于对象的知识里,具有一个弗雷格的客观思想相类似的客观的事态。主观的思维活动并不作为事态的客观部分显现出来。这点和康德的经验中的情况类似。知性并不显现,作为知识的客观成分。
而语言游戏的情况不同,语言游戏具有一个使用它的环节,而不是看到语言游戏的自身如何构造的环节。后者是康德的工作,前者是w的工作。使用就必然要求指出如此这般使用的根据的东西,这样,主观的设想作为如此这般使用这个实践的目的的东西,或者说作为实践中的理念,这个主观的东西就不再是康德那里作为一个工具或过程性的环节,而是自身作为目的,就是如此这般使用的所具有的规范性的根据,作为其轴心的东西。这样,语言游戏作为实践,主体或主体的某种理念,思想观念或处于文化传统之中,就是不可或缺的东西,是理解语言游戏的轴心的东西。
语言游戏不耽留于一个句子之中,而是会把句子置于前后语境中来看和理解。这是语境上对于前期(事态而非事物作为世界的基本构成元素)的一次扩张。或者说,更接近于日常生活中语言的实际使用的情况。从弗雷格到罗素,到w的早期再到晚期,语境的内涵的变迁,表示了语言理论的关注的转移。这种转移是从特殊(弗雷格专注于数和推理的考虑),向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情的转移。是一种逐渐把现实的日常生活纳入考察的进程。
弗雷格以逻辑对象(真)为语境,指出句子意谓一个真值是先天的,而句子要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它就意谓真而非真值,真是逻辑。弗雷格试图谈论的是基于真这个逻辑对象之上的逻辑对象,通过意谓的相等的句子来作出这种谈论。
但是弗雷格把句子(命题)看作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关系,对象和概念的外延之间,或对象的含义和概念的内涵之间,却只是一种子集和集合之间的从属关系,而非意谓相等的关系。由此,弗雷格对于句子的分析,基于其语境原则,语词的意谓置于句子的意谓真的联系中来考察,并不能给出一个名称所意谓的对象,即使它是一个逻辑对象而非一般语言的句子中的对象。
这也就是w把世界看作由事态而非事物组成的原因。如果事物可以作为对象可以基于句子的考察被给出来,那么w就是错的。正因为对象不能通过句子的考察给出,所以,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句子本身就成为知识的基本单位。这一切的前提在于,我们把知识看作一种确定的可以言说的东西。我们对于对象无以言说,一个判断可以是真的,这是可以确定的。但是对象是什么,我们只能基于意谓的相等来说出它。一个判断不是意谓相等的判断。只有数学中的等式,一般语言中定义那样的句子,才是这样的句子。
但是,定义中的名称,是一个空的x,是一个随意的符号。它的意谓还是没有给出的x,有待定义句中另外的表达式来赋予它。离开定义句子,被定义的符号就没有意谓。而我们在关于事物的谈论中,对象不是随意的x,而是确定的东西。我们在一个意谓相等的句子中,比如等式中,5+7=12,等式两边的表达式在离开等式后还是具有自身确定的意谓。其意谓不是通过句子被赋予。
但是这样的话,是否不符合弗雷格的语词的意谓要置于句子的联系中受到考察?弗雷格也说一个谈论事物的句子意谓的真是对象,而真是逻辑。真作为逻辑对象,不需要语境来给出。这里,真这个对象是不是看作弗雷格的语境原则的起点,它脱离语境原则,它不是基于语境原则被考察,而是作为语境本身——句子意谓真,而真是逻辑。逻辑负责照顾自身。
正因为对象作为名词的意谓不可基于判断(弗雷格的对象置于概念之下的句子)得到在算术等式那样意谓相等的句子里所得到的那种谈论,在那种谈论里,名词的意谓基于意谓相等为另一个表达式所表达出来了。就是说,意谓相等的句子作出的是两个表达式之间同一性的表示。一个表达式受到了另一个表达式的谈论。
而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句子中,句子意谓真,指出的是一种子集和集合之间从属的关系。它和意谓相等的关系不同。
在意谓相等的句子里,由于或者两个对象分别先于关系给出来,这个句子总是意谓真;或者,我们基于语境而说出,基于看到的东西而说出,某两个东西总是相等,它们处处可替换,而说一个意谓相等的句子总是真的,这里真是逻辑,基于语境直接可以指出的东西,因而我们可以说即使其中一个名词的意谓还是我们不具有直接观察的东西,我们已经可以说,它和另一个既已给出的对象意谓相等。
