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你去哪了?”
“去天山了。”
我在一家旅社当沙发客,睡至朦胧时,听见有人到访。
“你真去了!怎么样?”这声音是前台小哥的,估计因为熬夜,声音有些哑。
“不知人间日月,一个原始时空…..”来人声音很雄厚,压的很低还能听的清楚。
“讲来听听。”
“刚好我带了瓶酒,咱边喝边聊”
不一会,传来一股酒香,杯盏交叠的声音。
“我啊,在城市里算一个流浪汉了,可在天山就不一样,那里都是大自然,人人都是流浪汉,有再大的屋子也是。我们会在山里,草原,戈壁,森林里穿梭,没有谁会长时间的固定在一个地方,一段时间要么只身一人,要么成群结队的迁徙。”
“为什么要迁徙?为了生计吗?”
“不不不,那是他们的性格,不喜欢一眼望到头。我跟着几户人家迁徙过,有一户大多是老人和孩子,他们赶了一群羊,每天白花花的羊群向南移动着,其中夹杂几个黑点,是我们在骑马。老人很健硕,上下马呼呼生风,阿叔骑马比我好,羊跑偏了,就策马追它,逼它回队伍里。刚开始我怎么都掌握不了那个度,要么马不听话,要么跑太快惊着了羊,后来慢慢就好了。
天刚亮我们起身,早饭不讲究,都是晚上剩下的食物,放羊出圈,在天山走很久才能换一种风景,太阳和天色到是每刻都在变化,一朵云走着走着就不认识了。午饭会搭柴生火好好做,我们饥肠辘辘等饭好,马和羊自在的很,漫山遍野的都是粮食,张嘴就啃。下午人容易疲倦,我们边赶路边轮着唱歌,他们唱民歌,我唱些过时的流行歌,我唱的歌在辽阔的草原和群山间很奇怪,靡靡之音却催人泪下。天擦黑我们停下,汉子们搭帐篷,女人们生火做饭,夜里很冷,帐篷外风声呼啸,我们和衣而卧,走了一天,很快就睡着了。”
“你怎么和他们交流?”
“很少交流,他们之间也是。该知道的都知道,知道往哪个方向走;知道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停;知道饿了该吃饭,渴了要喝水;知道羊群马匹和帐篷的数量,这就够了,走在天大地大的时空里,语言都是匮乏的。”
“恩…”
“刚到天山,我寄住过一户人家。”来人接着说,“他家有大片的棉花地,一望无际,白网一样拉到天边,我跟着太阳走从东边走到西边,天就黑了,这一路上光影渐移,天大地大就我一人,那种自由感让我不可抑制的高声歌唱,唱累了,就装作醉汉发酒疯,歪歪扭扭的行路。天黑了,我躺在棉花堆里,虫声寂寂。远山露出黑峻的轮廓,闭上眼睛就到了那里….第二天,我偷骑了主人的摩托,载着大黑,一路飙到了山角下,找一块阴凉歇着,我给他讲了好多心里话,他竖着耳朵一副听懂的神情。回程夕阳西下,我慢悠悠的驶着摩托,大黑跟在后面晃着腿跑….”
“哈哈哈….大黑是条狗。”
“你以为呢!在天山,人和动物哪分那么清,说起话一样掏心掏肺。那天我就对大黑讲了一个姑娘。”
“姑娘?”
“寺庙朝拜时遇见她的,她对着真主喃喃自语,很虔诚。她朝拜时间太久了,我禁不住从侧面打量了一下,只见她脸涨得通红,满眼含泪,低头时泪珠一颗颗掉下。看见我看她,立马转过脸离开了。她妆容艳丽,神态憔悴,颇有风尘。可是就是这样一张红尘中的面孔挂满眼泪远比清透的面孔更让人动容。是谁让这姑娘伤心呢,他真是个混蛋。后来,我住到她们楼上,一整个夏天都在那里,常给楼下送水果,也会花钱和她睡觉,我们语言不通,也聊天,聊着聊着她就伏在我肩头睡着了,她不算年轻了,皮肤有些松弛,睡着时嘴角微微向下,有点哭相。我不曾问过她的伤心事,我不是让她在真主面前哭的人,所以渡不了她。秋天迁徙时,我们告别了。”
“你走了?”
