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14中午有位邻居说让我帮她去二区拿个烤箱,准备去负一楼拿电动车骑过去帮忙取回来。
没想到去到负一楼,找不到电动车,还以为家公停到了其他地方,打电话让他下来帮忙看看。他下来后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
只找到了婴儿座椅在负一楼工人的工具房。
电动车放到负1楼,居然被偷了。
我家公叫来保安帮忙查看,又去保安室查监控,但是还是没有查到线索。感觉监控很多死角,监控只是一个摆设。真的无语了。交了2.8元一个方的物业费,这样的小区治安让我们很气愤。物业不肯赔付。后来报警,警察来了,也没有说什么,就是开了一张单据。这种小事警察也是见多了,不当一回事。
于是我们找了之前买电动车的公司,因为去年11月才买的新车。之前买车的时候买了一年以内被盗,可以赔付的保险。但是那边的理赔员说要提供被盗的视频,还有证明10天内有骑过这部车的视频。后来我们说10天内骑车,只有人证,没有视频,我们说如果需要可以让民警介入调查,这样她才肯帮我们提交申请赔付。
提交申请赔付后,我们还需要去警察局开单据,盖章再寄给车行的保险部。她说还要过了十五天的等待期警察证明没有找到车,才能赔付。
希望能够保险顺利赔付。减少被盗的损失。
以后交待家公和提醒自己,停车以后尽量把电动车的电池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