我们在科学中就是这样工作的。譬如,把元素和相应特定的光谱联系起来,当我们对一种未知的元素作光谱分析,把得到的光谱和既有的光谱表比照,说它就是相应的某种元素。
在光谱和某种元素之间,就是一种类似算术式中意谓相等的关系的情况。
由于我们能够先于句子就可以谈论的对象,只有句子这种对象本身,就是句子所意谓的真,真作为逻辑(对象),我们并不能从真推及真之外的一般语言的句子中名词的意谓。一般语言的句子中的对象是现实的现象中的对象,它们是经验对象,并不能使用逻辑来通约化归。我们可以通过判断对于它有所谈论,但是通过概念的逻辑构造,我们永远不能言尽一个经验对象。正如殊相通过概念是言之不尽的。
但是,我们在语言中使用名称时,其意谓是直接被提及的东西。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已经在这里作出了退让。名称并不根据自身给出其意谓的对象。而是要置于句子的联系中得到考察。w则进一步指出,这种考察是徒劳的。事物根本是一个空名,其实质的一个对象永远不能通过句子的联系而被给出来。我们具有的,只是一个含有事物的事态。事态是我们能够确凿地思考的东西,事物的存在只是达到向我们给出事态的效果。我们观察到的是事态而非事物。可是我们总是以为先有事物然后才有一个事态,一种错觉。这种以为的事物,并非现象中的对象,而是那个逻辑上在先的物自体。可是我们在命题或事态的考虑中,根本没有涉及物自体。我们通过命题或事态思考的总是现象中的东西。
语言分析本身就是一种语境的思路,基于把语言现象作为看见的东西,去作出语言现象之外的意义的东西的理解。
而后期w考虑的,是把前期对于句子的分析的结果,作为语言游戏的理解中材料性的东西。就像我们可以在句子中给出一个长方体的判断,但是我们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或者说对于这个句子的使用中,把它看作或用作砖头,用来造一堵墙,或铺地,或者把它看作一块雕刻材料,制作一个雕件,这不是取决于材料本身的东西,而是取决于我们对于材料的如何使用。w后期指出的就是语言在使用中产生出意义来。而语言的用法在看到的语言本身之外。
而语言中的名词,本身是什么,在此才获得解释,或者说作出充分根据的理解。我在经验中给出的一个长方体,这基于判断。但是把它称为一块砖头,这却已经基于用法的理解在其中为条件了。早期w的事物,胡塞尔的观念物,康德的经验中某物的名称,都还不能是现象本身就给出来的东西。只有置于用法之下,才能合法地得到解释。不然,这砖头 这样的名称,就是自身的给出没有获得解释或者没有给出自身根据的东西。
回到开头这句话
唯 当 我们 被 诱导 去 认为 未来 的 发展 必定 以 某种 方式 已经 现存 于 抓住 用法 这回 事 里面 而 它 并不 现存 在那里, 这才 变得 稀奇。
在这里,用法被理解为一种脱离语境而可以根据语言自身给出来的东西。那么,这种东西的根据,或者说用法,只能被理解为图示形式的东西了。通过语言自身得到的理解,就基于语言的固有用法。
这其实是取消了用法这个构造意义的决定性环节的独立地位的存在。在图示形式那里,用法是固有的,因而意义可以看作语言的影子的东西,是为语言所决定的东西。用法并不作为一个自由的或独立于说出来的语言的涵义/意谓之外的环节受到看待。
可以这样来看用法。在实践中材料和形式之间,所谓固有用法是材料自身之内的东西。多自身作为实体的形式并非多参与一的构建中这个整体的形式。整体的形式对于多而言作为外在的规定性的给出。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
早期w的图示形式,和后期的语言游戏的用法之间,是语言就其自身作为完整的东西,表达意义的基本元素的描述,和语言游戏作为意义的表达中材料的东西,它嵌入更大的整体的生活形式之中被领会的区别。后者通过语言游戏所领会到的是整体的生活形式,它作为语言游戏的意义的东西。这相当于理解活动要从质料上升到基于一个形式的统一的整体的东西的领会,这里,有一个从质料多到形式的一的产生的环节,这环节基于的,是想象力。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形式对于质料来说,总是一种外在于质料而又规定了质料的东西。
如果拿w的早期和后期,与亚里士多德来类比。
