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着而活着

读罢《活着》,我想这大概是看遍了苦难的作家与现实的和解。

余华说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种高尚不是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地目光看待世界。生活于此世,将物质、阶层等一切看得见的东西摒弃掉,我们都是平凡又卑微的人,每天与自己生活的不如意搏斗着。普通的旁观者冷眼关注别人家的光鲜,有心有情义的旁观者看到生活给予人们无数偶然或必然的苦难,于是他们想批判、想为此呼喊。可实际上,即便无数人想逃离这痛苦的生活,但痛苦就是生活的必不可少的原貌之一。所以人们难以从中逃脱,除非放弃生命。因而作家与这悲哀的现实和解,将善与恶原本地叙述出来的同时,也就还原了生活本身的伟大。生活中被痛苦掩盖的欢愉也就显示出“向死而生”般非凡的意义。

《活着》写了福贵未完的一生,读的过程中我与他一同经历着悲欢。这就是余华文字的魅力所在,冷峻又生动地讲故事,读者代入感很强。除此之外,这部作品的优秀在于故事本身的优秀。现代都市中的人没有走过那个年代,没有生活经验,但是却能与书中的角色产生共鸣。究其原因,发现情感上的相通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障碍。福贵在苦难中努力活着,是生命其本身的吸引力感染着读者。无论是福贵与家珍重逢的欢欣、失去有庆的悲痛、赌博输光家产的麻木等等,所有的情感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与之相对应的,只不过经历不同感受不同罢了。年轻女子读这本书为生活的悲惨而落泪,有一定阅历的男人感受到生活的无常,头发花白的老者读罢轻轻一笑说“写得很好”。每个人都在经营者自己的人生,一部优秀的作品或者给人以启迪指导人更好地生活,或者让人从其中看到自己从而对现在的生活多了一份平和和接受。于我而言,年轻气盛总会因生活的碎屑而感到无聊,但《活着》让我对现在的生活多了一份宽容。毕竟与福贵所经历的苦难相比,现在的生活足以称得上幸福。苦难是福贵生活中的常态,而我目前生活中的常态仅仅是琐屑而已,这已经足够幸运。

阅读《活着》,总觉得心里有一口气释放不出来。大概是因为作者在“给个甜枣”后,又狠狠地“拍了读者一巴掌”。欢愉和悲惨的交替让人不忍卒读又欲罢不能。印象最深的是有庆的死。“家珍的身体刚好些,有庆就出事了。”没有任何描写的直白叙述,让读者心里慌张得很。难以想象,有庆是因抽血过多而死。活生生的有庆被当做冰冷的存血库,医院为了救县长的女人不管不顾一个孩子的死活。用一条生命换另一条生命,不惜代价。在当时的社会,阶级的高低可以决定生命的价值。一个农民的儿子永远也不及县长的女人珍贵。更戏剧化的是,县长竟然是和福贵共历生死的春生。命运将一系列偶然砸到福贵面前,偶然遇到春生,偶然与他在战场上活下来,分别后又偶然重逢。这平淡的偶然最后酿成了难以预料的结果。再次面对春生的福贵,应该还记得曾经共患难的感情,在巨大的愤怒和震惊之间只剩下无尽的凄凉悲痛和无力与现实抗争的无奈。所以,福贵只说:“春生,你欠了我一条命,你下辈子再还给我吧。”

《活着》中福贵说过一句话:“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四句话朴实得很,但有一种狡猾的明哲保身的味道在,这是福贵在那个不平等的年代得以生存下去的箴言。福贵从浪荡的富贵公子流落成落魄在苦难中的农民,这一转变让人唏嘘。但是只有脚切实地踩在大地上,才能感受到生命本身的重量。曾经富有的福贵历经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经历了苦难的洗礼,得出四句属于他的道理。或许他仍然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活着,但是他仍旧活着,赶着他的“家珍”、“有庆”、“凤霞”、“四喜”,守着他的道理,踩着他的土地,忍受着苦难,抗争着苦难,拥抱着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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