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篇名为《女神赫敏在地铁丢了书,整个伦敦都读疯了......》的文章在微博、朋友圈疯狂转载。文章中英国女演员艾玛•沃特森(Emma Watson)(没错,就是电影版《哈利.波特》中赫敏的扮演者)最近发了条推文(美国微博),说自己正在读的100本书“丢”了。推文中还说到:“今天我在伦敦地铁里藏了很多本《Mom & Me & Mon》(书名),就看你们明天能不能找到啦。”其实,这是艾玛•沃特森精心设计的一个读书活动,希望大家利用通勤的时间读会儿书,为了激起大家的读书欲望,她就把书籍藏在了地铁里,还在书中附上亲自手写的纸条,让大家像玩游戏般自己去寻找。
看完这条新闻,在心中为沃特森怒点32赞,并感叹歪果仁真会玩后,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但我还是图样图森跑,大大忽略了我国人民精益求精、永不止步的“互联网+山寨”精神。没过几天,微博上便出现了黄晓明教主在北京地铁“扔书”的消息,原来黄晓明、徐静蕾等人在微博上发起了“中国版丢书大作战”运动。随后张静初、董子健等艺人及多位作家相继响应该活动,在微博上 Po 出自己丢书的照片,据称有10000 本书丢在北京、上海、广州的地铁、航班和顺风车里。
其实,两个活动不同的名称就是对其最好的评价,中国版叫“丢书大作战”,何为“丢”,就是一个短暂的行为和动作,其乐趣就在于实施行为那一瞬间的快感和满足,而不是追求长远的目的,说白了就是“我丢了,你随意”。英国版叫“藏书行动”,何为藏,就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其乐趣不仅在于实施者“藏”的行为,更在于对他人“寻找”行为的期待,这是一个互动和多方参与的过程,一字之差就体现出双方的出发点和诚意不同。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需要尊重的。对于一本书来说,最大的幸福是找到喜欢它的人,而不是扔在公共场所最终被当做废品处理。漫无目的的撒网“丢书”,跟发小广告没什么区别。与其将书扔在地铁上“自生自灭”,还不如跟地铁部门商量,在地铁站支个摊,采用会员注册、扫描送书等方式,把书送给真正需要的人。
两个活动不同的产生背景注定了两者之间的效果判若云泥。“赫敏藏书”的发起人艾玛•沃特森不仅本身就是一个读书爱好者,还在今年成立了一个妇女权益读书会,所以当她采用“藏书”的方式激励大家参与阅读的时候,我们不会感到突兀。
同时,这次“藏书活动”也是她联合Books On The Underground(一个英国读书组织)共同发起的。Books On The Underground的创始人霍莉.贝尔顿四年来自己已经在伦敦地铁上分享了2000多本书。正所谓“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伦敦地铁藏书活动之所以能够延续和发展,离不开成熟稳定的阅读环境,更少不了主人公霍莉.贝尔顿四年如一日的培育与坚持。
反观“中国版丢书大作战”,颇有“淮南为橘、淮北为枳”之感,忽视环境因素与实际情况的盲目效仿只能是东施效颦。记得韩剧《来自星星的你》第一集中有这样一个桥段,主人公千颂伊让助理买来一杯咖啡却不喝,只是拿着拍了几张自拍后就扔掉了,而中国明星在地铁上“丢书”的摆拍照片让我有同样的感觉。人的信任感和认同感是需要时间的检验和培养的,明星的自带光环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一个平时不读书或者很少读书的明星很难吸引到真正想读书的人。
中国版丢书大作战是一家文化公司发起的,与其说这是一场助力全民阅读的公益活动,不如说是一场比较成功的商业炒作,大家都觉得这种形式很新颖、很好玩,但是提升阅读兴趣,培养阅读习惯绝对不是一个“好玩”的过程,阅读是一个沉淀的过程,需要静下心来。一个人会不会阅读,喜不喜欢阅读不在于外部环境和形式,而在于内心的需要和渴望。相由心生,由内而外产生的行为才是值得尊重的。
不可否认,当代世界是西方文化引导的时代,随着世界范围内各文明的融合,文化行为的趋同性越来越明显,最直观的例子就是很多文化行为在某国获得成功后,会直接原汁原味的被copy至另外一个国家。在中国,从圣诞节到复活节再到万圣节,虽然我们没有宗教信仰,但是外国节我们一个不落的跟着过,原因就是好玩、新奇、有商机,但是如果只是为了“好玩”,其结果往往是“好无聊”。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去年在北京三里屯、国贸的“斯巴达战士送沙拉”真人秀。当时,三里屯某食品店雇用数十名歪果仁化身“斯巴达勇士”送沙拉,朝阳公安接“群众举报”后依法予以制止,之后朋友圈又出现另一则对比新闻,即电影《斯巴达勇士》在英国伦敦地铁上演真人秀宣传,而北京此次营销活动正是借鉴伦敦的宣传模式,于是有人不仅慨叹:为什么在国外可以的在中国不行?并且引发了不小的争论。而“中国版丢书大作战”又是对“伦敦藏书活动”的大翻版。
记得《少林足球》中星爷有这么一句话“球不是这么踢滴”,我想要在目前的中国推动全民阅读,书也不是这么读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