首先,亚里士多德谈论的是多和一的关系的思辨。而w谈论的是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关系。基于这种关系我们得以能够从语言理解其意义的东西。但是语言和意义之间根本上是不同的,并非思辨的关系。
然后,早期的图示形式涉及的,语言仅凭自身和意义之间的联系。早期,w强调了世界以事态而非事物作为基本元素。但是事态之间如何构成这个世界,w并没有提及。把它交给了逻辑。由此,逻辑就作为一种先天的秩序,它决定了世界的秩序。或者说,逻辑之上再无其自身运行的规范性的根据。这样一种观念和宗教的秩序可以是暗合的。
逻辑在事态和世界或任何复合的事情的联系中,体现为一种思辨性的关系。
后期的语言游戏里,我们对于语言的意义的理解,不是早期那种先是简单的事态,原子事态的抓住,然后在逻辑关系中描绘出一个整体的事态,而是,一下子就抓住整体的东西,一个生活形式。虽然这个生活形式的领会具有猜想和验证的环节。这一点,已经切近感觉之于现象的同样的一下子给出来的情况。感觉是一。就好像我们在谈论一根棍子的长度时,它是一个数,而不是很多数字。这个数可以由很多数字来表示,但是它们在整体上表示一个数而非很多数。(无理数譬如圆周率也是这种情况的例子。)
再来看语境原则。语言分析基于语言现象来考察意义的表达的原则或逻辑。因为语言现象和人通过语言谈论的事情,或者说语言和其意义之间,是根本不同的。这使得语言现象和事情之间或意义之间的某种基本的相应是必不可少的。不然,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是不能基于逻辑的思辨性而得以构成衔接。理解,解释,都是不可能的。这种相应就是某种语境原则的设定。
弗雷格把语境设定为句子意谓真,而真作为逻辑。因此,弗雷格考虑的是真理理论。其概念文字对于推论的系统阐述是成功的。数作为逻辑对象的构思,也是富于成果的。
罗素把语境设定为亲知。由此,他考虑的就是弗雷格没有处理的一般语言的句子中的名称的意谓问题——对象的如何给出或确定。摹状词作出的是这方面的工作。
早期的w,吸收了罗素的亲知。语言看作事态的图像,说语言和事态之间图示形式的时候,语言和事态是分别给出来了的情况,然后来考察其间的一种普遍联系。这就是两者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
和后期的w比较,句子的意义,作为一种角色的情况,前期是没有得到触及的。前期的原子事态或简单事态,在一个整体中的地位,是一种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并且,这里的部分,原子事态,并不在整体中不可见。比如a在b的左边,和,c在b的右边。这个复合事态中,具有罗素的那种反对一而不多的情况。而后期w对于语言游戏的理解,在于置于用法之下,或者说把语言游戏置于角色中来理解。角色则在于一个整体的生活形式的领会。通过为语言游戏赋予角色,语言游戏得以嵌入生活形式之中。可以说角色的概念把语言游戏引入一个形式(生活形式)的规定性之下,而达成相应的意义的理解。所以和前期比较,w后期的语境在于关注整体上的一,或整体上的一下子给出。这里,生活形式并非逻辑原子论中的复杂事态由简单事态逻辑复合而构成。就是说,逻辑原子论中整体的东西可以分析为部分的东西的逻辑构造,具有独立的部分(原子事态之间的相互独立)可言。但是,在生活形式里,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语言游戏之内,看见的东西之内,并没有显现任何整体的东西。只有基于想象力,才领会到整体的生活形式的东西。
因为 我们 说: 我们 无疑 懂得 这个 词, 而 另一方面, 它的 含义 就在于 它的 用法。
随后的部分,在于这句话的展开。这里的问题在于,生活形式是经验的,而非先天的。
但是我们又说懂得这个词。或者说,我们会下棋。
在这里,下棋是一个可以描述其规范性的活动。这就是说,下棋这个例子是一个局限的例子。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并没有一个规范性可以完全地先于经验指出来。我们可以为自身设定这么一个规范,但是,也可以不。除非我们事先声明,不然,语言游戏就总是处于开放性之中。
这里应该用规范,还是规则?
规则体现规范。有没有规范的规则活动么?
