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故事发生在70年代。那是一个有游走乡下的“艺人”的年代;有各种被欺负的“小孩”;有各种新奇的录音机,卡带;有各种充满故事的小镇;有最原始美好的爱情;那时候“大学”就是铁饭碗;那时候的少男少女不谈爱情;那时候没钱和苦难就是他们的生活;那时候上铺睡着二个人,下铺二个人,房间面积就是一张床的大小。
那时候,你说单纯?确实!单纯!
单纯在于,文文诺诺的她偏偏在这个桃花朵朵开的季节选择留在了那里。
那是一个小城,一个盛产故事的小城。一条能撑船的小江横跨整个小镇,河边有人洗破衣,也有人洗青菜,也有人就是去那里站站,吹吹风,看看江水。
她就是那个喜欢在江边站站,吹风看江水的那个。江水潺潺,船夫一声吆喝,河边的姑娘都在笑,小孩都在闹!
她身高不高,平时话很少,出门总爱一袭白裙,裙上带着淡淡的青花的那种。听玩耍的调皮小孩说她住在一间开满花草的小屋里,花草是她的杰作,小屋进门有一个桌砚,桌砚旁边是一面挂满字的墙,整个房间弥漫着水墨味。有人说她很喜欢这个味道。
有人说她住那里很久了,也有人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在,也有人说她前几天才住过来。
今天的她,打扮的稍显老熟,与平时的她格格不搭。她站在小江边,眼睛紧紧的盯着一处看,眼睛中布满血丝,吹着风缘故,好像有什么进了眼睛,眼角湿了。
几天之后,她走了,好像什么都没有带走。只是桌上留着一行正楷:小城,再见!
或许她真的在这里住了很久很久吧,久到没人认识她。她离开第五天,江边那刻开着柳絮的柳树倒下了,那些花草也被房屋碎片埋没了,江里的水变得浑浊,鱼儿都没法呼吸了,玩耍的小孩都不知道去哪里了,江二岸没有一户人家。
下雨了,江水更加糊了。一张书写“拆”的红色的告示染红了整个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