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看到一个视频,一女乘客手机丢失,然后扒着地铁门不肯下车,致使地铁延误二十分钟——这一幕发生在5月21日下午6点的上海轨交二号线广兰路站。
从视频上看,一辆列车正停在二号线广兰路地铁站,一名白衣女子在车门边情绪十分激动,站台上一名同伴伸手去拉这位白衣女子,叫她“先下来”,但她丝毫不听,反问道:“我手机没了知道吗?”
面对地铁工作人员“你先下去吧”、“你这样影响几千个乘客”的劝阻,白衣女子激动地喊道“把手机还给我!”
一车厢的乘客也看不下去了,纷纷劝说白衣女子下车,她还转过身去和乘客理论。
视频中,白衣女子不停地强调“我是受害者”,甚至称“(妨害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拘留也无所谓”。
最后白衣女子被工作人员强行送下地铁。
网友纷纷谴责女子的行为。
2.
我并不想在道德上去谴责她,因为没有用。我在思考她凭什么可以那样做,凭什么一个人对抗几千人,下次碰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第一个问题,女子为什么选择扒车门,甚至不惜与数千人对抗?
视频中的女子情绪激动,时不时大声喊“把手机还给我”,虽然嘴里说“我也是受害者”,但情绪是属于愤怒,而没有表现出被害的那种悲伤或者恐惧。
曾经看过一本书有关情绪的书,书名就叫《情绪》,虽然是一本相当学术和专业的教科书,内容却非常有意思,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买来看看。里面这样定义情绪,“人为了适应环境的一种应激反应”,指出适者生存,能够用恰当的情绪的人才能生存得更好。书里面还分析了几种典型的情绪,分别是愤怒,悲伤,恐惧,快乐,惊奇,爱。
每一种情绪包含三个内容,一是认知,对环境的一种认识,二是表情或者动作,三是内心的感觉。举个例子,在森林里碰到一头狮子,你会有什么样的情绪?如果你是一个人在外,就会分析出来周围环境是危险的,你就会转身逃跑,心里感觉恐惧。如果你是带着一个全副武装的军队在旅游,你可能认为狮子会对你造成威胁,你就会愤怒,命令军队向狮子进攻,猎杀狮子。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分析环境或者对手,如果你属于强势一方,就会表现出愤怒情绪,向对方进攻;如果你属于弱势一方,就会表现出恐惧情绪,转身逃跑。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在幼儿园里面,个子比较大的孩子更容易表现出愤怒情绪,更喜欢打架。在公司里,上级经常对下属发脾气,反过来的情况就比较少。开车的司机尤其是开大车的司机情绪一般比较暴躁,因为他在车里感觉无所不能。前段时间还看到有个研究生因不堪导师的各种盘剥,做出自杀的极端行为,也是因为双方极其不对等的地位所造成的。
我们来分析一下上面白衣女子的例子,她为什么会做出那么极端的行为。很明显,她在地铁上表现了非常愤怒的情绪。但是从现场的环境来看,她面对的是车厢里几千人乘客和地铁的工作人员,怎么看她都处于弱势的一方,凭什么她还发出攻击性的语言,“拘留我也不怕”?并且拒绝下车。
前面我讲过,情绪有三部分内容,认知,动作和感受,而且是先有认知才有后面的动作和感受。而人的认知不一定是理性的或者是正确的。白衣女子在现场对环境的认知明显是非理性的,她错误的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应该得到保护和理解。她还错误地认为地铁跟公交车一样,有小偷就应该停车把小偷抓住,找到她的手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等她意识冷静下来之后,她就一定会体会到失去手机的悲伤情绪和被处罚、被舆论批评的恐惧情绪。因此啊,大家后面就不要再批评她了。
3.
第二个问题,再碰上有人扒地铁车门,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下,地铁工作人员就要展现出比他还有强大的力量,当然不是要暴力处理。可以提示这种行为是违反规定的,地铁公司有权拒绝他搭乘地铁,甚至可以报警处理。
有律师指出,强硬扒住车门,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而且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查阅《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发现其中也有明确要求:“车门及屏蔽门、安全门警示灯亮,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则明确,运营方必须“确保站台屏蔽门(安全隔离门)和列车车门安全开启和关闭。”“乘客应当遵守《条例》以及《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的各项乘车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乘客,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乘客拒不接受的,轨道交通企业可以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出示这些规定之后,我想乘客应该就会理性分析双方力量对比,不会再无理取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