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将在明天,离开北京。
这次借出差的机会来北京,足足呆了有一个礼拜了吧?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我从冰箱里拿出来新鲜屋的牛奶,前两天忘了喝,却发现已经过期了,我笑笑,其实没关系啦,反正这是我最后一次来北京,最后一次住在这里。
曾经,在过去整整十八年里,这座城总是无数次的纠缠在我的梦里,十八年?想到这里,我打了个冷颤,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八年呢?不知道什么时候,鬓角开始出现了白发,眼角的细纹连兰蔻的大眼精华都遮不住,四十岁的我,连我自己都觉得老了。
换了衣服出去跑步,早上七点的北京已经热闹起来,从小在重庆长大,我是适应不了北方的干燥寒冷的,却曾经因为林枫爱上了这座城。很久前,在这个城市安度一生也是我的梦想,种些谷物和蔬菜,下班回来泡上一壶茶,来个葛优躺,等着林枫温柔的把我拥入结实的胸膛,周末睡个懒觉拉着林枫的手,和他一起去逛王府井的大街,逛累了一起去全聚德点份烤鸭。想起来雪小禅的,倾城必先倾心,而倾心了,一定是爱上一个人了。我摇了摇头,说的是不错,但是都过去了呢。
小区的后门,有家重庆小面馆,小小的店铺,装修的很温暖,每天早上我都坐在这里,听老板娘招呼“妹子,还是要一碗麻辣小面吧?”,辣到流眼泪的那种,像极了家里的味道,老板娘说,常来吃的都是咱那边的,北京人吃不惯。我笑笑,有些记忆是刻在骨子里的,怎么能说改就改呢?突然就想问老板娘,北京好吗?老板娘摇摇头,“再挣点钱就回去的,要回去”钱钟书曾经写道: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北京这座城也是这样的吗?小面旁边是家包子铺,足足开了很久,永远的生意兴隆,记忆中的某一个早上,林枫曾经拉着我,说这里的包子正宗极了,尖椒茄子馅,西红柿鸡蛋馅,辣子鸡丁馅,虾皮粉丝馅……简直是应有尽有,不忍辜负枫兴高采烈的样子,我说好吃好吃,真的是很香呢。却在心里说,你从来不懂我,其实我是重庆人,是不爱吃面食的。
手机是忘记带的,进门才发现多了几个未接来电,回过去,传来李浩着急的声音
“媚媚,你去拉里的嘛,你一个人在外面,我真是着急呢。”
我笑笑,乖啦,明天就回去了,等我哦。
收拾了自己的行李,箱子里有一个军帽,是那种有一个大大国徽的大檐帽,十八年前林枫拉在我们宿舍的,从此,一直放在了我的衣橱里。虽然,部队换装过已经用不上了,毕竟是他的东西,还是该还给他的,林枫从上军校就一直带的军帽,本来是带着他的味道的,只是被我抱着哭多了,时隔了太久,除了咸涩,应该再找不出别的味道了吧?
林枫自然不知道我来过他的城市,自然不知道我在那间房子里最后一次发呆过。首都机场,给他发了此生最后一条短信“再见,谢谢你曾经带给我的欢乐和痛苦,我们从此是路人。”没等到回复,迅速的把手机卡和北京家里的钥匙扔在了垃圾桶的纸篓里,这么着急,我是怕什么呢?
