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压在箱柜底的定时炸弹,你要等它过去很久,把它翻出来,然后发生反应。我是不爱这个人或那个人了,可在某天晚上,看到一些可能相关,却毫无干系的东西,莫名地自个儿窝火起来。
说这是一个疯子的自喃:为什么我可以那么喜欢你,喜欢到我不重要,喜欢到你不知道,喜欢到你不需要,喜欢到精疲力竭,喜欢到需要用喜欢另一个人来拯救自己。然后你呢,你和你喜欢的人两情相悦,要多恩爱就有多好。我可以在只有三分钟的时间,为了看你长跑会不会要送水,上下五楼,横穿一个操场,我也可以在你回复一个字或是什么都不回的情况,一个人输入一篇议论文的字数,离线撤回,我还可以在高楼,看你和她走过去的身影,笑得比你还开心。可惜,你连和我打个招呼都嫌尴尬,而我也从没遇见过可以像我对你那样对我的人。
这才不是什么相对公平,感情从来谈不得什么公布事。就像他可以在我无意间提过喜欢足球,于是每天中午顶着太阳踢出一身汗,晒成黑炭。他可以把情书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来回好几遍,最后把它交给我的一个朋友,可那个朋友没有告诉你他给错了人,因为他没有署上心上人的名。我是因为那个人喜欢足球,在以后不喜欢他以后还喜欢。直到知道自己更适合篮球,才把它扔置给回忆了。他在知道我不喜欢足球以后,却发生彻底疯狂地迷恋上了,直到后来再也没见过我。我不知道他经过的方式,也许我注意到了,但我什么都没说出口。
我们都曾愚不可及,为了一个人,把感情的鲜汁从自己的心花里榨干。别在不喜欢以后,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要发泄,要哭,要咆哮,要淋雨,要在操场跑到满脸是汗还能继续,这样才足够弥补当初的用心,才能让他死心塌地地离开你的心和你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