康德的知性逻辑,是思维规则,其规范则是本源统觉的一。
象棋游戏可以解释为一些规则,比如赢的标准和每个子的基本下法。它有规范么?求赢可以看作规范符合规则的行为的东西。可以把规范看作实践上的目的的东西,也就是w的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
那么在运算里,在数理逻辑里,在推理中,具有的是规则的行动。这类似于康德的知性之于统觉,梳理逻辑,推理,可以看作以求真为其规范。
在语言游戏中,规则如果不是那种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事先作出自我规定,仅仅从看是不能确定下来一个规则的。生活形式是一种经验的东西。就是说,限于某种猜想,或者在语言游戏中作出询问,求得确认,或者在行动的回应中获得确认。
这样,就可以把游戏划分为两类:或者事先设定规则,或者没有这样的设定或声明。
前者可以把游戏归于规则,后者的规则还要在某种规范性的领会中被给出来。
在原文引用的这个句子中,懂得这个词,并非指在用法中产生的意义,而是指某种常用的,或者自己习惯的用法中的意义的东西。字典这样的对于一个词的各种意义的罗列,最后这个词的意义要取决于使用中具体的用法。
并且,理解一个语言游戏,这个语言游戏是一个时间中已经给出来的,还是没有充分给出来的?我们在理解的时候,对生活形式的猜想,总是一个断言。这个断论由于在回到语言游戏中获得确认而为真。就是说,语言游戏中的理解的断定就在语言游戏中获得。得到的是一个经验的规则。所谓经验的规则,就是这个规则的真的确认要在语言游戏之中作出,而不是从语言游戏中就能对猜想的一种规则直接
就说它是真的。这里,真的确认的环节在语言游戏之中,指的是,把语言游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待综观的语言游戏,另一部分是专门作确认的语言游戏。比如,一个学习一个语言游戏的人可以直接问规则是否如此这般,或试着按自己的理解参与这个语言游戏,在回答和参与的反馈里得到猜想的验证或证伪。
我们不试图闯入他人的心灵,而是基于具有一种外部标准的语言游戏来达成交流。心灵的东西在语言游戏里总是表达为具有外部标准的行为。
人在描述心灵的东西的时候,对象是私有的感觉,这有别于公共的现象。私人语言的不可能,在于其真没法获得验证。
艺术就是这样的情况。但是艺术并不诉求现象的真。艺术所刻画的不是空间现象中的客观对象。而是空间现象作为语言表达一种感觉的东西。在这里,空间现象不是对象而是感性的语言。这语言表达的东西,它的意义的东西,是那个感觉的东西。艺术讲求一种逻辑观念。对于现象中给出来的东西而言,艺术品,只是一个表达符号。艺术创作类似于一种理念的实践。感觉不在先有,艺术就无从谈起。感觉是艺术实践中的规范性的轴心或根据,它是行为的目的和结果的东西。
我 现在 无疑 想要 下棋, 但是 象棋 之所以 是 象棋 就在于 它的 规则( 等等)。 难 道在 我 已经 下了 棋 之前 我 就不 知道 自己 要 玩 的 是什么 吗? 或者 所有 规则 都 出现 在 我的 意向 行为 之中? 是 经验 告诉 我 一般 情况下 在这 种 意向 行为 之后 总是 跟着 下棋 这种 行为 吗? 那么 难道 我还 是 不能 确定 我打 算做 什么 吗? 如果 这些 都是 胡说,——那么 在 有所 打算 这 一步 和 打 算做 的 事情 之间 存在 着 什么样 的 超 固定 联系?
难 道在 我 已经 下了 棋 之前 我 就不 知道 自己 要 玩 的 是什么 吗?
我知道自己要玩的是一盘棋,一盘棋是一个逻辑对象。它可以是这样的一盘棋,也可以是那样的一盘棋,或可以是下出来的这盘棋那盘棋。这些棋之间具有的共性,其外延就是这里说的一盘棋。或者说,逻辑对象的本质是概念,它是基于概念而被指出来的东西。而弗雷格在算术基础中谈到的概念可以为其外延所描述或谓述,是其外延是经验中可以给出来的经验对象的情况而言,罗素的指称词组就是一个特例。罗素的指称词组指出的是对象,弗雷格的概念的外延,指出的则是有限对象的集合。比如弗雷格的父亲,意谓一个对象,但是弗雷格的孩子,并不意谓一个对象。它是一个概念,这个概念的外延是若干个人(虽然他几个孩子夭折了)。
w所攻击的哲学病,在于认知领域和实践领域的混淆。只用认知领域的逻辑来理解作为实践活动的语言的使用(语言游戏)。
认知的对象,是纯然的客观性。就是说,对象意识虽然基于主体的主观而产生,它是人的意识的内容。但是,究其内容,却在于经验的客观性。其中没有主体的成分。
而实践活动比如语言游戏作为对象,对于对象的内容的理解,就包含对象作为主体的活动的东西。就是说,在对象或语言游戏中,对它的认知或理解,不是对于语言现象本身的认知,而是对一个主体通过语言游戏要表达的东西为理解的内容。这样,对于语言的理解就不再是认知领域中多和一/部分和整体/材料和存在的思辨,而是符号和意义之间的跨越。我们把于语言游戏,把实践活动,以致实践所造就出来的东西,比如一个艺术品,看作符号的东西,它被造就出来的目的就是作出某种表达。就是说,看见的语言并非以其自身为对象受到认知,而是以其被如此这般地使用所要表达的东西,规范语言的如此这般的使用所考虑的东西为意义受到理解。
早期w的图像论,和后期的语言游戏的区别,在于虽然语言都是实践活动,但是一个判断在于指出一种自身性。判断这种语言形式相应于的正是认知活动,它表达的是我们认知活动中的客观经验。
亚里士多德和康德谈论的,是事物本身,经验本身。实践另外单独来谈论。而w的语言游戏,则直接从语言本身切入实践的理解。
如果把认知看作实践,那么它的特殊性在于,其内容之中并不含有主体的主观内容为其经验性或个别性的成分。主观活动只是作为一种先天的逻辑机能作出经验之中普遍的构造活动。我在这个判断和那个判断中,主观活动可以是一般无二的,比如这苹果是红的,那香蕉是长条形的,知性都以同一个实体和属性的关系在其中发生作用,作出一个综合统一的行动。
但是在我们日常语言的使用中,比如语言2中的:“板石。”这个句子并非用作判断,而是一个命令。这句话基于这话总用法的领会而被正确地理解。如果它是一个判断,比如在这样的语境中:这是什么?板石。对于“板石”这句话,并不要求任何急迫的响应。但是语言2中把它看作命令,却要求一个把板石递过去的要求。
或者,可以说判断作为主体的活动,以产生知识或者说就是这个判断本身为自身的目的。而对语言游戏作为实践的理解,往往伴随着参与一个语言游戏的需要。理解这个语言游戏并非理解的终点,而是基于这种理解正确地或恰当地参与一个语言游戏。
这点在语言游戏的理解中,对于用法的猜想的确认,还是要在语言游戏的进一步看或参与的反馈中来得到,而看出语言游戏作为实践的本质。
难 道在 我 已经 下了 棋 之前 我 就不 知道 自己 要 玩 的 是什么 吗?
