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以前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印象很深,几次都想写点什么。
几个月后决定以此为灵感写一则小故事。
问起老刘,南村男女老少的反应都一样,像按照标准程序训练过一般,先是摇摇头,长叹一声“他啊”,接着沉默一小会,最后又带着些许无法掩饰的讥讽和厌弃,冷淡道:“不熟。”
福彩站的丽春却和老刘走的最近,一到下午三点,老刘准来报道。
只听得门帘被人重重撩起,一股热浪涌进冷气十足的房间,老刘又来了,不用说,肯定是穿着他那一身蓝色条纹短袖衬衣和洗得发白的银色西裤,一年三季日日如此,只有冬天他才有些新意,不过也仅仅是在外面套一件军绿破大衣,据他说是在某户人家院子里捡的。
老刘脚踩着两只样式不一的皮鞋,竹竿般的两条腿有力地从白色瓷砖上踏过,径直走到最里头。他黢黑的大手将皱巴巴的几张纸币往台子上一放,嗓音哄亮:“照旧。”
“哟,挣大钱了?真稀奇呀。”丽春从电脑前抬起头来,瞧见这堆钱不是往日的十块五毛,而是五张红色钞票,不由得讶异。
她的记忆里,上一次老刘拿着几张百元大钞来买彩票还是去年腊八时候的事情。
老刘被丽春的目光盯得脸泛红,当然,他黝黑的脸上瞧不出这点羞色。他正经地解释道:“隔壁村的土豪办婚礼,光是烟花炮竹,我就捡了两大袋,临走还抢了个红包,二百。”
“又一分没留?”丽春皱了皱眉,“老刘你也该为自己攒点钱,老这么买彩票不是个事,而且……”
而且同一组号码买了那么多期,中过最大的奖也才20块。趁早死心吧。
丽春总想劝老刘住手,出于对他孤苦流落的可怜。她曾经也好心劝说过,却被老刘面红耳赤地吼了一通,大意是她瞧不起他云云。
图什么呢?丽春总想。
老刘不是南村人,大约三年前从别处流浪至此,靠捡垃圾为生,几乎把全部收入都献给了福彩事业。他饱经风霜的模样看起来五十有余,本该是妻贤子孝的年纪,他却孤家寡人地窝在村里的桥洞里,与垃圾和流浪狗做伴,一个朋友都没有,恐怕哪一天尸体臭了都没人发现。
“放心吧,这次一定会中的。这个号码,我算过一定会中。”老刘握紧了拳,脸上流露出自负的神色。
“我跟你说过吧,十年前,我第一次买彩票,一下子就中了五万哩!那可是十年前,够买一套房!这可不是靠运气,这个是有规律可循的。我研究了两年,终于让我摸清楚了,这组号码耗费了我很多心血,一定会中头奖。这次一定会中,一定是头奖。”
老刘兴奋地说着相同的话,丽春已经听过八百遍了。
“嗯嗯,收好,千万别把‘头奖’丢了。”丽春把那两个字咬的很重,煞有其事地用双手将彩票奉上。
老刘也用双手尊迎,如同捧着圣旨,他眼中闪着火光,仔细端详彩票上的每一个数字,接着将它小心叠放进衬衣口袋,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等老刘做完这一系列动作,抬起头,发现丽春明亮的眸子正看向他。他目光在丽春的脸上打了几个来回,意外地瞧出今日她的不同来——她抹了粉,还涂了口红。
“等我中了头奖,”老刘心头一热,语气也变得温柔,“就带你去最好的商场,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给你买。”
丽春还来不及反应,老刘就疾步走出了福彩站,如情窦初开的老少年,说完情话就羞涩逃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