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第七天》
先后读了余华先生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在细雨中呼唤》《第七天》。每一本书都让我感触很深,余华先生似乎有一种魔力,他的文字让人一直有种向下读的冲动,不知不觉就会有些上瘾。每本书中都有一些关于人性的描写,从书中仿佛能看到现在社会中很多人的影子,有感动,有悲伤,有唏嘘……
相比于其他几本小说来说,《第七天》这本小说是挺荒谬的一本书,,在读的过程中很多次的场景都让我觉得不可思议,读完之后,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杨立彪对杨飞深沉的爱。
杨飞并不是杨立彪的亲生孩子,但是杨立彪却为了杨飞放弃了婚姻,选择一辈子不结婚,他对杨飞比亲生孩子还要亲,他觉得拥有杨飞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他也犹豫过,纠结过,但是他放不下杨飞,当他把杨飞遗弃在福利院附近后,他感到痛苦,他不顾一切地回去找杨飞。在火车轨道上捡到杨飞时,杨立彪才25岁,杨飞的到来让他过早地体验到了做父亲的感觉,他为杨飞织毛衣,为杨飞换洗尿布,他并不觉得这个小孩子拖累了他,反而因为自己有这么一个聪明的孩子感到自豪。在我看来,杨立彪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他当初抛弃了杨飞,他可能会有一段幸福的婚姻,他会有自己的孩子,会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做,这时候他,有杨飞在他身边,他就感到是最幸福满足的了。
这本书的很多场景都让我感到很揪心,在杨飞的生母找到杨飞并与他相认的时候,面对着杨飞生母声泪俱下地说“你为我儿子牺牲了太多太多”杨立彪的反应是看着杨飞说“他也是我的儿子”。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在一起生活那么久,已经是彼此最重要的人。
在杨飞死去后在寻找父亲的途中,他知道了那个在殡仪馆侯烧大厅里身穿蓝色衣服戴着白手套的人,那个脸上只有骨头没有皮肉的人,那个声音疲惫而又忧伤的人,就是他的父亲,这是在我读的过程中也一直没有想到的。他的父亲一直在等待着他,不论是在活着,还是死去的时候,心中最挂念的依然是自己的儿子杨飞,他真的是把一生的爱都给了杨飞。
“我嘿嘿笑了,他也嘿嘿笑了,然后他平静地对我说,我不怕死,一点也不怕,我怕的是再也见不到你”这句话说的人心里泛酸,这是父亲在知道自己得了癌症怕拖累杨飞临离家出走前对杨飞说的话。一个人可以不害怕死亡,却害怕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确实,如果在这个世界上再也见不到自己最亲最爱最在乎的人,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在这本书中我还读到了绝望,小女孩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已经不在世间,而一直坐在废墟上等爸爸妈妈,女孩和自己男朋友一次又一次地错过,这本书仿佛一个巨大的网,一点一点地把前后编织在一起,人与人之间的错过,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人与人之间的不断遇见,每多读一页,每多读一个事件,都给你一种“原来是这样啊”的感觉,不得不佩服余华先生的文笔。
读完之后 更多的是我希望能够更珍惜眼前的生活,珍惜眼前的人,珍惜眼前的事物,更好地过好自己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