或者 所有 规则 都 出现 在 我的 意向 行为 之中?
是 经验 告诉 我 一般 情况下 在这 种 意向 行为 之后 总是 跟着 下棋 这种 行为 吗?
这段话里,w指出的是一种根据语言的给出就作为图像一般地指出意义的情况。在这种立场上的反问,就是原文的头句话。
意向之于事情,就是语言和意义的关系。
在语言的图像论里,在语言的理解中没有为其用法留下余地。其用法就是命题中固有的图示形式——逻辑形式。图示形式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比如图像之于事物的关系。
第三句话。这里明显是一个实践领域的事情。这 种 意向 行为 和 下棋 这种 行为 的关系,它们之间是实践中的目的和行动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图像和事态之间的关系。
在图像和事态之间构成的判断里,是认知活动。这里,事态和图像是先于关系(判断)给出来的。认知是对于既已给出的东西的认知。
但是实践活动中目的的东西和实践行动所产生出来的结果的东西之间,是前者先于后者的情况。并且,两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结果的东西正是基于目的的东西的实践所产生出来的。
而第三句话,经验告诉我总是···,这里是把意向和相应的活动之间作出一种并置的联系。这种联系正是认知活动中图像论里的情况。这是一种误用。
经验中给出来的未必是因果。其中总还是有休谟那样怀疑论攻击的余地。但是,实践中的目的的东西和结果的东西之间则是无疑的因果关系。这句话因此就是不合适的。这儿不是经验告诉我的东西,而是实践自身造就出来的东西,不需要经验来告诉我。而是我造就了这样的经验。
随后一句
那么 难道 我还 是 不能 确定 我打 算做 什么 吗?
我打算作什么?这里有一个区分。
或者,是一个理念式的对象,它实质上是一个概念。就是说,它要求的是一个概念的外延,某个符合这个概念的东西,而无论它是一个什么东西。
或者,是一个现象中的规定性,指出空间时间上规定性的对象。如同配钥匙那样要获得一个特定大小形状的对象。
前者的例子是概念三角形之于某个三角形。
可以这么理解这里作为实践上的理念的东西的这两种区分。前者可以看作弗雷格的不满足的概念,或性质之于对象的东西。后者可以看胡塞尔的观念,它是满足的。观念是一种本质直观,它抓住了现象的本质。它就是关于现象的意识本身。而概念可以看作观念的不独立部分,是不满足的。
在认知领域来理解这句话,是困难的。在实践领域来看它,就是简明的。
如果 这些 都是 胡说,
—— 那么 在“ 打算 去做” 这一 行为 和“ 打算 去做 的 事” 之间 有 什么 超级 固定 的 联系 呢?
——“ 让我 们 下 一盘棋 吧!” 这句话 的 意义 和 象棋 游戏 的 全部 规则 之间 的 联系 是在 何处 产 生的 呢?
—— 好吧, 就在 象棋 游戏 的 规则 手册 里, 就在 象棋 课上, 就在 下棋 的 日常 实践中。
头句话还是前面同一个问题。
后两句话。说的很有w的语言分析的味道。“ 让我 们 下 一盘棋 吧!” 这句话 的 意义,就是我们在说这句话时,要表达的东西。问,它和象棋 游戏 的 全部 规则 之间 的 联系在何处产生。
这就是我们想到一盘棋时,它的规则在哪里获得规定。
在这个游戏的学习中获得。学习一个游戏是了解它的规定的游戏。
规则手册是个有趣的情况。它和后两者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是概念三角形之于经验中给出的三角形之间的关系么?这要置于实践中来看。
1
w是一个哲学家。虽然他反哲学。但是从他思考的东西来说,他是哲学家。他指引人们去作经验的思考,或思考经验的东西,这是指出一种思考的原则,方式,而不是他思考具体经验的东西。w考虑的是对于思考的思考,而非思考本身的内容。前者指出逻辑或原则的东西,后者指出经验的内容。
w自己对于很多日常经验本身没有兴趣。但是w理解经验,没兴趣并非不理解它们。并且w对于经验具有超出一般人的细致理解。那么,是什么使得他对于经验本身没有兴趣,成为一个哲学家呢?
