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二次,那么迫切的需要光芒。
我置身黑暗,不知道伫立了多久,时间被推翻在虚无中,大脑开始空白,一点一滴的仿佛有人在不断抹去我的记忆,我的思想,和我曾经生活过的九十九年。可能我也能意识到一旦这些如今已经破碎的记忆真正的被忘记,我也可能就在死亡的边缘苟延残喘。
不知道从哪里传来声音,周身的黑暗开始流转起来,本来人在黑暗中的感知能力会因为视觉上的模糊导致触觉与听觉都异常敏感,我也就在某个瞬间感觉到了周身黑暗的变化,仿佛抽丝剥茧般的这些黑暗在逐渐从这个世界消失,他们偷偷的撤走了包裹着我的触手,直到一株浅黄色的光芒从世界的一点沿着与我之间的直线距离投射出来,我心里宛如被退去束缚和允许咆哮的海浪一般,瞬间席卷了我的整个身体。
那是种希望。
活下去的希望。
光芒越来越亮,直到我睁开了眼睛。
我明白,我还没有死,我还要继续活下去,熬过圆寂的第一百年。
医疗仪器给生命延迟的时候发出滴滴滴的声音,铿锵有力,像是稍微一妥协一打盹就会葬送一条生命。
我环顾四周,外孙在电脑上敲击着银行卡上的存款,她媳妇一边看手机一边叮嘱她儿子写字的时候姿势一定要摆正,重孙子姓汤,叫汤博。
汤博恰逢在这个时候偏过头来看我,我虽然视线模糊,但是汤博眼里纯真而炙热的光像是能洞穿我年迈而僵硬的思维,透彻的看清他眼睛里的喜悦。我朝他招了招手,他边起身朝我走来,他妈看向我这边说爷爷是不是有什么事,我轻声说,没事就想和孩子说说话。
汤博过来的时候,手上拿了本故事书,封面上是春天的模样,花草还有棕熊,我甚至能看到侧面小字体标注是哪个出版社的。
这很奇怪。
或者说,我的眼睛和我的感受都在帮我筛选我所能接受的一切事物,在生命结束前的最后一段时光里。
淘汰那些对我没意义的事和人。
比如我外孙手上的电脑和她媳妇浓妆艳抹的脸。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可以不用避讳的去看这个世界。因为无论我以什么样的态度方式去窥探它,它所能反馈给我的都是对我来说有意义的。
我招呼汤博从抽屉的最底端拿出一本封面泛黄的笔记本,他递给我的时候眼睛盯着封面上一个六芒星的图标。
“我见过这个图标。”汤博若有所思的说。
“可不敢乱说。”我伸手遮住他的小嘴,然后看着他水汪汪的大眼睛说,“这不是一个好图标,你得忘记它,更不能对别人说起它。”
汤博点点头,乖巧的很。
可是,像是心知肚明一样,我知道他对这个图标的兴趣仿佛被点燃的干草,风越想吹灭他,便让他越加猛烈的燃烧起来。
就像当年的我一样。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图标。那年中考结束,我骑车去西藏,疯子的想法在当时也并没有多少人阻止,爸妈的心思在他们手里的那些钱用来买房还是投资开店之间犹豫不定。爷爷年岁大了不管事,我索性拿了点钱就出发了。
临走的前一晚,我和花瓣去看五月天的演唱会。歌声把表白声盖过去的时候,荧光棒闪烁过的脸庞仿佛把时光禁止,结束的时候,我说,我要去西藏,去一无所知的路上,去冒险去感受。
花瓣,没说话,给了我一个拥抱。
远比想象还要让人觉得困难。在经历种种的时候,会怀疑自己太傻,后来发现只要是喜欢的事都是可以有理由去克服。
我从成都出发,沿着318国道到拉萨,加上中途休息4天,一共23天,路上还有好多纯徒步的。历时60天,整整两月才能到。一路上也会遇到许多对藏族人的信仰,他们偏执而努力,那种毅力像是可以蹦断山石。
十月份在安久拉山下了场大雪,快要封山的时段,人也很少,十一月份路过米拉雪山摔的遍体鳞伤,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上山下山,却并不觉得无聊,因为除去努力攀山的念头,就只有膝盖麻木的疼痛,那种痛楚像是下半身与被积雪吸入地面,每走一步都异常艰难。东达山海拔6008米,手机会偶尔抽风,只能放在肚子上,要在天黑前下山,深夜的山上会把人冻死,当膝盖疼的厉害时候,就会有没办法活下去的念头,真的会因为害怕而哭出来。
而那个六芒星的图标就是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看见的,我靠在雪地上,视线渐渐模糊,我能感觉在生死交替的瞬间,右手搀扶的石块上隐隐散发出热量来,趋于僵硬麻木的身体在这种温热的状态下慢慢恢复了正常。
我看向那面发热的石块,才发现它发着光茫,不算刺眼,但微亮的刚好。你不知道能在绝望的天寒地冻里看到光有多么欣喜若狂。
我仿佛痴迷于那枚光点,它那么奇特,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出现了错觉,我拍了拍脸颊还是有感觉的,我努力移动着位置,然后从怀里掏出手机,当我准备拍下它的时候,手机突然发烫起来,即便在这种寒冷的气温下,我也能瞬间反应到灼烧的疼痛,伴随着啊的一声将手机扔了出去。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手掌被灼烧的触目惊心的疤痕,鲜血淋淋。而当我看向手机的时候,我才觉得与我手掌被烫伤的不可思议相比,我的手机正在雪地里燃烧着火焰,混沌的黑色火焰,猛烈狂热而又决绝果断。
我的手掌隐隐作痛,我搀扶着石块想起身,伤疤触碰到那枚光点的时候,突然不疼了,像变得温和起来的野兽,我看着手掌的伤疤在微光下渐渐复合。
我觉得我一定要在这里疯掉。
而我的手机终究在黑色火焰熄灭的时候化为灰烬,最终什么都没有留下。
直到后来,我从东达山离开,我惶恐害怕又惊奇自己的际遇,究竟是什么样颠覆世界观的存在能让我在随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都蜗居在病床上。我仿佛把自己置身黑暗,无止境的盘旋挣扎,从无数个光怪陆离的梦境里惊醒,每一个梦的边境都被刻上了那枚六芒图标。
我的生活也就这样被那枚图标彻底定格起来。
我三十岁结婚,通过长辈介绍认识的,一年之后有两个孩子,我做着按部就班的工作,朝九晚五的拿着国家给的微薄收入,生活也并没有多困难。
我也没再见过花瓣。
也没梦见过六芒星图标。
可是,很奇怪的错觉,六芒星就在我的周身。
某天下班回家。
媳妇帮我退去领结。
“嗯?什么时候刺青的?”她顿了顿把衣领拉开一点,“六芒星的图案吗?”
仿佛心脏与经脉血肉脱离,重重的坠入深渊。
是啊,这么多年,还是在一起,一直都在一起。
又或者,我从来都没离开过。
生与死的关系,就是你与我的关系吧。
花瓣呢,五月天演唱会高台塌陷,花瓣在那个时候就被染红了,东达山顶上被风雪盖过一层又一层的尸体,永远的温热着那枚六芒星,愈来愈趋于深处,更深处。
我合上笔记本,看着眼前开始模糊不清的汤博,颈脖处六芒星刺青的火热终究没能再一次把我从沉睡中叫醒。
汤博看了看他的父母,偏头又看了看墙上的时钟。
那枚时钟的秒针从十八跳到十七,然后是十六,十五……
我的这一生,到底还是涣散了虚妄。
日光从窗外倾泻,如同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