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滨河联校2018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尧都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制定尧都区滨河联校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请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常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就读。
(二)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各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三)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按照省厅关于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科局核定轨制招生,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限定在50人以内。
(四)促进均衡发展原则。各校要严格按照均衡发展要求规范招生。稳定农村学校生源,做好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五)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六)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及报名办法
1、具有北城派出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常住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前)
(1)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辖区适龄儿童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少年儿童,有条件的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各校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并通过各种方式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各学校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已注册小学生学籍学生和服务区外的适龄儿童)。
(2)郭家庄学校(初中部):经上级批准,临汾市第八中学和郭家庄学校集团化办学,郭家庄学校成为临汾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郭家庄分校,郭家庄初一新生招生工作由两所学校统一实施。具有北城派出所户籍且取得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籍证明(学籍卡)等证件到郭家庄学校登记、报名。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联校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位的学校入学。
(二)辖区学校服务区学生确认
1、北城派出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正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2、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3、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4、辖区无房户子女,按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原则上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
5、户口和居住随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依据其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住所确定就读学校:
(1)父母双方均是现役军人;
(2)三世同堂;
(3)孤儿。
6、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北城派出所户籍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全国统一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按实际住址到郭家庄学校办理入学。
7、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三)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7月20日-22日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7月23日——7月25日学校登记报名、核查报名证件;
3、7月26日——7月30日入户调查落实、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4、7月31日—8月1日各学校张榜公布属本校招生范围的新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所在学校组织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8月2日各学校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8月3日—8月7日处理遗留问题。
7、8月28日至30日均衡编班。
四、各学校服务区招生范围
滨河联校现有五所公办学校,其中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四所完全小学,服务区划分为:
郭家庄学校(小学部)服务区:郭家庄社区、后楼底社区。
南孝学校服务区:南孝社区、坂下社区。
北孝学校服务区:北孝社区、党家楼社区、北环社区。
高河店学校服务区: 高河店社区。
南焦堡学校服务区: 南焦堡社区、上樊社区、下樊社区。
郭家庄学校(初中部)服务区:滨河办事处辖区。
五、招生计划
郭家庄学校(初中部)的招生计划为双轨,招生初一人数为100人。
郭家庄学校(小学部)、南孝小学、北孝小学、高河店小学、南焦堡小学招生计划均为单轨,每校招生小一人数为45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联校将加强对各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7月22日前报联校普教室。
2、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3、严格学籍管理。联校将对报名入学适龄儿童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核,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坚决禁止学校空挂学生学籍套取公用经费的行为。对于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予注册。9月3日前,各学校将新生录取册纸质版(校长签字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上报联校普教室。
4、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省、市、区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5、提高服务质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所有工作人员要熟悉教育法规政策,明确职责,严守纪律。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热情地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各学校7月22日前将值班领导、值班人名单和联系电话、学校咨询电话报联校普教室备案。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