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美德即幸福,可是人总是被恶蒙蔽,所以追寻的时候,会患得患失。哲学或者宗教,在遇到障碍的时候,往往要求人内视自我,寻求内心的约束。因为内心之中,人已经自给自足。
可善人能够看内心,恶人能够审视吗?他们做出的那些残忍的事情,不就是因为眼中只有利益,心里只有仇恨吗?所以,除了内心有道德,外界还需要有法律,还有宗教的约束。
道德与宗教规范多有重合,如《圣经》中的“十诫”,除了前三条——不可信仰别的神,不可亵渎上帝之名,要守安息日是纯宗教的规范外,其他: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要偷盗;不可做伪证陷害他人:不可贪恋别人的配偶;不可贪恋别人的财物,都是道德的规范。佛教、伊斯兰教等都包含勿杀、勿奸、勿盗、勿说谎这些道德内容。
上帝、真主作为一种人们心灵信仰的对象,包含因果报应等内容,能够给道德以一种强大的支持。它不仅指向行为,也指向内心;不仅管此世,也管来世;不仅管地上,也管天上。超越的力量是道德和法律所不能及的。但近代人的信仰出现危机,道德与宗教拉开了距离,过去道德与宗教曾经联系得如此紧密,以致发生过“上帝死了,是不是一切行为(包括不道德行为)都可允许的想法。
现在的许多学者认为道德并不必定要以宗教为基础,或者说并不是道德的唯一基础,如中华文明的历史经验所证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拒斥宗教对道德的支持——只要这是出于个人的自愿选择。
在一个保障公民信仰和良心自由的社会里,一个人究竟以何种精神信念支持他的道德行为是不能强制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只是人的行为而不是思想。
道德是道德的事情,政治是政治的事情一样,精神信仰也同样是精神信仰的事情,这三者各有范围和界限,可以互相支持、补充却不可以互相替代或压制。
从苏格拉底到爱比克泰德,虽然没有表现出对宗教的过多认同,但是他们对于道德初心不改,圣哲的内心律令始终是高于普通人,他们认定自我有责任,对他人也有责任。这让他们在思考的过程中,始终能够勇于面对一切障碍。
宗教的作用,因为敬畏,而放弃恐惧之心的哲学,才是真正解放思想的智慧,那些匍匐在脚下的学问,永远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知识。只要看到中世纪宗教的黑暗故事,就懂得拿权威镇压思想的人,终究是企图谋私利,终究是背叛德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