w并非关注经验之中抽象出来的东西,而是通过对于经验的综观,把经验嵌入这种综观中,他接受经验但是不止于个别的缺乏整体联系的经验。w的哲学具有普遍性,或超越于或不局限于个别经验。
2
我的悟性很局限。也许有的东西不能理解就是不能理解。时间和反复思考可以弥补特定的东西,在理解的结果上可能拉开到不能理解一些人的思考。但是考虑到思想的疆界是有限的,历史上就这么若干个人的思想经验构成了我们的思想史的内容。走在先的人,也会很快在差不多某个程度的阅读量之后走进人迹罕至的无人之境。这时,思维就在于理解自身,依赖于自我意识,去发见所未见的事实。这时理解就要嵌入一种荒原上游历的兴趣来作出。理解本身成为一种语言游戏或人的生存活动,作为一个人自我赋予的宿命。
我所思考的是这一个自己,所以能理解多少,悟到多少,就是多少吧。一个客观的思想和事实,其存在是一回事。但是对于我来说,只有主观的理解获得使得它们与我发生关系,它们才进入我的存在的历程。
理解这件事情,总还是要嵌入语境之中才能合理。我为什么要理解某个事实?遥远的火星上的一个事实,如果我不是一个天文学家,或其爱好者,它就如同原子社会中一个人不会对于它人的生存诉求产生任何兴趣。在后者,一个人会基于了解它人的生存诉求而带来的实践中必然律中的东西,利用它有助于自身的生存实践的实现,而关注它。这是对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的一种使用。我们并不停留于理解,也不是以理解的东西,其生活形式为理解的目的,而是把人看作客体。
理解总是要嵌入一种或者生存中必然律方面所产生出来的需要而作出,或者,嵌入一种主体的自主的兴趣,一种单纯的精力投注的兴趣,一种生命的宣泄。
不然,理解就像没有嵌入生活形式的语言游戏,脱离了与作为主体的我的关系,而让人诧异,突兀。
而惊异,在于基于主体的反审,对于现象的有所看而所见。惊异总是紧贴于主体的自觉。惊异是从现象引出思考。诧异则是对于自身行为不具有自身内在的根据,是一种落空的指出。差异是对于行为的过的指出。而行为嵌入主体所思考的东西,是一种基本的原则。
3
配得上经历的苦难,需要理解它。使得事实有认知相配。理解自己的经历,需要自身诉求或原则明确的、有意识的存在实践为条件。以及作出理解时一种有意识的自我审视为另一个条件。
涉及人自身,理解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
4
柏拉图的理念,是先验概念。和语言分析相比较,柏拉图是用现实的东西去表达理念(这在实践中是恰当的),而语言分析中,是用概念来刻画对象。轴心的东西,我们思考的东西,发生了倒换。
语言分析的现实意义在于,语言现象的存在。我们通过语言的使用来或者来理解,或者来表达。语言承载了某种客观的东西。这里,客观性在于它与我们思考的东西,表达的东西之间的确定的联系。并且这种联系不是基于指物定义,而是通过语言自身在逻辑中给出来。
W论证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这是在外在标准之下句子真假的不可确认。
而胡塞尔的观念物的构造,是意识现象。观念具有外在标准可言么?
究诘与主体的关系,最终还是要回到主体本身敞开自身呈现出来的生命冲动里。如果主体一无所受,不着痕迹,那么任何外部条件都不能产生这种主客体间关系的产生。
w的语言游戏的意义的探究里,如果剥掉种种用法,那么也就像一个洋葱一层层剥光了,也就什么也没有剩下来了。意义就在于外加的用法,而不在于内在的本质。
主体如果撇开生理的机能,心理的本能,以及由此在对象上给出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产生我们的包括语言游戏在内的实践。
实践就是选择材料的使用造就基于某种形式的东西。实践就是形式的实现,它首先要基于形式的具有。
在一个语言游戏的学习中,则是对于语言游戏的生活形式基于想象力的领会的环节。这里,生活形式的领会在于综观给出的语言游戏中统一它们,这为想象力的使用指出了功能性的目的,并且,一种猜想的真假在语言游戏的进一步看中有外部的客观标准。
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侧重于给出来的东西的理解,这里面并不讨论和主体的关系的产生中主体本身的诉求这个方面。或者,w或哲学家把理解本身看作一种基本的诉求。
可是,这不能解释我对于一些事实毫无兴趣这个事实。生活形式在w还是未经主体的分析的,还是一种纯然客观的活动。但是考虑到一些语言游戏,相应于社会生活中的游戏规则,厌烦它们不认同它们是拒绝作出理解和认知的理由么?