“走了。”
“再无音讯?”
“再无音讯,我随着巴图尔一家迁徙去了森林,她依然在那个矮矮的2层楼里。”
许久都没有说话声,我闻到了烟味。
“你见过阿初吗?”前台小哥低声问道,“你走后没多久,她也消失了。”
“……”来人迟疑一会,似乎嘬了几口烟“我和巴图尔一家住在森林里,秋天的时候,邮递员送来一封信,只有一句话,‘在日落成等我’,是阿初写的。
三天后,我到了落日城,阿初在城门口摆摊,和好多流浪汉坐在一起,晒的黑兮兮。她卖些从城里带的小东西,笔啊、本子啊什么的,正低头整理着。
‘牛皮本怎么卖?’我蹲下问她。
‘3元’,她边说边抬头。看到我露出了复杂的神色,为什么说复杂呢,我在里面看见了错愕、惊喜、期待还有委屈。这神色转瞬即逝,立即冲我温柔的笑了。
‘我走坏了5双鞋子,遇到过3个骗子,搭过27辆卡车,换过32家旅店,以为到不了这里了,可我还是来了,见到你真好。’
我们一起摆摊,她轻轻靠在我身上。我是想抱她的,可手臂就麻木了。
她住在镇子东头的招待所里,屋子很破,布置有家的感觉,脏兮兮的床头柜上铺着蓝格子方巾,和一束雏菊。衣服整整齐齐的叠放在椅子上,床头落着几本书,最上头的那本我见过很多次,这次更破旧了。她拉开窗帘,窗沿上有几瓶酒,她倒了两杯塑料壶的,是桂花酒。阿初说,现在家乡的街道都是桂花味。
阿初坐在床上,我坐在屋角凳子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夜色浓了,日落城的居民涌上开始空地载歌载舞。我问她去吗,她摇摇头,说累了,只想和我安静的待在一起。于是我们躺在床上,外面歌舞喧闹,她小声说起之前的日子。我本不是喜欢回忆过去的人,记性也不太好,她说的很多事情都记不住了。我实话实说了。
‘你本来记性就不好,我知道。’
‘原来你知道。’
‘这件事情你都记不住…….’
‘生性凉薄。’
喧嚣声渐渐淡了,我开始闻到一些味道。起初是肚子里的桂花酒味,慢慢闻到南山的银杏林味、雨后的苔藓味、发霉的书籍味、长途汽车的汽油味、小旅馆的汗水味、暴雨泡濃的城市味、二手唱片店的胶片味、冒热气的咖啡渣味…….整个夜晚都沉寂时,我鼻子全是各种味道,又潮又呛,呛得我流下眼泪。麻木的手臂突然清醒,我拉住阿初的手,拥她在怀。
她的声音很好听,像鸽子在叫。
天要亮时,她摸着我的眼睛说,你哪里生性凉薄呢?
可我的确生性凉薄,第二天就动身回森林,没着急的事情,就是想走,心中有只野马叫嚣的要跑回森林,跑离她,跑离那些散发气味的回忆。阿初没留我,送我到城口,说有空来看她。她很平静,我有些生气,气她好像对我这混蛋的做法全然不觉。我也害怕,怕回忆起的那些生活。
我浑身疤痕,皮肤又黑又粗,胡茬结满了脸,不适应在柔软的床上入睡了。”
酒杯碰撞。
“再见她,已是一个多月后,陪她练摊,卖出了3把牛角梳和一只旧军包。旁边练摊的汉子挺照顾她,看我时怒气冲冲。我没理他,自顾自的坐在一旁咬麦秆。
朗月初上,我们收摊数钱,一共43块3毛钱,阿初整好票子放到粗布包里。
‘够用吗?’我问。
‘够的。’她坐在草堆上,长裙刚好把脚踝盖住,神情飘向远处的天山。‘天山真美。’她静静的发呆。‘你住的地方在天山哪里呢?’
