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自小长大,一路走来,得来的全是失望,终于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现了那抹引领她活下去的微光。她手心捂着它,保护着这点火苗不被熄灭,这是多么隐忍而深沉的爱慕。
当一个人的“好人”属性盖过了其它,享受他的好是理所当然。但当他犯了一点错误,那些人却狠狠将他从峰顶重重推下去,他积累的名声毁于一旦。这样的落差是多么无情。
在东野圭吾的《白夜行》里,女主人公雪穗心里的那束光是亮司,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
严歌苓的《芳华》,也有这样相互依存的两个人,虽则节奏不同步,一个人动心的早,另一个人陪伴的晚。然而经历了那般晦暗如深渊般的过往,迟到的温情,也足以慰藉。读这本书,好似全程沉浸在清冷的海水里,还是在秋凉的月夜,时不时一个浪头打来,浇得人一身哆嗦。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
无私德行背后,有着渴求被接纳的平凡心;冰雪般冷漠外表的内里,有着无垠的热情。
小说的开头,由第三人的视角切入,萧穗子以她旁观的身份,注视着这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贴近的同时,又在隔着玻璃观察。这是写作者的自觉,文工团里,她曾因文笔出色赴前线当记者,在小说结尾,揭晓她出了书,成了作家。萧穗子被设定为链接各个主角的中间人。她的敏锐,她的旁白,既承担解说人物背景、性格的作用,又因她的在场,显得真实、有说服力。更妙的是,严歌苓的文字风格,与她的陈述融为一体,今日的作家严歌苓与当时的小女兵萧穗子真假难分,她以这段多年后的回望,留存她的青春记忆。
1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刘峰,这个被萧穗子形容为,不管多熟扭头就想不起他长什么样的人,二十岁时就是如此。“他的相貌该是五度,穿军装戴军帽的他,可以往美再移一度。”可是在王府井大街上,她一眼就认出了他。
三十多年前,他是人人呼唤的对象,不是因为他的耀眼,而是他什么都会干。他有瓦匠木匠手艺,补墙壁、天花板,堵耗子洞,拆换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连女兵澡堂的挂衣架歪了,他都会被请进去敲打。
他担任女兵的毯子功教员,每天上午七点,当时年龄最大的十七,最小的十二,排成七八米长的队,一个个由他抄起腰腿,翻前软翻,后软翻,侧空翻,跳板蛮子。练跳板蛮子时,刘峰得在空中接住她们,再把她们好好搁在地上。女兵们胆小,给跳板弹几米再一个跟头翻下来,整个人经过刹那的恐怖休克,都不知道怎么落了地。刘峰常提醒,“腰里使劲儿,啊”,她们就会给他个白眼,越发不使劲,全由他搬运。
停止给刘峰白眼,是他当选上全军学雷锋标兵的时候。当上标兵,就意味着入党、提干,可以谈恋爱结婚分房子生孩子,这是人人明争暗夺的。原来,这个不起眼的刘峰,被使唤惯了的刘峰,才是文工团的明星呀。
本来刘峰可以朝着这条康庄大道走到底,奈何“英雄”也有软肋,他的软肋是林丁丁。
这怪不得她,或者说,不是她,也会有其他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青春情愫。只不过,在当时,是这个少女令他着迷了,她的口音,她的柔弱,她存在的所有,她轻而易举戳破了他身上巨大却虚幻的光环泡泡,把他扯下了凡间。
那时,假如一个男兵给一个女兵弄东西吃,都会被看成当下所说的示爱。一次,刘峰来了萧穗子的宿舍,他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坨儿,捏扁,填上芝麻糖,飞速搓成一个大元宵。锅里的油开始起泡,他说,叫你们全屋的人来吃吧。
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儿,有着天生自带的娇嗲,她的手脚轻微不协调,这给了她一种稚气,看她走路跑操人都会暗暗怀着点担忧:可别摔了。那天晚上吃过甜饼后,一个周六,萧穗子又嗅到了一股油腻的甜味。不用说,那是刘峰给林丁丁做的。
70年代末的爱情,发酵得极为缓慢,“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要腻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可在这两人之间,慢慢动情的分明只有刘峰一个人。一个人的独角戏,长期隐忍的深情,等到要迸发的时候,越表现得凶猛。
一天,刘峰来找丁丁,她正趴在桌上,听半导体里播放她自己唱的歌。她太过专注,抬头的瞬间,耳机掉到了地上。刘峰抢先一步捡起,起身觉得脖颈一凉,那水珠来自挂在晾衣绳上的胶皮卫生带。两人不约而同想起了那次踢腿,训练时,严格的刘峰让丁丁高抬腿,一不小心,卫生带直直朝他飞了出去。其他人没瞧见,刘峰看得清清楚楚。这会儿,丁丁马上解释道,“这不是我的哦!”刘峰笑了,笑得有点儿大。
兴许是两人共享一个秘密带来的牵连感,或是他那天穿着花半个月工资买的崭新涤纶衬衫给的自信,刘峰在这晚邀请她参观他做的沙发。他答应给炊事班马班长打一对沙发,作为新婚礼物。丁丁只在副司令的家见过沙发,她眼睛一亮。
他们走到道具库房,刘峰郑重揭开帆布,那是一对墨绿和棕色格子的沙发,跟她在副司令家坐过的一样庞大、拙实,还稍微好看一点儿。
丁丁一步跳过去,把身体由高处重重摔进沙发,“刘峰你太棒了!”
