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从杭州赶来成都,发车前一天才告诉我。那天周二,周三晚上她和姐姐带着我那不到两岁的小外甥就来了。老来得子的妈妈如今已年近花甲,却还是一副说走就走的样子,采了清明茶就直奔成都,说是就来看看我。
从得到消息那天,到今天周日,三四天时间短得就像昨晚做的一个梦。可“梦里”的有些片段,却没有随着今早的晨曦,消失在记忆深处。我是第二天才发现老妈又老了,他随我去逛宽窄巷子和锦里时,每每遇到卖熊猫布偶的店或者其他新奇的铺面,总是驻足观望,待我回头看她,她就用力笑笑看着摊上卖的东西。我知道她想买,想吃,像我小时候跟她一起去赶集一样,看见新奇的玩意儿总要用力扯扯妈妈的衣服。在锦江剧院边上,有一家老字号的店,卖麻辣兔头,腊肠那些。老妈看的眼馋,停下脚步看着前面排队的食客,又看看走在前面的我,有点眼巴巴的意思。她胸前的包包里有钱,可她不敢去买,像极了小时候手里攥着钱却又非要拉着爸妈一起去买东西的我们。
我知道,是妈妈老了,言行变得幼稚起来的时候,也是她一腔孤勇灯尽油枯之时,那个走南闯北,活得像个汉子的妈妈,如今真的快要走不动了。昨晚和同学一起回寝室,路上她不解地问我:
“你妈她们大老远跑来就是为了看你一下?”
“对啊,因为她想在自己能走得动的时候,尽量完成一些愿望。她也知道,虽说母子一场,可今后能在一起的时间已经很少了。不是有人说,人生不在于达成多少成就,而在于避免多少遗憾嘛。这些她心里都清楚的。”
来成都第二天,我把她们带来学校附近住下,请了几个朋友凑了一桌饭,席间谈到未来我去哪儿发展,朋友豪气地说就在成都嘛,大家都在这里。老妈眼神忽闪了一下,紧忙说了一句:“反正到哪儿都甩不掉我这个包袱哈哈”。我知道,老妈心里的隐忧,她总怕我以后不孝顺,她就我这一个儿子。
其实日后去哪儿这个问题,我早早有了自己的想法,曾读到过一句话:其实故乡,是我们父辈流浪的终点啊……听起来好刺耳,却又像是在暗示我,故乡是我流浪的起点,不是吗?我这些年对故乡,对家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情怀,我几乎从来不想家,像个野孩子,所以我觉得郑州,杭州,成都这些不过都是我人生的一个个站点而已,我可能还要去不同的城市,有一天我的心跳不动了,我也就不想那么多了,我要不停地走啊。
很有感触的是最近三刷的一本书《小王子》,求学生涯的每个阶段都读了一遍,这次是英文版的,更特别的是在一个阅读训练营跟数百人之众一起,每天按照计划定量去阅读。不知不觉地15天就过去了,故事完结那天,群里的老师估计大家谈谈感想。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故事好荒诞,有的回应那是你童心不在了,有的问小王子最后是不是死了,有的答小王子永远不会死……我没有参与讨论,因为三刷的我早已经不想去研究这些了,当我们批判别人失去童心,变成大人的较真思维时,自己也已经不像个孩子了。可是做个孩子或者大人,真的有低下优劣之分吗?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老师布置的作业,那时初中;第二次读,是自己心血来潮,看到《小王子》电影上映,那时高中;这一次,是大家带着我一起读,现在大学。如今我更享受的是跟着小王子的脚步,去拜访那些星球,去遇见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们,我们不批评酒鬼,不讽刺爱现的人,不讨厌自以为是的地理学家,不揶揄唯利是图的商人,因为小王子可能并不会想那么多,我认为的人生最重要还是体验,我深刻地觉得我的意识寄居这躯壳短短几十年,唯有不断做各种尝试,有了各种体验,才没有辜负这身健全的皮囊。
今早突然读到国社新华社的一篇文章《叙利亚,一个被战争蹂躏了七年的国家》,心里又是另外一番滋味。每每谈及人生,思考生命的意义,我们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说辞,试图以此改变别人的价值观,可是当生命放在大环境里的时候,我们往往就不会去思考人生的意义了,因为命如草芥,人似蝼蚁,轰然一炬,万物不存。所以,当你还有机会思考人生意义的时候,一定要珍惜生命。从《小王子》开篇我就一直在等,等一句特别喜欢的话,"You understand... it is too far. I cannot carry this body with me. It is too heavy."肉体太重,最后,我只想带上灵魂,轻装前行。
我们谁不是穷尽一生,都在流浪?但我希望你能最后的落脚点,是你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