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黎明破晓前》里有一个落魄诗人这样说:
我想跟你做个交易,我不跟你要钱,我想跟你要个词。我拿到了词,然后我写首诗,里面包含这个词。如果你喜欢它喜欢我的诗,如果它为你的生活增添点了什么,你可以随意打赏我。
没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已无数次憧憬过这样的谋生方式,但我不敢说也不敢去做。一个活在现实中的人,是没有办法去履行这样的“诗和远方”的。
即使履行了,也会遭人白眼,被人视为疯子。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看看电影,过把瘾就算了。
诗人不是一种职业,没有人俯首甘为乞丐诗人,没有人真正愿意为诗歌买单,饿死逼死诗人的现象屡见不鲜,诗人几乎被文学家赶出了圈子……就算还有人执着追求诗歌,也只是在小众里孤独,大众的圈子不是不能进,是难得进。
比如说简书大型征文,总要加一句诗歌除外,简书出版也明确的拒绝诗歌。这样的拒绝,泼在诗歌爱好者身上事小,若泼在诗歌头上,故去几千年的李白杜甫就要跳脚咯!很多人是不怕的,因为他们确实死了。
韩寒在《现代诗和诗人为什么还存在》里说:
我的观点一直是现代诗歌和诗人都没有存在的必要的,现代诗这种体裁也是没有意义的。这年头纸挺贵,好好的散文,写在一行里不好吗?古诗的好在于它有格律,格律不是限制,就像车一定要开在指定路线的赛道里一样,才会有观众看,你撒开花了到处乱开,这不就是妨碍交通吗,观众自己瞎开也能开成那样,还要特地去看你瞎开?
这就是为什么发展到现在诗歌越来越沦落的原因。因为它已经不是诗,但诗人还以为自己在写诗。
诗歌以自由开放为上,任何一种“瞎开”都要人会玩,敢玩呀。譬如“乌青体”,“梨花体”,“羊羔体”等体不顾羞的时候,是不是带领大众痛痛快快的玩了一把?就像玩女人一样,拨了衣服,瞧了美色,还嫌这嫌那的……那好,索性来个“下半体”,让所有的意淫去见鬼吧!
时代在变,诗歌也在变,诗人更会变。
尽管荒唐可笑,也不能拒绝它的变法。穷则死,变则通。每一种变法带来的新潮,都是一种创新与变革。当初若不是胡适主张白话诗,有那么多五四新诗人吗?也许还在孔子的“诗三百,一言蔽之,思无邪”里摸爬滚打。
至于诗歌的质量与受众面,时间自然会浪淘沙。带着诗歌的镣铐跳舞多累啊!倒不如脱得干干净净,让诗歌自己解放诗歌。有多少新鲜刺激就来多少,反正诗歌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死而复生。离离原上草,点一把火,烧到了眉毛尖,还可以春风吹又生。
布罗茨基说:一个读诗的人比不读诗的人更难打败。
一定有人在惨遭诗歌的滑铁卢之后,把诗歌当成了人生的信仰,当然也有人将其当成了人生的狗屎。不管是信仰还是狗屎,都不能否认一只独立独行的诗歌狗的存在。诗歌狗一旦嗅着了诗,还是要写的。因为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限制诗歌野蛮生长。
面对如此严峻的诗歌环境,总有人会以沉默,抵抗口水。亦有人坚信:语言命悬一线,但它终将找到传人。更有人信仰:诗歌是一种置于死地而后生,置于死地而后死,置于死地而后快的魂灵。
简书里有许多写诗的人,不是别人的诗人,而是自己的诗人。他们心中有诗,会一字一句的写下诗的本色与尊严,更会给“诗与远方”一个痴心不改的归宿。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爱与迷,我通通交给它,然后它把冰山下的东西拿出来回馈给我,我就收下了。就这么简单,任何加在它身上的附属品都可以做减法,我亦有诗一身轻。别人往上加的重,我轻轻一抛就能解脱。
但是,想做诗人的人哪,请务必先做好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