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就这么过去了,悄无声息的,到处都是春天的味道。这个二月发生了好几件令人记忆尤深的事件,比如春节,那是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还有冬奥会,国际盛事,让世界对中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还有前几天国际上刚发生的俄乌之战。当然了我们不谈论政治,但是我们拥护中国共产党,那是毫无疑问的。生于华夏,以作为中华儿女为荣。
中午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文章,一位律师写的文章《花束的所有权遇上花艺师的著作权》,因为最近刚好在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光是这篇文章的标题就很吸引我。 偶尔也会买花回来养,自己平时也喜欢捣腾下绿植。案例是这样的:花束购买者在朋友圈发了该花束的照片,被花艺师起诉侵权,未经过花艺师同意。一审二审均有对案例的解释,最终不能形成侵权。 作为小白,我们明白花束是一种艺术品,当消费者购买了,完成交付,物权已经到了消费者手上,消费者自然有处分权,展览权利,而且不是恶意告知花艺师同行或者竞争对手。 从花艺师 方面来考虑,确实也是有这么点道理的,花束成果也是一项创造性作品,说明人们对这种类型的成果越来越重视了,保护程度加强了。
通过这件事,慢慢明白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可贵,还有要多学习,多了解其他方面,也是很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