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事和塞林格的破碎故事之心没有半点关系,只是一点破碎故事。但是,爱是想碰触又收回手,这点我同意。但是我要说的和小说没关系,更和爱情没关系。
好了,现在,每天出门是最痛苦的一件事,出门意味着冰冷的内衣,太紧的牛仔裤,而在家意味着,温暖的床铺,醉酒的布考斯基,英国潮湿的雨季?或许。密西西比炽热的太阳,很多男人来自美国南方,密西西比,太阳,种植园,有农夫的手的男人。
我从北京回到成都,我忘记为什么要去那了,我讨厌旅行,但是喜欢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忘了是哪个伟大的作家说的,所有写作者写的都是他们自己。又有一个伟大的作者说,每一个写作者都应该少谈论自己。我不懂艺术,我对一切充满偏见,对一切漂亮姑娘充满爱意。我崇拜布考斯基,哪怕他是一个该死的酒鬼,混蛋,大男子主义,同性恋歧视者,甚至可能是强奸犯,鸡奸者,随便什么东西都敢操的人。但他不是一个骗子,小偷,他喝不醉,甚至会写诗。甚至会为女人写诗。
我一直想做一个博闻强记,会讲故事的人,输出比输入多的人。我想我可能是一个哑弹吧,看了很多书一个故事也写不出来。我去泡酒吧,认识很多人,留下联系方式,再也不联系。每个人都有故事,而我一个都没记下来。
我对该死的酒鬼总是有不可救药的同情,尤其是还有点聪明的酒鬼,布考斯基,无耻之徒里的lip,酒吧里喝多了却不骚扰别人的酒鬼,喝吧,醉了,倒头就睡,或者吐一整夜。
我知道吐一整夜的滋味。
我想我还是好好学习,找一个好工作,蓝领白领还是无领。我不在乎,我最想做农夫,而我现在要读到博士。Doctor,念起来很好听。然后我去工作,看起来为社会做贡献,有成就感,与人建立关系,参加饭局酒局,听领导训话,努力跟上政府部门的思维。参与制定规则,每个人都有规则,每件事都有规则,而我要参与其中,我是规则下的零部件。
破碎故事之心啊,我想到,应该有两个主人公。
The heart of broken story,为什么不是The story of broken heart.
没有人死于心碎,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