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浅议(二)
——自力救济
作者:奉法如天
2023年3月10日
前文中我们谈到了借钱母亲无力还钱时,其儿子挥刀伤人之事,这让我想起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都是在发生事情造成后果之后,人们才会求助于法律。当有些事情还没有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之时,比如你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有没有办法可以阻止它的发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减少损失呢?在我们的法律规定中,虽然也规定了一些自力救济的方法,比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等。
但是,这些方法规定极为粗放,人们也不知道当情况发生时的处理方法,更多的人选择了忍让和息事宁人的方法。即使是实施行为的人已经触犯了法律,人们也很少使用正当防卫的方式以阻止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况且法律对实施正当防卫又有一系列实施的限制性规定等等,这无疑给一些实施不法行为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他们侥幸地认为,只要他们口中有正当的理由,无论他们在实施这种行为的过程中使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别人都无权干涉,或者说事出有因。
人们正是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引下,当有人打着合法的旗号做着违法的事情时,便没有了可以保护受害人的方法。就像在《底线》里那位母亲一样,明明报了警,警察也到了现场,当看到这群讨债人口口声声以要债为借口时,这群前来防止事态扩大的执法人员也无计可施。
如果在这个时候,执法人员能够依据法律,对这群前来讨债的人作出警告,并且告知他们这种行为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然后再告诉他应当怎样的行为时,那么,悲剧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但是,这些前来帮助解决问题的执法人员,非便但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面让前来讨债的人更加有恃无恐,因为他们亲眼看到即使是警察来了,也没有对他们怎样,这更让这群讨债的人得寸进尺。在这种情况之下,母亲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受尽这群讨债人的折磨,继续忍气吞声,而且还要不断忍受这种不间断的骚扰而无计可施;另外一种是对这种没经允许闯入自己家中的实施自力救济行为。当生命或者身体受到威胁之时,可以作出正当防卫行为。
有人说,如果都这样做会不会造成社会混乱,这不是在鼓励以不法对非法吗?从表面上看,好像是这样的。但是,如果每一个公民都能对违法的人敢于仗义执言,那么,在执法人员没有能力顾及的空白地带,这种违法的事情也可能就会减少。有句话说得好:“坏人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为好人无所作为”。
人们生活中的事情瞬息万变,警察又都是在发生了结果之后才会立案侦查,这样在立案之前这段空白的时间段,正是受害人被侵害的关键时刻,而法律又不能惩罚没有发生行为结果的人,当有了行为结果的时候,往往已经是侵害实施完成的时候,这个时候即使是立案调查,也不能让受害人恢复到受害前的状态,这真的让人无可奈何。
有鉴于此,我们以为,适当的自力救济行为,可以弥补执法人员未进入执法程序前的空白,同时,还可以警告不法分子,他们对别人实施侵害行为之时,很可能也正是自己面临着被侵害的危险,这样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却可以有效地震慑更大的不法行为的发生。
写于: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