刘峰有点飘了,试探地笑笑,说以后给她丁丁做的沙发,一定会更好。丁丁笑嘻嘻地说,“真的呀?一言为定哦。”丁丁和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是会来点儿小调情,自认为不会惹出任何后果。但是,此刻在刘峰这里,却惹出了后果。
刘峰说,“以后你要什么,我就给你做什么。”刘峰是把这句话当成爱情盟誓的。他又和她说,她的入党转正已经通过了,为着这个,他还是做了些工作的。他以为丁丁会惊喜,她只是微微一笑,“知道会通过的。”
丁丁在这个封闭空间的逗留,给了刘峰更多的勇气。
“小林,我一直都喜欢你。”他站起身,把丁丁扑在怀里。丁丁突然挣扎得猛烈,“哇”得哭出声。刘峰的手移到丁丁的衬衣。
“救命啊!”丁丁从库房跑出去。正巧被教声乐的王老师的儿子撞见了,他回家跟父母说,姐姐哭了。第二天,王老师查问了她几句,立刻告诉了副政委。
令刘峰想不到的是,这个无意识的举动会被无限放大。冲动之下,想要亲近心爱之人的一记触碰,被人扭曲,歪解,添油加醋。他无力反驳。
接下来就开了公开批判,他在大会小会上检讨。大家的态度一下子变了样,“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个个都对检讨吹毛求疵,直到刘峰把自己说得不成人样。
“刘峰的好,无疑将自己置身于风口浪尖。毫无疑问,当他犯了一点错误时,人们也会将他从峰顶重重地推下去,让他积累的名声毁于一旦。”
萧穗子的想法和大家一样,
“我有些恶趣味,心理变得有些阴暗,总是想着他什么时候能犯点错误,露出点什么马脚。我不希望刘峰背负着‘模范式好人’过一生。”
多年后,萧穗子试着去诠释那晚丁丁回宿舍大哭的神情,“那是受了奇耻大辱的委屈……也不对,还有是一种幻灭:你一直以为他是圣人,原来圣人一直惦记你呢!他干尽好事,占尽美德,一点儿人间烟火味也没有,结果呢,他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好多年了,一直没得手,现在可算得手了!她感到惊憷,幻灭,恶心,辜负……”
不久,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当兵了。
2
爱哭的女孩都是有人疼的,所以小嫚从来不哭
何小嫚是全书的第二条故事线,事实上,在文工团时,她和刘峰的交集只有微乎其微的一点儿。当时,刘峰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林丁丁身上,对小嫚,和刘峰对其他人的态度并没什么区别,那是他普遍散发的“好人式”的善意而已。
自四岁起,父亲离世,小嫚没有在谁身上捕捉到什么温暖,哪怕是一个微笑,一个肯定,一种无言的接纳。就像书里说的,“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只有刘峰一人,担当得起她的尊重,她的等待和守候。
原本,小嫚也有个正常、温暖的家庭。父亲是个文人,善良软弱,做过画报编辑,对母亲言听计从。母亲是个好看的女人,在剧团里打扬琴弹古筝,有着女人的任性,一开始也不为过。父亲是那种莫名对所有人都怀有点歉意的人,他比任何人都好说话,常常不经意地吃亏。就连他的妻子跟他提出离婚,他也就那样平和接受了,不再觉得心里苦,反而觉得是解脱。
