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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惭愧,我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距离我打开《温柔的夜》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因为三毛开篇就娓娓道上她的拾荒梦,让我恍然想起孩童时期在“垃圾堆里长大”的自己。早就想用笔写下这些个记忆,记录童年的拾荒岁月,今天终于动笔,感谢三毛。
我生长在牧区的小县城里,作为“上城”的汉人家庭,我们一家三口却分布在截然不同的“大洲”。母亲在汉人们居住的地方出售粮食,父亲则在藏区寺庙——隆务寺的附近教书,而我则在回人聚居的街道学校学习。向来不爱写民“族”来把人们打散成各个族派,因为杂居小镇那些老时光也算其乐融融了。
笔拙的人往往道不出自己的故事,总是来用大白话讲。看着了、听着了一些个好故事,就把自己生往里套。我就是一个这样“掠夺式”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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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代出生在千禧之前,不费一点儿力气就跨到二十一世纪继续成长。两年零几年时,我的小蜗居里给添置了一套带轨道的小火车,拼起来铺在进门的位置,占了一大半,出来进去都得跨来跨去的行进。家里每个人都很爱惜这种少见的带着电动马达的玩具。虽然碍手碍脚,但玩了好几年也是丝毫无损。前些日子将这个二十年的古董拿出来擦擦洗洗还能呜-呜-呜的跑。家里也没缺过这些个大的小的物件。但我们一家人,叫外人看了觉得特别奇怪,因为我们总捡垃圾回来玩儿。拿回来属于谁,也就掏心留神得保管着。给家里添置免费的文物宝藏一直都是全家人的使命。
自小以来爷爷在印象中都是废品收购站的“董事长”,小时候因为这个家族企业暗暗自豪,家里也会逗我,让我继承家业,说,你长大和爷爷一起收破烂吧,我乐的应允下来想让老人家传位给我。所以我表现最好,每个学期结束都会推了小车把课本全部运到“企业”卖掉,然后贪了小心地多要几角钱再去买一个大火炬吃。
为了迎接小学生涯,母亲送给我一个鲜黄色的尼龙书包。结实又亮眼,一度喜爱的不得了。一直到我的个头背不起这个小书包才脱下来保存。
那时候我只有语文课和代数课,课本放在里面只占了一角,空出来的部分我就用来捡垃圾。在路上跑跑玩玩时发现的塑料瓶、铜铁制的小踢脚全部都装到包里带回家去,等凑够一个大火炬便拿过去卖。我不是一个老实的生意人,从来不会让废品和火炬实实在在等价,缺斤少两时背过去卖,扔在磅秤上像模像样的称重分类之后便去要我的报酬。我仗着自家企业也就要的心安理得。大人会说:你今天带来的东西太少了,只能给一元。我就说:我都自己劳动了,你付钱就行,我的劳动力卖五毛钱。这样说每次都会成交。那时候会因为自己卓越的商业头脑洋洋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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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干的起劲儿,如今想起来我提供的劳力远远不止五角钱。
小时候早早下了学先往废品站跑,路上遇到宝贝就收到小黄包里。我那时候特别喜欢六角的螺钉、螺帽,捡到都会特别开心。这类小东西不扔在铜铁那一区里,不然很容易消失在巨大的钢铁怪物的骨架缝里。它们有自己分类的大盒子,我带来的额外收益就扔在里面。放好后我就去院子里跳纸板,先把旁边散落的纸板狠狠扔在纸板堆最上边形成小山,然后再找出一条路上山。只是在上边跳来跳去玩儿,但是开心的就像齐天大圣回到他的花果山了。
这边玩儿累了就换个地方又能来劲儿。收来的书本全部堆放在仓库的一个大角落里,也堆成山高。我向来自觉,享受前都会劳动一阵儿。没来得及放的书本和“泥石流”塌下来的书本都被我扔上去之后我才爬上去。我会爬到凹陷的“山洞”里阅读,这种地方掏来掏去容易找到宝书。宝书露出书角我有时会大叫,有时候被几本书参差压着,像五指山上压着大圣的黄旨,要费点儿力才能拉出来。然后趴在山洞里慢慢读。有一次去劳动居然收集到了一整箱的小人书!我们都兴奋的不得了。各种故事的小人书应有尽有,放在手里比手掌大一些,既没有折角也没有缺页。打了“申请报告”之后我们将这些小人书运回姐姐家,常和她换着读。有时想起来气的牙痒痒,为什么会有人舍得把这些好书卖了换钱?而且用了称重贩卖到废品站这种最不体面的方式!又想想是我们及时发现拯救了这批文物的命运又觉自己立了大功。
虽说都是垃圾堆里挑挑拣拣淘来的,但这些东西绝不是废品。有的书七八成新就被拿来卖掉;有的书很有年代感,因为紧压着存放太久,纸页就像被油浸过似的通透着,沾了墨的笔尖写过会打滑;有的书的纸张早已氧化泛黄,像一架曝露在日光底下千年的骷髅,上面布满气隙,怕是轻轻一翻就灰飞烟灭了。