至少在社会科学上,理解社会现象还是具有基础的价值。我可以喜欢哈耶克,但是哈耶克所反对的东西,普遍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东西,却不能不作了解。
5
思维的逻辑中缺失真的诉求,导致产生的思想并不奠基于真之上。在这客观的现象世界,不以真为意谓的思想,终会落空。
(思想意谓真,真是逻辑。真作为逻辑总是分析的概念。真并非事实,而是真的思想作为事实。)
罔顾真的,也会为真所抛弃。临终的幻灭感挥之不去。落得一场空。
6
孩子,我愿你能一路玩下去,玩到大,玩大起来。生活世界的波澜越到后面越讲究确凿实在的一面。要能玩得起它们,而不只是一己的幻想。要把生活世界编织进幻想,而不是相互隔膜,形同平行空间——精神分裂。
想象力要有力度和魄力,能随时当真,在玩和现实之间没有明显的界线。
7
关于嵌入
真嵌入句子的涵义——思想,它意谓一个真值。
答案嵌入问题。
对象嵌入概念。
语言游戏嵌入语境——生活形式。
对于真是逻辑。
句子的涵义,思想,基于其普遍形式,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关系,可以普遍地指出真是蕴含于这种关系之中的东西。这就是关系作为判断,基于分析而可以得到。
并且,真作为逻辑对于语言游戏作为现象,和生活形式的猜想,都成立。
感觉的东西,私人语言,基于这种想象力的领会。审美具有客观性么?
审美总还是和语言游戏的理解一样,有现象(看到的东西)和感觉(生活形式)的区分。在进一步的看,说,做,中,通过实践的展开也可以说具有外部的标准。
审美的感觉和语言游戏的理解作比较。
8
关于人。首先,尊重一个陌生人。对于不了解,或不理解的言行,先观察,和判断。当一个人的言行,其不为我直接了解或理解时,如果基于进一步了解或解释的展开,后来能确认是真的,或具有思辨逻辑的,那么他值得我的尊重。如果一个人瞎呼呼,后来确认的话,尊重会有条件地被收回。
事实和信任,是尊重的两层基础。事实需要尊重,信任则是更深层次的,涉及对象的人作为主体的受到尊重。在事实那里,得到的是对象作为客体的尊重。
9
反思是荒野中觅出·踏出小径。在反思中思维高速运行,不在于外在标准式考察说出了多少客观的东西,而是在种种模糊的可能性中掠过,选择思想内容的对象。荒野中到处要留意崎岖和危险,使得一切信息都被纳入意识中来,形成思维中可能性的流。和高速路驾驶的区别,后者其实着眼于一点,思维紧绷其实着眼的只是有限的若干点。我们不必在高速上担心不可控制的急转弯,或坑洼的路面,它们可以看作预期中不会出现的情况。而只要留意开在车道上和车速,以及前后车位置关系的管理。
10
父母在精力旺盛时,用在自己的事情里,而不要用在孩子身上。因为不同人具有独立的不同的材料。一个人的经验不是另一个人的经验。除了在特定事情下局限范围的普遍的判断,可以相通。并且,这也要基于彼此材料敏感方面的共同具有。
11
语言游戏嵌入生活形式而得到理解。在艺术譬如和语言有关的歌唱中,语言则是嵌入到一种感觉,感情中而理解。歌最终表达的不是事实而是感觉比如感情。从歌词到感情,中间还是有语言游戏的情况,歌词首先是嵌入生活形式,然后这生活形式进一步作为符号或材料的东西嵌入感觉之中。
12
所谓幸福生活,不过落实到生存的安全和满足,心理的安全和满足。但是,如果考虑衣食无忧的日子,人的力比多就会把它们看作无用的东西,它们并不能带来精神上的满足。
如果直接面对自身的力比多,并不间接地诉求生存质料上地客观条件地极大满足,而是以力比多自身为考虑的轴心 展开存在行动,去拼,生存方面只要简单需要的满足即可,那么可以取消诸多幻灭的无效折腾。
13
回想前些年的感觉:对于身边切身的人和事不能理解。这是真实的。这就是看到的现象却不具有其所嵌入生活形式的领会所导致。还不了解这个社会的文化传统。
书上指出的,是某种文化中自觉最优的部分。而现实看到的,是一种文化周全的事实,其中并非只有(道德上)最优的部分。如果一个文化并不对规则作出确定,那么就是道德上最终的堕落,不会发生意外。
w的理论,语言游戏的理解,对于理解这件事情,确实指出了基本的原则:置于使用之中,置于看见的语言游戏之中,置于现实或真实的社会运转之中,作为生活形式的考察的判断的根据。
14
荷尔蒙之不存,性的激情和审美就无从谈起。力比多的不存,意识的活力,以及基于这种活力而造就出来的存在世界,to be 和being 的种种就是无源之水。就如同那喷泉,如果没有喷头上的流水在水压下冲动的能量,就难有诸般喷起的水花可言。
生命力是种种感觉和审美最初的缘起。生命力之于种种存在,就是某种潜能了。就如同物质之于实体某物,前者是潜在的是者。
但是两种情况还是有区别。形式之于物质,是某种外在规定性的给出。而生命力之于存在,则是某种内在的根据的东西,或者说,原因。类似康德的本源统觉之于知性。物质不分有形式的思想。而生命力却是存在的本源上的东西。