第二天,他送女儿去托儿所。家门口不远是早点铺子,四岁的小嫚说好想吃油条,父亲就跟早点铺掌柜赊账。他蹲在女儿面前,享受着女儿的咀嚼,吃完,用他折得四方的手绢替女儿擦嘴,一根根地擦手指。那是小嫚最后记得的父亲的笑容。
父亲和掌柜说回家取钱,他打开和妻子共同存放日常用项的抽屉。一个钢镚子也没有。他从漫不经意,变成了绝望的翻箱倒柜,家里居然找不到一根油条钱。
他想起,妻子之前在他降薪后对他冷笑。好似他只有领回薪水的份,只有养活老婆女儿的份。他被他爱的人剥夺了正常生活权利。他连门也出不了,因为一出门就要碰上那个轻信了他的早点铺掌柜。
他一辈子最怕的就是欠人情。他拿起安眠药瓶。“妻子造成了他彻底的赤贫,肉体的,精神的,尊严的,他贫穷到在一个炸油条的掌柜面前都抬不起头来。这证明妻子舍得他了。最终他要的就是妻子能舍得他。”
那天,父亲没有接她。小嫚对于父亲离世的印象就是在幼儿园的一圈空椅子和渐渐黑下来的天色。
何小嫚有了第二个家。那年,母亲才二十八岁。而在邻居眼里,这对母女就是一对无壳蜗牛,在何厅长坚实的壳里寄生。母亲的低声下气给女儿做了行为的楷模,母亲都寄人篱下了,“拖油瓶”更要识相。
这是一个和前夫完全相反的男人,一个老干部,一个建筑厅厅长。对这个比她大十多岁的丈夫,她是赔着小心的。饭桌上,她挑出“好菜”——比如最厚的大排骨或最宽的几段带鱼放在继父的饭盒里。小嫚只能吃母亲拣到她碗里的,比如,破了皮的饺子。母亲还为继父剥螃蟹壳,挑鱼刺,那都是小嫚亲生父亲曾为母亲做的。
“她母亲那无处不用的心眼儿,在营造和睦家庭所付的艰苦,甚至她母亲对一个爱妻和慈母的起劲扮演,是那一切使小嫚渐渐变形的。”
弟弟妹妹相继出生,小嫚的存在感更加微弱了。她养成了许多讨厌的习惯。比如,只要厨房没人,就动作极快地去拿吃的,哪怕挖一勺白糖或一勺猪油也好。有时候,母亲给她夹一块红烧肉,她会马上把它杵到碗底,用米饭盖住,等大家离开,再把肉拿出来一点点地啃。
母亲答应给她的一件红毛衣,结果穿到了妹妹身上。母亲的说辞是,妹妹皮肤白,小嫚黑,穿红色乡里乡气。母亲不愿说主是继父做的,一副“你还嫌我不够难,还要往死里为难我”的样子。小嫚在妹妹衣橱里找到这件毛衣,拆开了线头,当晚,就用黑染料染了它,第二天,就开始编织起一件黑毛衣。母亲发现,抬手给了女儿两个耳光。
小嫚意识到,母亲是家里比她更变形的人。每变一次形,都不无疼痛,不无创伤。小嫚决定离开家。
在文工团面临的事显然比她想象的复杂。
初来时,她顶着一个军帽,后面也不见任何头发,整整两周,从来不摘掉它。这帮新兵才十五六岁,仍是群爱好恶作剧的孩子,正觉新兵训练不好玩,密谋调早了闹钟,一旦听到铃声,就由何小嫚右边的人“错戴”帽子。大家都以为会看到一个瘌痢头,结果却惊讶地看到一头充沛茂密的头发,却每一根带着小弯。丁丁微微嫌恶,这表情也就跟着传染开来。
后来萧穗子才得知,小嫚的母亲给她送行,在公园里为她编花辫子。小嫚是想把难得的母亲的温柔,藏在军帽里,留得尽量长久。可两周后,辫子还是保持不住了,拆也难拆,她到理发店借了剪刀,把所有死结都剪下来,就成了这个样子。
这才是一个开始。
一次小嫚高烧,屋里太暗,卫生院要去外面看体温表,小嫚急了,“出去了不就变凉了”,大家被她的愚昧逗笑。小嫚在高烧和退烧药逼出的大汗里读过,整个人都馊透了,有人就说,“跟炊事班揭开一笼屉碱小的馒头。”
大家对她的歧视发生重大升级是发现她偷偷把搓澡海绵塞进自己的乳罩里。一天风大,晾衣绳上罩着它的白衬衣刮走了,所有人都瞧见了。在那个年代,这种大胆的行为怎么可能被接纳?女兵们极度羞耻,乃至恼羞成怒,集体无视了小嫚。
