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在一家公司做网管,早九晚五,周末双休。
这是他第一份工作,从他任职这家公司起,他从来没有想过跳槽。从家到公司,骑车40分钟的距离。
这家公司在C城有四十多家销售店面,金平负责销售店面的电脑维修和系统维护工作。
每天骑着自购的电瓶车穿梭于城市间的大街小巷。在林晓看来,金平做的就是一份苦力活。冬天寒风凛凛,夏天烈火烤炙,交通工具还得自带。
金平却自得其乐,说是这份工作每天可以骑着电瓶车转悠大街小巷,总比一天蹲在办公室的格子间自在多了。
林晓在一家小公司做行政后勤,早九晚六,公司距家30分钟的车程。公司小规模运作,业务量也不大,比起原来她在大公司的后勤工作来说,这份工作相对轻松了许多。
快到下班时间,林晓接到金平打来的电话,“老婆,想吃点什么,我下班了,我去菜市场买菜。”
林晓惊讶于金平能主动承担家务,一时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
想想从谈恋爱到结婚这么长时间,孩子都能走路了,金平只做过一顿饭。
记得是和金平谈恋爱不久,趁他爸妈不在家的一个星期天晚上,金平邀请林晓来家里做客,做了三份菜,一份红烧鸡翅,一份番茄炒鸡蛋和一份丝瓜汤,这简单的三道菜,可谓让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用菜刀清理鸡翅时还划破了自己的手。
这是他当天第二次做鸡翅了,中午的时候就做了一次,自己试吃。以免晚上客人的到来,自己却做不好而出洋相。
想到这里,林晓笑着说:“太阳从西边出来啦?要主动拦家务?你能做什么就吃什么。”
“哪里嘛,以前不是没有机会做饭给你吃嘛?我今天就给你做。”金平不甘示弱地说。
“好吧,今天就看你表演。”
“好的,老婆什么都不用管,回来就等着吃饭哦。”
林晓挂断了电话,嘴角挂着甜蜜。
下班时间,林晓拉着包,迫不及待地回到家。
一进家门,就听到厨房炒菜的呲呲声。只见金平在锅边忙活着。林晓走过去,探头看了一眼锅里:“哟,回锅肉。”
“是呀,给你炒个蒜苗回锅。”金平温柔地说,说着,又在水池边清洗蒜苗。
那双黝黑而小巧的手,笨拙地缕着蒜苗上的杂质。袖子盖过手掌,差点就要被水龙头冲出来的水给打湿。
”哎呀,袖子都要打湿了。”林晓边嘟嚷边给金平把袖子挽到手腕处。“这样不就利落多了?”
“围裙要栓上,以免衣服弄脏。”说着,林晓取来围裙娴熟地给金平栓上。
金平憨憨地笑着:“老婆,出去休息,一会就好了。”
不一会儿工夫,夹杂着清香的蒜苗香味的回锅肉端上了桌,随后其它两样菜也很快端上桌,摆上两幅碗筷。这顿晚餐圆满完成,金平招呼着林晓吃饭。
林晓享受地坐在座位上。“老婆,今天你就是老太爷。饭来了。”金平恭敬地把盛好的饭放在她面前。
林晓拾起筷子,夹了一口菜放在嘴里,评头论足道:“还可以,不是想象那么难吃。”
金平骄傲地说:“是嘛,做饭又不难,简单学学就会了。以后我都做给你吃。”
“是该你做做饭了。”林晓吃着饭说,“结婚这么久,我就承包了全家的洗碗工作和清洁工作。你就吃完甩碗打游戏,这太不公平了。”
“你不是要挣表现吗?新进门的儿媳要表现得贤惠嘛。”金平打趣着说。
“是啊,表现挣着挣着就成了我的工作,哪天不洗一次碗,好像就是我失职了似的。”林晓不悦地说。
“又没有人这么说你,是你自己想象的。”金平平静地说。
“哼!”林晓不削地撇了他一眼。懒得给他理论。
金平木讷,不会察言观色。但林晓却不一样,她敏感,自尊心强。
公婆有些事情虽然嘴上不说,但一个眼神和一个动作,林晓就会无地自容。
所以林晓在和公婆一起生活时,总是小心翼翼的。
关于吃饭,林晓触景生情,想到一些不开心的事。
便感触地说:“生了晨晨这么久以来,我也没吃过一顿舒心的饭,不管哪顿吃饭,都是你们自顾自地先吃的吧?我一个人在旁边照顾晨晨。”
林晓继续说:"每顿看着你们三口人吃着饭,我就在想,我就是一外人。只有外人,别人才会对我视而不见,不关心,不在乎。“
”哪有?“金平辩解着说。
“还哪有?你想想,你有没有主动过来搭把手,照顾晨晨,让我先吃饭?你说说?有哪一顿是这样?”林晓有些激动。
“想着你先照顾晨晨,我赶紧吃了换你啊!我先去照顾晨晨,爸妈看了会不高兴的。”金平边吃着饭,含糊地说。
“呵。。。是啊。我最后一人吃饭就是理所当然,你拿一顿换我先吃,就是天理难容!”林晓愤慨地说。
金平沉默了,低头吃着饭。
“说到底,你爸妈就是把我当外人。”不是说我一定非得先吃饭。但如果你们偶尔上前问问我,上了班回来,又照顾娃娃的,饿没饿,要不要先吃之类的。这样起码我觉得你们在关心我。”林晓因委屈,眼睛有些湿润,接着说:“至少我心里会感受到温暖。”
金平依然不作声,静静的吃着饭。林晓也没什么胃口吃饭了。放下碗,走下桌。无力地躺在沙发上。
金平吃完碗里的饭,起身收拾着碗盘。
林晓习惯性地起身,想上前去帮忙。
但想想也该让金平熟悉家务,这些工作他也该承担承担了。
想了想,林晓便重新躺回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