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知道在哪本书看到过一句话。
早上起来,什么都不干,什么都不看,直接打开空白文档开始写。
想到什么就写什么?
而且不能停,错了也无所谓,继续写下去。
当然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尽量按这个方法来,但有错别字我还是删了重新打字了。
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呢?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啥好处。
也许应该是,放空自己,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
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寻找自己的风格。
有人说,写作最开始应该去模仿,但没有自己的风格,终究成不了气候。
模仿别人的思维、技巧、用词都可以,但自己的表述风格应该得保留。
这样自己的特色就形成。
但有人会说,要是自己的风格是不好的呢,就一直错下去么?
可我想说,世界上就只有一个你,唯一的风格都不要,那走的时候还能留下些什么呢?
这次没能一气呵成,因为中途外卖小哥敲门,出去拿了一个外卖。
那就码到这里吧,开始吃宵夜喽。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