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我们学习了投资相关资产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本节我们继续学另一个交易性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放进这个科目里的资产一般都是各种债券,比如茅台2013年的年报显示茅台持有5000万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收益该如何计算呢?
根据权责发生制,所持债券每年按照约定利率该收的利息将直接放进利润表的“投资收益”科目里。这里要注意的是:是该收的利息,而不是收到的利息,即使对方还没有付这笔利息,都不影响上市公司将这笔利息计入利润表。
有人会问,但是这笔利息并没有真正收到啊,怎么能算是利润呢?至于是否拿到现金,只是记在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科目还是“货币资金”科目的区别。
但是,债券并不都是按照面值卖的,100元面值的债券,有些需要120元才能买到,有些只需要70-80块钱就能够买到。极端情况是零息债券--100元的债券,5年还本,没有利息,但是现在70元就可以买到。那么投资收益又该怎么计算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财务人员发明了摊余成本概念,将债券持有过程中获取的两部分收益(买价与面值差、利息收入)分摊到每一年,计算当期收益和剩余成本。
具体的计算公式还挺复杂的,我个人觉得没太大必要去花精力搞懂它,大概知道这么个意思就可以了。就好比,我们不清楚酱油的配方,但依然不影响我们炒菜放酱油一样。
我们只需要警惕以下三种情况即可:
1)进行大额减值
如果有证据表明所持有的债券发生减值时,对其计提减值是出于一种谨慎的态度。但也有可能是公司在之前就虚构了收入和利润,再通过减值来进行“毁尸灭迹”。
2)减值的转回
对以往减值的转回,有可能是企业真的误判了形势,也有可能是企业对利润表的操纵。
3)重分类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节内容)相互重分类。所谓“事反必妖”,任何会计政策的改变,都必须高度重视,需要思考改变是否合理,改变后对上市公司当期产生哪些影响,对以后产生哪些影响。
以上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全部内容,下一节我们来学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