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粤古乐的文化起源
南粤背靠五岭,面向南海,自古又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始港,一向被认为是中外文化、南北文化、古今文化、雅俗 文化的交汇地,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
南粤古乐是南粤文化的有声载体,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五千年来经历了商周秦汉长期的百越文化积淀和唐宋以降的南粤文化勃兴,直到清末鸦片战争引发的珠江文化拓展,南粤古乐更彰显出其源、其本、其流向的文化特质。
作为文化的有声载体,南粤古乐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并可从留存的大量民歌中找到遗音遗风。从狭义上讲南粤古乐包括乐种和民歌,从广义上讲则包括乐种、民歌、戏剧、曲艺、民俗、音乐名家及音乐现象等。
南粤古乐早期的乐曲基本上是民间流传过程中的集体创作的。早期的南粤古乐乐曲,音符较散,节奏也缺少变化。在后来长期的发展中,逐渐形成新的特色,如在曲调进行中加有多种装饰音型,称为“加花”,使音色清脆明亮,旋律流畅优美,节奏活泼欢快。早期的南粤古乐以琵琶或扬琴为主奏乐器,辅以箫、筝、椰胡、二胡、三弦等。在风格上、艺术形式上、音乐语言上受到中原古曲、江南民间小调、梆子、二黄、西皮、昆曲、八音班、锣鼓柜、南音、龙舟、粤讴等诸民间艺术品种的影响。南粤古乐擅长于生活小境的描摹,地方色彩浓郁,有特殊的艺术魅力。
二、南粤古乐的文化特质
南粤古乐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期。在遥远的古代,南粤土著人创造了旧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西樵山文化、石峡文化和青铜文化。后来,受历代天灾、战乱和南来的官兵、移民影响,南粤地区长期处于土客交融状态,形成了“百越之地”。南粤文化由土著越人、历代南迁客和海外舶来文化共同组成,对其孕育的音乐艺术有重要作用。
随着文化融合的加剧,南粤古乐逐渐形成了三大乐种,即广东音乐、潮州音乐和客家音乐。19世纪末20世纪初广东戏曲融入大量中原音乐,广东音乐则脱胎于广东戏曲过场音乐,常用乐器有粤胡、秦琴、琵琶等,代表曲目有《旱天雷》、《雨打芭蕉》、《赛龙夺锦》等。潮州音乐指中原音乐与潮州土著音乐融合形成的器乐品种,可追溯至隋唐时期,其形式包括弦诗乐、锣鼓乐、寺堂乐、细乐、笛套乐、外江乐,代表曲目有《昭君怨》、《小桃红》、《寒鸦戏水》等。客家音乐以客家方言演唱的民歌为主,流行于广东东部的梅县、兴宁、五华等客家人聚居地,也称客家山歌,代表曲目有《十送郎》、《长毛歌》等。
南粤古乐作为古代百越文化和近代海洋文化融合、流变的载体,具有悠久的历史、优秀的传统和内合外渐的特点。外来音乐在本土扎根、和当地风俗习惯、民间艺术结合形成的南粤古乐,是几种音乐文化的共融体。
受地理和文化影响,南粤古乐具有“外移”的特点,被侨民带到海外的南粤古乐以广东音乐和潮州音乐为主。南粤古乐因其文化的多样化具有多重属性,广东音乐、潮州音乐、客家音乐,以及传播到海外的南粤古乐都属于南粤古乐的大范畴,它们在过往的发展中都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三、南粤古乐的文化传承
对人类来讲,语言的终极就是音乐的表现。音乐比一切其它的艺术形式对人类生活更具有普遍的广大的影响力。它的传播力也是无与伦比的,音乐在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和相互渗出透比任何其它的文化艺术形式都方便和快捷,而且不易被拒绝,可以这样讲“音乐是上帝给人类的一种共同语言。”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民族世世代代积淀成的文化传统,将长期作用于这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音乐文化的和谐发展需要传承传统,需要个性与多样性,需要不断创新。
传统音乐是传统文化的载体,南粤古乐承载着百越文化和南粤文化的大音,是南粤各族百姓及其先祖、后裔们共创的大合唱,是大文化概中“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的共同声音。传统音乐中原本蕴涵着兼容并蓄、多元融合的文化特性。南北文化、中外文化、古今文化、雅俗文化等,在传统音乐里都留有自己的音“容”乐“貌”。
南粤古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把南粤古乐作为南粤传统文化的一个层面来审视时,我们就会发现南粤古乐是南粤传统文化的一面镜子,它折射出南粤悠久的历史画面,透视出南粤独特的情感世界和人文精神。所以,我们只有了解南粤古乐才能真正了解南粤文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