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见方知有。
世上的人,千千万万个,他们像天上飘浮的云彩,你不要去追求。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像彩虹般徇烂的人,当你遇见了,你就知道了。
在《卡罗尔》这本书中,有这样的一个描写,让我印象深刻:她们的眼睛同时交会,特芮丝从她正在打开的盒子抬头往上看,那个女人正好转过头来,直接看着特芮丝。
她高挑美丽,修长的身子优雅地穿着一件毛外套,一只手插在腰上。她的眼睛是灰色的,令特芮丝目不转睛。
特芮丝,在那一刻遇到了一个像彩虹般徇烂的人。斯人若彩虹,遇见方知有。
今天,我,大宝,强哥,我们和往常一样,在群里聊天。强哥突然说了这样的一句话:“遇到你们之后,眼睛都会发光。
我相信他的感受,因为我也有同样的感受,遇见你们之后,我的眼睛里也会发光。
斯人若彩虹,遇见方知有。你们俩的确都像彩虹般徇烂。一个贴心温暖,一个神气十足。
强哥说:我们上辈子,一定是特别好的朋友。所以,这辈子才又遇见了。
有时候,我想到我们三个人,我也觉得很神奇。本来是毫无关联的三个人,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成为了好朋友。
注定要遇见的人,一定会相遇的。尽管大宝生活在我从未触及过的北方,尽管强哥生活在我从未触及过的城市。
我们在群里,谈人生,谈梦想,谈自由,谈结婚,谈社会,谈新闻。我们什么都谈,只是不谈恋爱而已。默契又锲合,深入又愉快。
大宝是这样子的:
她原来有一年不开心的日子,思想绝望到尽头,之后自己想开了,才走了出来。她原来离死亡很近,从小到大,经历了两次溺水。
她原来生活在一个三面都是海的城市,竟然不会游泳。她原来自学了两年韩语。她原来家里有几百本新书,比我更疯狂。
她原来和我一样,看书看的废寝忘食,爱书爱的不能自拔。她原来减肥过,成功过。她原来爱猫,朋友圈里好多猫、
她原来的网名,竟然叫小太阳。她原来喜欢画画。她原来读高中的时候,就自己写过小说。
她原来开心的事儿,不只看书,看猫,还有看电影。
她原来的目标,这么美,这么好。
强哥是这样子的:
他原来大学刚毕业,现在正第一份工作呢。他原来从小就做饭,跟家人做饭。
他原来追一个女孩子,拼尽全力也没有追到。他原来写了很多情书,这么矫情。
他原来爱好摄影,写作。他原来是个典型的文艺男青年。他原来和我一样,是一个直率坦白的人。
他原来骨子里是一个骄傲的人。他原来是一个重视友情,看中兄弟的人。
他原来是一个在群里,会发很多很萌的动画表情的人。他原来是一个喜欢吃玉米的人。
他原来是一个有很多想法的人。他原来是一个在纸上会做很多笔记的人。
斯人若彩虹,遇见方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