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作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最重要的特点即是独立于合同等付款文件,是一种以相符交单为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
因而,在作为受益人收到信用证通知的同时,务必仔细审核信用证条款,如信用证中暗含一些软条款,务必和申请人沟通,要求其修改信用证条款,否则受益人将面临巨大的收款风险。
主要的软条款包含如下几类:
1)要求受益人提供第三方提供的文件作为信用证下交单文件之一
如:A quality certificate issued by a third authority. 第三方出具的文件由于不受受益方的控制,受益方在拿这个文件的同时很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成功/无法成功在交单期限里拿到相应文件,导致无法交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文件,导致面临无法成功收款的风险。
2)要求受益人提供获得申请方签字/许可的文件作为信用证下交单文件之一
如:A inspection certificate signed by the beneficiary and the applicant.申请人作为交单文件的一个签署人,可能直接导致受益人即使按照所有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业务,但申请人却恶意拒绝签字,而导致受益人无法成功收款的风险。
3)要求受益人提供获得开证行签字/许可的/报文通知等文件作为信用证下交单文件之一
如:Copy of an authenticated swift message sent by the issuing bank, stating that an approval for the shipment plan has been issued by an authorized applicant representative……要求受益人提交开证行签字/许可/报文通知等文件,申请人/开证行通过控制这份单据的出具/传递,消减了受益人制作单据的独立性,从而完全掌控了信用证付款的主动权,使受益人处于十分被动的收款局面。
4)信用证的支付/生效/交单有额外的条件
如 Payment shall be effected to you with full set of clean documents and the receipt of an authenticated swift message from the issuing bank stating that the L/C has been activated. 一些信用欠佳的国家/银行为逃避第一付款责任,常常在信用证中暗设不易识别的额外生效/付款条款,而且这类条款一般较为隐蔽,稍不留神就容易忽略。
5)其他软条款
如:Contract No. &L/C No. shall be indicated in all the presented docs.
要求所有交单文件都需要显示合同号和信用证号。这条再简单不过的条款,但却很难做到,如提单作为交单的必要文件,由于船公司一般会根据合同货物去进行描述,可能会标注合同号,但很少会主动去标注信用证号。这就需要单证人员和业务收款人员的紧密沟通,但往往现实中很多时候由于分工/任务紧张,很难事无巨细地去沟通和提醒,导致这个看似简单的软条款可畅行无阻地阻碍收款的实现。
这里仅举例了几种典型的软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你可能面临着各类软条款的陷阱。所以,在收到通知行的通知后,务必仔细审核每一条信用证条款,如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银行具有丰富的信用证审单经验的人员(一般为银行当地的总行单据部),确保信用证条款全部没有问题后,才开始进行货物的备货/生产/发货流程;同时在制单过程中,仔细阅读信用证对于单据/交单时间/地点等的要求,最大程度地避免收款面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