“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
很快,这股歧视蔓延到了男兵那里。
1976年的夏天,文工团在酷暑中排练新舞蹈。舞蹈的高潮是所有男舞者把女舞者托举起来,女舞者一腿跪在男舞者的肩膀上,另一条腿伸向空中。何小嫚的搭档朱克没举起她,杨老师质问,他嫌她不卫生,闻起来整个儿是馊的。大厅里静了一下,就笑声大作。
这时候,刘峰出来了,走到何小嫚身边,和朱克换位置。下课后,刘峰还对小嫚说,咱俩都多练几遍就走熟了。他无数次把小嫚高举起来,默契和谐,第二天,还被杨老师请出队列,给所有人示范。
“你被孤立了太久,被看成异类太久,什么似是而非的感情感觉都可以拿来,变成你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爱和同情。”
刘峰被下放的前一晚,小嫚去告别。也许小嫚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明天,他就要走了,再也没有人,在所有人拒绝抱她的时候,向她伸出手掌。
刘峰搬出一个装满证书、锦旗、奖品的箱子,让小嫚帮忙处理。小嫚不舍得扔,自那之后,就一直保存着奖品。
至于抛弃这些,萧穗子猜测刘峰是这么想的:
“你们把这些东西给我的时候多慷慨啊,可我想问你们要一点点人的真情,都是不行的;对我的真情呢,哪怕给予一点点承认,一点点尊重,都不行,你们就要叫“救命”!就要口诛笔伐。做模范标兵光荣,但是份苦差,一种受戒,所有奖品都是一再提醒:你那么有品,不准和我们一样凡俗,和我们一样受七情六欲污染。刘峰扔掉那些奖品,等于扔掉了枷锁。”
3
四十年后,命运的交汇
那之后,在他和她身上发生的,都和幸福二字毫不搭边。巧合的是,两人的命运出奇的相似。我们来穿插着看吧。
何小嫚在第二年也被处理下基层,起因是她私藏了根做了手脚的体温计,对换卫生员给的那只,装着在高烧39°7的情况下,主演了给即将解散的骑兵团表演的舞蹈《军马和姑娘》。只有装病,队里才有人宠她,为她端饭送水,为着这一点点温暖,她心存侥幸。
刘峰在前线受伤,弹片炸穿了动脉血管,好不容易等来一辆运动给养弹药的卡车。驾驶员告诉刘峰,他失血过多,再不及时止血命就没了。驾驶员让刘峰指路去包扎所,刘峰却指向了弹尽粮绝的团。刘峰是在用他的命带路。等再被送到包扎所,他已经深度昏迷了,伤势挽救不回,被切去了一只手臂。
另一边,何小嫚分配的是前线的野战医院。一天,她和一个男护理员搭乘一辆运输烈士尸体的卡车回包扎所,卡车误入雷区,车被炸毁,驾驶员和副驾驶员牺牲,她搀扶着腿部受伤的男护理员走了十多里地。途中,她遇到了一个纪录片摄制组,搭乘他们的车回了医院。没料到,事后报纸出了篇报告文学,把她形容为一个柔弱而倔强的“战地天使”,一副瘦削的肩膀背着重伤员走了十几里路,从死亡边缘背回人间。
何小嫚成了医院的红人,被邀请去省里的学校和机关做报告。每天接受那么多崇拜,似乎是弥补上天对她过往的亏欠,甚至百倍地抵消掉了她在文工团受的欺凌和侮辱。她给来听讲座的年轻人签名,他们争先恐后,用胳膊拉住她。所有的年轻人都凑她身上了,小嫚心里闪过,“别忘了,你们过去可是不要触摸我的。”是她变成了另一个人,还是世界变成了另一个世界?从天而降的“荣誉”带来的刺激太大,承受不住落差的她,突发精神分裂,进了医院的精神科。就在住院的第五天,她新婚不久,受过她护理的排长丈夫牺牲了。刘峰曾在小嫚住院的时候看过她,她茫然地笑,连他也不认识了。