存在 和睡眠,分别是生命力的创造 锻炼 和休息涵养。
逻辑只能用于认知某种行动所带来的结果,使人有意识地符合自身目的地行动。但是,逻辑就如同野间的车灯,其照明的前路总是有限的,在一种行动可以预期的目的之外,在我们要去往何处的目的自身的不明而言,逻辑并非可以依赖的工具。这时,只能设问于直觉。
每个人都在时间中通过思维和行动塑造自身的存在。相对于这种塑造而言,一切客观条件都是质料性的,就是说,不是决定性的。亚里士多德说,形式而非质料才是实体的本体。这也并非说客观条件是可以忽视的,而是说,无论何种客观条件,总还是要置于自我塑造这个主观形式(作为条件)的统一之下造就出相应于主观形式的存在。就是说,一切都有所可为。而我们说可为,自主,在于强调人的一种自我规定,一种自律。无论基于何种客观条件。自由在于这种自我规定和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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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说的无聊感,在于我自己对于日常经验没有兴趣。但是对于乔伊斯,或者卡夫卡这种体验,还是敏感的。大概是对于经验中的思辨成分有兴趣,或者说对于富于思辨成分的经验有感觉。
就学科区分而言,我对于地理毫无兴趣。历史如果写成地理式的平面结构,我也没有兴趣。而逻辑在于自身性,是纵向的自身相关的揭示。因果就是一个例子,时间也是指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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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于存在,就如同土壤和根之于植物。生存是物质性的,但是物质可以通过让自身服从意识的支配,而参与某种形式的存在。
亚里士多德说形式是一,是本体(先于实体)。但是质料本身不能作为一或存在。质料只是潜在的是者(存在)。嵌接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质料就是通过嵌入形式而达成存在。只是在实践领域,这里的质料和存在之间是符号和意义的关系。符合和意义之间是根本不同的。而多和一之间的关系是认知领域对于客体本身的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关系,是纯粹思辨的。主体的认知行动所产生的判断(知识)之中并不含有主体自身的成分。康德说实体和属性的关系是客观的,经验是客观的,虽然它们由主观表象的综合统一产生。
康德的知性在从感性材料到经验的产生之间,知性作为一种构造经验的行动,这种行动本身并非经验的材料。并且,这种行动并没有自身经验的目的,它具有的只是一种统觉或一般的一的冲动或目的。这样的冲动或目的带来的就是一种一般的逻辑机能,而非先于材料方面的客观条件就给出来的实践中的先于行动的理念的东西。而后者是语言游戏中的情况。语言游戏要理解为一种自觉的实践。其理解(生活形式)不是一个一般的概念,而是包含对于给出的特定的语言游戏的综观。就是说,生活形式已经以语言游戏作为自身的材料部分,以语言游戏能嵌入其中为条件而在综观中基于想象力猜想和验证的东西。就是说,它已经受客观条件(看到的语言游戏)所规定,并且以这种规定性(对于看到的东西的综观的要求)的符合为自身在想象力中被领会(先是猜想,然后是在语言游戏中实证)的根据。
这样,看以看出康德的知性作为逻辑机能,和w的生活形式作为综观的统一之间的区别。前者是逻辑,虽然要在应用于经验材料。后者本身是经验的内容。虽然生活形式一词脱离语境单独看,也是一个普遍概念。可以这样来看,知性的逻辑机能就其内容而言,就是有限的若干项,是先天的。而w的生活形式在语境中的内容,则是纯然视乎经验的经验性本身。它是无穷的可能性。
我在说知性时,要考虑到诸范畴,包括:量,质,关系,模态。在说到生活形式的时候,也要考虑到语境中具体的生活形式:得到的是理解中纯然的经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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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的无力,或无能,难以投入,在于难以把它当个正经的东西,它不值得,没有引起人把它当真的份量。
意义一方面是思想,真假,另一方面,是存在感,重要性,或者说,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