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女儿放学后非常饿,然后带她去麦当劳买吃的,到那里后,她先是将英语第一单元的reading部分背熟了才去买汉堡。
今天晚上回来要背诵《孙权劝学》的注释部分,我提她背,一会儿就全部背好了。
她背书过程中,我想起了自己的初中时光,那时我也很喜欢背书,尤其是古文,文言文的一点点功底应该都是那时打下的。
这就是基本功,只有将课本上的知识背熟了,才有可能将文言文的功底打扎实,要不然以后高中的也学不好,以后也看不懂古文。
感觉老师的要求完全正确,该背书时就背书,千万不能好高骛远。
我初一的语文老师是苏老师,记得几十年前的冬天,苏老师一上课,我总是积极举手发言,有时候甚至是左手擦鼻涕,有手举手发言,那时学习语文的热情非常之高。
这是女儿上学的第四天,忽然觉得自己错过了她以往太多的学习时光,那些时光里,我应该记录一下女儿的成长过程。
也许从现在开始也不是太晚。
女儿最近交了一个朋友,她一直说那个女孩家很有钱,家里有三辆车,豪华别墅什么的。女儿说明天约好了和她一块出去玩。
女儿说如果同学穿得很好看,她穿得很普通,同学瞧不起她怎么办,我说,如果任何一个人因为你的衣着、因为你不够富有而瞧不起你,那么这样的人就可以远离。
就像你现在和你的同学成为朋友,她并不是因为你有钱没钱而选择和你做朋友,你们一定有互相吸引的地方。
女儿认可了我的说法。钱是试金石,比钱更可贵的一定是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