80年代末,刘峰在海口讨生活,他从书商手里批发盗版书,再驾三轮车把书送到各个摊点。他之前在老家成过亲,妻子长途汽车的售货员,有个女儿。他到海口的第一年,妻子就跟别人跑了。刘峰卖书的生意要靠发廊的妹妹们眷顾,认识了小惠。他给小惠报美甲培训班的钱,让她开始读报,过了两三年平稳的小日子。他不爱她,仍想凭一己之力改变她,让她学一门本事。之后,小惠也离开了。
刘峰最后的消息,还是从他侄子的口里得知的,他得了肠癌。依着侄子给的地址,萧穗子和当时文工团的队长郝淑雯去找他。那是一栋80年代末建的宿舍楼,敲门了没人应,开电梯的人说这户主人姓沈,五十来岁。想必这就是侄子口中说的女朋友。
门口右侧,有个放信件、报纸以及钥匙的木头挂箱,红色油漆,还雕了花鸟,工艺细致。一看就知道是刘峰做的,这证明刘峰还有那份兴致,给他的女人一点惊喜。萧穗子把一个装着三万元和一张慰问卡片的信封放进了红色挂箱。
两个月后,萧穗子收到了一条陌生人短信,告知刘峰病逝。夜里十二点,她打来了电话。萧穗子马上本能地觉得这个人她一定认识,而且很熟。在她要挂电话的刹那,萧穗子问,“是小嫚吧?”
“嗯,是。但不是你想象的那种。”
刘峰,小嫚,真是沉得住气,用了四十年来说出这个意外。原来,刘峰下海到海南,他们之间一直在通信。刘峰后来漂到北京,在侄子的公司打工,她也来了。她来北京是看护生父的堂弟,他从美国回来,半身不遂。堂叔的女儿买下一套便宜房,五年前老头儿去世,她让小嫚免费继续住,算是谢恩。
小嫚终究没有跟刘峰真正在一起。“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知道刘峰得绝症后,她把他接来,照顾他。在他被化疗败尽胃口时为他做点儿汤羹,在他翻不动身的时候,架着他,在六十平米上遛弯儿。
刘峰也是疼惜何小嫚的。他心细,怕自己赶不及,在病危去医院前,就替她把衣柜里面的竿子换了,原先的太细,多挂几件就会坠弯。怕她摔跤,他帮她砌平浴室的一块地砖。还有冰箱里的灯,他把里面的电源修好。直到他在急救床上了,还叮嘱小嫚把一个用指甲油补的碗给扔了,说讲不定有毒。
旁观者不免遗憾,兜兜转转,两人交汇,却依旧不能多一个拥抱。然而,人与人之间的牵连有千种万种,兴许,在他俩看来,这已是最妥帖的相处方式,隔着一个拥抱的距离,柔情和体贴仍在。在最后的这几年,两个经历了太久动荡的人,只想要如溪水般温润的生活。这点上,他俩都能满足彼此。
故事结束了,结局并没有刻意安排苦尽甘来,这恰也合了主角的性情。小说里人物的进展,往往脱离了作者最初的构想,而自然成长为他们自己的模样。托尔斯泰笔下,初被设定为蔑视伦理道德的安娜卡列尼娜,在后来,作者用大篇幅描写了她心灵的美、她的痛苦和无可奈何,赋予了她深切的同情。
严歌苓塑造的刘峰和何小嫚,也同有一种执拗的个性,都不是对生活轻言投降的人。当刘峰的“好人形象”崩塌,他承认自己动情,却通过扔掉所有奖品,概不接受外人对他的“伪君子”标签。当小嫚失去生父的关爱,在家庭的狭缝和团体的轻视中生存,遭受无数冷眼,只因为接收到刘峰的一点真挚,她就牢牢记着,用几年的点滴陪伴去还情。他们是同类人,有自己的原则,对于外人的误解,他们沉默,而格外忠实自己的一生。
这本书给我的感动也是在此。一个微小的人,也可以有力量,从淤泥里脱身,活得干净。
“小嫚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本书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