我需要的宝书淘出山之后先放在办公室的桌子上。回家之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干:要拿防雨棚盖好纸板山、磅秤要推回到仓库里、要把狗放出来守夜……但锁门之前我一定不会忘记带走我的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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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有几年,母亲和姨娘一起做起收购废品的生意来。那年头这个生意好做一些,很多垃圾都可以回收:塑料、纸板、书本、橡胶、金属还有大黄(药材)和骨头。
草原牛羊多,人们吃完牛羊肉剩下的骨头也拿来卖掉。我不像三毛一样对羊骨着迷,只是每次收到牛羊的腿骨,母亲就会检查它们的“骨头子”是否还在。骨头细菌比较多,但检查骨头子是一项她必须完成的工作,母亲就弄了一副白手套来,用废铁堆找来的小刀庖丁解牛,像电视机里的法医,又钻又敲地将腿骨从膝处截开。弯折之后看是不是那只有骨头子的腿(牛羊只有两条腿有骨头子,并非四条腿都有)。有时没看到会默默骂一句“啊求”便顺手扔到骨头堆里。若是碰到了中奖的那条腿,她会在没有破烂汉来卖东西时,捥出骨头子用小刀打磨洗净之后带回家送给我。攒齐五个之后教我们玩儿接骨头子的游戏,那个游戏在我小时候都很流行。
骨头子分正反,还有两个侧面,一边是花生,一边是马桶。依照第一次洒落时骨头子正面向上的个数来确定玩家的扔法儿和接法儿。可惜我自小不喜姑娘们的游戏,再加上手拙,始终没有姐姐玩儿的好。那些规则如今早已淡忘,但几颗骨头子还在我的抽屉里收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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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去麦田玩儿,我自己跑到小河中间捞石头抓蝌蚪,中途听见父亲叫我的名字,我回头逆光看他,见他手里提着一只细长又弯曲的东西,隐隐看见那东西在他手里动着。他喊:“快看!爸爸抓了一条蛇。”我当时太专一,在河里边玩儿够了才对这条小蛇感兴趣起来。跑过去问他:“蛇呢?蛇呢?”
“在包里,自己去看。”
我在背包旁边打转,不敢自己打开,到家时父亲才把这条“小蛇”拿给我看,那是一支死透了的树根!两个小指一般粗,弯弯曲曲盘着,两头因为干燥有了裂口,很有艺术感。我就拿它放在家里一株大植物上和自然课做的蚂蚁模型摆成一出“大蛇捕食”的场景。这种“艺术品”家里不时会出现,但是谁能想到这些宝贝都是我们拾荒捡回来的呢?
路上拾来一条韧性很强的竹条,拿回家父亲绑了一个弓箭给我;书山里挖出来镀了金的各国风景图片插在我的相册里;废品站里淘到的玩具书本也都好好保存;骑行路上捡了卡车丢弃的西瓜来解渴;河边背回来的石头会摆在我的书架上;捡来的花盆种了绿萝枝叶繁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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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猛然想起曾有学校里的坏男生向我吐口水骂我是收破烂的脏女孩儿,我不胆怯,也丝毫不觉得羞耻,翻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心里定位自己是“垃圾堆里的文明人”,而他是“文明世界的垃圾人”。之后我仍旧会在太阳晒着的纸板堆里睡觉,去书山淘宝书,捡到六角的螺帽还是很开心,抱回家的宝贝还会打理存放……
在成长的某一个阶段也曾羞于谈起家里的“事业”,但后来废品站关了门,这个“聚宝盆”上建起了高高的烟囱。我们搬进城镇后,家里就很少再填新的文物了。
回忆起来,那高高的垃圾堆是我的兔子洞,我掉进去走了几年出来成了一个大女孩。新世纪的街道垃圾很多,但宝藏很少,低了头认真寻找一圈也没什么好捡的了,但这个拾荒梦没有完结,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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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该如何让这不会完结的故事结尾,就让我这个听故事的人掠夺过三毛女士《拾荒梦》的结尾来做我的终章吧。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到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致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