飞机冲出跑道,直冲云霄,我对自己说,亲爱的小孩,都过去了,身后的姑且叫它风景吧。
各自安好,便是晴天。是的,择一城而栖,共一世白首。李浩,那个等我很多年的大男生,我回来了。
2
时间齐刷刷的飞往那个青春岁月。
1998年我在农业大学读大二,从小没出过远门的我,高考的时候唯一心愿就是考到北方去,看看北方的大雪,那个萧红笔下能折断树枝“不知庭霰今朝落,疑是林花昨夜开”的尤物。成绩不是太优秀的我,接受了学校调剂,最终去了农大的动物医学院,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兽医啦,虽说是给动物看病的,学的课程可一点都不比医学院学的少。
那年,我21岁,穿着棉布的花裙子,不怎么爱说话,没有林志玲的嗓音,没有Aangelababy的美貌,每回上动物实验解剖课,胆小的我都躲的远远的。
我的室友琳琳是个病秧子,有一次,她发烧了,给他表哥打了电话,有个男孩揣着一堆药来实验室找她,高高的个子,干净的白衬衣笼罩在午后的阳光里,用陕西话和室友聊着“你说你,你个怂娃,老是不注意身体。”
转身看见我,男孩朝我点点头“你好”,在撩人动听的男中音里我陶醉了。我忍不住偷偷的多看了他几眼,不小心四目相对时候,心里像是揣了无数的小鹿,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湛蓝湛蓝的天上,飘着几朵白云,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照耀下,亮亮的发油,一阵风吹过去,像是一曲欢快的迪斯科。那一天,水果店榴莲的味道不再难闻,树上知了的叫声不再难听。
不知道我是不是为了林枫接近琳琳,吃饭上课,我开始主动的要求和琳琳一起。总是假装无意的问起琳她表哥的情况,我陆陆续续的得知,他的表哥是军人,西安人,第四军医大学本硕连读临床系毕业的,现在在301医院心内科上班。
我甚至偷偷的要来了林枫的QQ号,偷偷逛了他的空间
一张海边的照片,一个高个子女孩甜蜜的偎依在林枫的怀里,两人笑的那么甜蜜。照片很美,有蓝天,有白云,还有我最爱的大海。
听琳琳说,那是他哥的女朋友,和他哥在一个单位上班。
有一次,林枫来找琳琳,吃饭的点琳琳叫了我一起,我紧张的像个要登台演出的孩子,是不是每个青春少女都对制服有一种深深的向往和崇拜?
永远记得那天吃的是油泼面,店名叫姥姥的菜馆,听着名字就觉得温馨。我第一次知道,原来面条也可以非常好吃的,我不停的问起林枫军训的生活,问起他西安的兵马俑,永远记得那一天的对话
“听说你在301医院,那你见过死亡吗?”
“见过,有时候生老病死不是医学所有改变的啊。”
“那,你会害怕吗?我上动物解剖课都觉得怕怕的”
“我一直相信,人是有灵魂的,是能转世的,他们只是去了那个世界,那个世界也是五彩斑斓的啊,也说不定在转世前和摆渡人发生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呢。”
我真的眼前一亮,是那种失去光明很久之后,重新见到光明的明亮,林枫英姿煞爽的脸上映射着我仰望的脸,这个世界人好看的灵魂太多,有趣的灵魂太少了。
你知道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吗?对,就是那种感觉。长这么大,我怀疑过我是我妈垃圾堆里捡来的孩子,却在那一刻坚信,他会是我的真命天子。
那一天,我假装不知道,问林枫要了他的QQ号码,那时候的QQ号码还是8位数。我说,哥哥,你是我的偶像哦。那架势,就差一杯二锅头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看到林枫头像亮着,我主动的去打招呼,屏幕弹出来一条消息
‘我不懂,真的不懂,OICQ是不是我爱重庆的意思’你的个人简介怎么那么有趣哦。
突如其来的惊喜中我窃喜,原来一个那么牛逼的人,他真的注意到我了呢。脸上的那抹绯红直到耳根,心里狂跳起来。
我说,我是重庆妹子。
3
后来的日子,在我的主动下我们在一起了,我没问过林枫QQ里女孩的事情,也没问过林枫到底爱不爱我。但是林枫的出现,让我本来无趣的生活添加了一点的有趣,我以为牵手了就会一生。
周末的时候,我会去林枫的宿舍找他,在他的电脑上玩连连看,闯关成功后,林枫手舞足蹈的跳起来,像个孩子。不忙的时候林枫会骑着他的电动自行车带着我满世界的溜达,会给我买哈根达斯的冰激凌,带我去游乐园玩激流勇进。我生气的时候,林枫笑盈盈的看着我,用他的唇封上我的嘴。
那时候没有手机,每天晚自习后我都跑去IC卡电话亭,和林枫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
“一辈子那么长,我们又不赶时间,慢慢聊吧。”
只要有一天,睡觉前没和林枫煲过电话粥,就觉得空荡荡的,少了点什么,人生找个能一起说话的人,是件多么难得事情。
爱情犹如青涩朦胧世界里,一束甜甜的光。这种光的照射下,横冲直撞的长,丝毫不计较后果。这样甜蜜的日子一直重复着,到后来,林枫每个月会把他的工资和奖金都交给我,“我把我都交给你了,你看着办啊。”,我存到了一个特别的账户里,我希望有一天,我们一起拿着这笔钱买个小小的属于我们的房子。我们也相约,有一天一起去哈尔滨滑雪,去看看北方的雪。
