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电影芳华,除了女演员的漂亮,几乎没有感觉。可小说却真正打动了我。
“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 20年前的我们不就是这样的么,回想起来不禁荒唐。
然而,那个高尚而纯粹的雷又峰,充满理想主义的雷又峰,却打动了20年后的我。
“他跟那个会用歌恋爱的丁丁,此生错过了;此生他怎么也没想到会跟这个小惠发生一段缘。刘峰跟小惠确实有过好时光,最好在夜里,在床上,他的心虽不爱小惠,身体却热爱小惠的身体,身体活它自己的,找它自己的伴儿,对此他没有办法。身体爱身体,不加歧视,一视同仁;他身体下的女人身体是可以被置换的,可以置换成他曾经的妻子,可以是小惠的姐妹小燕或丽丽。而一旦以心去爱,就像他爱他的小林,小林的那种唯一性、不可复制性便成了绝对。林丁丁是绝无仅有的。对丁丁,他心里、身体、手指尖,都会爱,正因为手指尖触碰的身体不是别人,是丁丁的,那一记触碰才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
看到这里,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知怎么的,现在泪点变得这么低,不像是曾经沧海的人呐。自己生活一团糟,居然还为别人的故事感动。快点洗洗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