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
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中小企业承担着高税收负担是个不争的事实,无论从名义税负、宏观税负,还是实际税负来看,在一定程度上中小企业的税负都偏重。中小企业的名义税负包括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中国中小企业税负占销售收入的负担率为6.81%,高于全国各类企业6.65%的平均水平;税收占资产总额的负担率为4.9%,高于全国1.91%的平均水平。过重的税负不但增大了企业的负担,也降低了中小企业的投资能力和竞争能力。为此,如何支持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成为目前政策的重中之重。
2014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工作。两年多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537项,投资核准中央层面减少76%。工商登记实行了“先照后证”,前置审批85%改为后置审批;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简政放权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优化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
2018年,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好消息来了,你应该知道和了解。
那么,有什么税费优惠政策呢?
《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已经明确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财税支持有:
一、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二、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已经明确为中小企业创业人员提供的法律创业扶持有: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工商、财税、金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三、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部分纳税人免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现在你明白了吗?是不是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更有信心了。
本文来自麒鉴投稿,首发于今日头条文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