4
自然毕业以后,为了林枫,我留在了北京,去了一家宠物医院。下班回家,总是看见林枫沙发上一个鸦片躺,衣服扔的到处都是,只要我不扫地,哪怕尘土堆成山都不会动一下手指头,只要我不洗衣服,塞到家里任何角落的脏衣服都能长毛,我责怪他的懒惰,嘲笑他的将军肚,他则埋怨我不理解他,根本就不爱他。
吵架不断的升级,两个倔强的人冷战起来,水都会结成冰。我一气之下,跑回了重庆,他打电话摁掉,发短信一律不回。
再回来,林枫约了我下午茶,厚厚的雪,北方吹来的寒风,加上一缕温暖的阳光,有一种冬天独特的美,我裹了裹羽绒服,这么美的北方,没有下午茶的下午真是耍流氓呢。
咖啡店的灯,暧昧而幽暗,可是无论如何我都能认识那张熟悉的脸,
“嘿,我来啦。”我把冰冷的手伸到了他的脖子里,却被他躲开了。
“我已经结婚了。”
结婚?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在上个月,我一直联系不到你,以为你回重庆从此不会再来了”
那一刻,我的心凉了,你怎么可以这么冷漠,我死心塌地的付出就换来一句你结婚了?泪流成河,滚你妈的理由!在这种气若游丝的苍白里我读懂了不爱,我们静静的坐着,空气中弥漫着各种悲伤。点了一杯美式咖啡,
咖啡店里传来了萧亚轩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今后各自曲折,各自悲哀
只怪我们爱的那么汹涌,爱的那么深
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
这声音,真够应景的。我沉默,不再说话。端起来那杯没有糖的咖啡,想冷却一下悲伤,那种苦涩却一直钻到了我身体的每个细胞,那时他是最好的他,而我也是最好的我,可惜……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挤出来一个勉强的笑容,盯着他足足有十几分钟,鹅黄色的光撒在他低垂的脸上,散发出来一种沉重的气息。
还说什么呢?我拽起来身后的包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别这样……”后面还有什么话,我没听到,林枫也没再追出来,一个人站在轩轩嚷嚷的五棵松路口,看着眼前的红灯,回想这这几年的一切,心里莫名的涌上来一股疼痛,一个人哭的歇斯底里。爱情这个东西,可以让人如天堂的美妙,也能让人如地狱的折磨吧?听说,在一段爱情里,一个人如果付出的太多,就不太会有美好的结局,去他妈的结局。
我迅速的办了辞职,把出租屋的东西送人的送人,打包的打包,不吃不喝的躺了四天,第四天,我起床上厕所突然就摔了,胳膊上划出来一条长长的口子,默然地看着我的血流一地,竟然没有一点疼痛,是不是我的心已经麻木了?
手机里林枫的电话不断的打进来,也许他怕我跳楼?怕我喝安眠药?颤颤巍巍的从冰箱里拽出来一瓶可乐,就那么坐在地上,一边哭一边喝,觉得自己五年来,除了付出,收获的是满身的伤痕。
5
我办了辞职,看了看银行卡上的账户,竟然足足有二十多万,林枫说那是给我的,他不要。我在五棵松附近首付买了一间小小的房子。一个人回了重庆,考到了一个公职单位,过起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慢慢的,我在重庆换成了三室一厅的大房子,QQ换成了吉普,只是没有人再走进我的生活。我也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虽然同事李浩,追求了我很多年,却总是找不到和林枫在一起的那种心跳的感觉。
而每年的春节,我都会一个人去趟哈尔滨看雪,坐在大教堂前,在冬日的阳光下看着喂鸽子的孩子,拍婚照的情侣,突然,就看见了他。原来世界那么小,我想躲,却已经来不及,“媚媚,真的是你!”
我点头,时隔了太长了岁月,再见面,我依然像个少女抑制不住的心跳,像年轻的时候,林枫拉着我,一起吃去酸菜馅的饺子,一起排队买哈尔滨红肠,一起看二人转,笑的前仰后合的。
“媚媚,我们在一起,重新开始好不好?我回去就离婚。”林枫在我耳旁这样说,英姿煞爽的脸上一脸的认真。从来不曾问过林枫爱不爱我,但我也相信,他始终是爱我的。像那一年,我沉默,不再说话,却笑了。
二十一岁的时候,喜欢上了这句话,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是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次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这两件事情,我都经历过了,算幸运还是悲伤呢?我嘴上说,好的,林枫,我等你,我愿意。心里却一遍又又一遍的重复,林枫,你的房子还给你,各自安好,就是晴天。
我笑了,真的笑了,眼泪却控制不住的下来了……
我是嗓子发炎还要吃辣的张玉晶,世界这么大,谢谢你的点赞和关注~