我指着天山的西北角,‘那有片森林’。阿初顺着我的指尖远眺。
‘看不清楚,想必很美吧。’
‘是的,深邃时阴森无比,鲜亮时恍如童话。’
‘住了多久?’
‘这次挺久,快半年了,不过快离开了吧。’
阿初沉默了一会,‘给我讲讲天山吧,我对它的印象仅限于日落城。’
于是,我开始讲,讲雪山,雪山上面是天池,池里莲花开到100年会变成美丽的少女;讲雪山下面的草原,连开几天车都望不到尽头,天很低,像水中的倒影;讲草原连接的森林,里面的生物太多了,雪豹、紫貂、棕熊、河狸、旱獭、雪兔、猞猁、雷鸟、雪鸡,还有叫不上名字的;讲森林被大河环绕着,金灿灿,绿油油;讲汉子们斗殴,姑娘们跳舞,孩子都能在马背上疾驰;讲披星戴月的赶路,在棉花堆中睡着的酣甜……
我讲的兴致勃勃,就像我现在对你讲一样。阿初起初兴奋后面慢慢神色黯淡。可我残忍的嘴就是闭不住,我甚至讲到主前哭泣的姑娘,讲她令人纠葛的神色。
终于阿初把头埋在裙子里,说困了,要回去。
我背她回旅店,肩头湿热了。我蹭蹭她的头,给她唱歌听。
‘带我去森林。’天快亮时,朦朦胧胧听见有人说话。
‘什么?’我浑浑噩噩。
‘带我去森林。’睁开眼,阿初看着我,眼神清亮。
‘带我走。’她重复道。
我再次闭上眼睛,让思绪在大脑中变得清晰又坚硬。
‘我居无定所。’
‘我与你一起居无定所。’
‘我是个野人。’
‘我和你一起当野人。’
她伸出双手捧着我的脸,仰着年轻的面孔。我承认我感到巨大的温暖与动情,这种感情翻涌着,我贴着阿初黏腻的额头,露出柔软的神色。可又有一种刺耳的情绪压着它们,像呼啸旷野的风助燃着火苗,最终又熄灭了它们。
‘这个是在公路上被货车挂的,这个是被打猎时伤的,这个是翻山摔的…..’我拉着她的手,一一摸过身上的疤痕。‘稍微偏一点,我就没了。’
阿初垂下眼睛,我继续到道‘这不是你的生活……回家吧。’
'我不怕,我已经站在这里了。'
‘可是,这里。’我把阿初的手放在胸膛之上。‘这里的马只能独自奔跑。’”
说话声停止了,烟味弥漫。我捂着嘴,眼泪涌出。
“我出门的时候,阿初哭喊了起来。她说我哪都好,好的不得了,就是需要死磕。死磕就死磕吧,去磕我经历的生活。可是现在终于觉得我混蛋了,她磕不动了,不想磕了。她把我推到门外,喊道,我没资格决定她的生活。门重重的关上了,我在门口坐了很久,她哭了很久。
直到她慢慢停止了抽泣,我敲敲门,‘我走了,你照顾好自己。’
踏上归途,突然觉得天山有些不一样。
之后迁徙路过2次日落城。第一次好像看见阿初在城门口练摊,好像和之前见过的汉子坐在一起。第二次没看见到她。从此杳无音信。”
“她失踪后,有断断续续的故事传回,比你的还要离奇。”前台小哥接过话。“有人说在莫斯科的火车上见到过她;有人说在额尔古纳河岸边见到过她;有人说她在边陲小城中当邮递员;有人说她在马戏团里生活;还有人说她回来了,一直隐姓埋名……”
来人长长的叹了一声,“我本来觉得自己很懂她,现在想来根本不是。没人能决定她的生活。”
“你呢?”小哥问。
“如你所见,我不再年轻。可那只马安分了吗?”
“准备去哪?”
“先去吃碗胡辣汤。”
来人告别了。
“你这个光芒万丈的混蛋。”我想着,把头埋在被子里,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